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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这次全市政协主席读书会,我们围绕“以建设重要窗口为契机,推动政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主题,进行学习研讨交流我们把推动基层政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作为本次主席读书会的主题,是因为制度建设在人民政协事业发展中地位和作用的极端重要性人民政协作为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和重要民主形式,历经七十年发展不断走向成熟定型,展现出了独特优势其背后,就有不断发展的工作制度、不断健全的工作机制作为托举和支撑人民政协只有制定出高质量的工作制度,才能保障政协事业高质量发展和政协工作高质量开展换句话说,抓住制度建设这个“牛鼻子”,也就找准了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关键所以,我在今年*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的常委会工作报告中就提出,2020年市政协工作要坚持“一个总基调”、落实“两个着力点”坚持“一个总基调就是坚持政协工作提质增效;落实“两个着力点”,就是落实专门协商机构职能探索创新和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制度建设是其中的一个着力点下面,我就以建设“重要窗口”为契机,推动基层政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谈几个方面的体会和思考,与大家相互交流
一、“重要窗口”建设的新使命,是推进政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科学指南我在今年市政协全会闭幕会上就讲到,人民政协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这就意味着“重要窗口”的展示内容自然也包含了政协制度和政协工作我们要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坚持好、维护好、发展好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担当起推动人民政协制度机制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时代责任也就是说,以建设“重要窗口”为契机,推动基层政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十分重要而紧迫第一,以建设“重要窗口”为契机,推动基层政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必须在努力交出建设“重要窗口”*高分答卷的全局中来把握怎样算高分?什么是“金字招牌”?大家都非常清楚,至少要高出平均分很多才能算高分;要很响亮、很有名气、高人一等才能算金字招牌要交出高分答卷、打造金字招牌,就注定党委政府的工作压力更大了也就是说,建设“重要窗口”使中心大局的标准更高了,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是政协工作的基本原则,因此,政协工作也必须有更高的要求我们要把服务助力交出建设“重要窗口”高分答卷作为全面履行政协职能的工作主线,肩负起在“重要窗口”建设中打造金字招牌的职责使命,自觉在“重要窗口”建设的高标准要求下来谋划、思考和推进政协工作,在更多党政所需、群众所盼、政协所能的领域发挥优势、体现担当,为交出建设“重要窗口”的高分答卷贡献政协的智慧和力量而要做到这一些,就必须大力推进政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才能更好地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第二,以建设“重要窗口”为契机,推动基层政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必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背景中来认知建设‘重要窗口”,需要浙江、需要*各方面走在前列,最根本的是要在省域、市域治理现代化上发挥制度创新高地作用,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定型作出更大的贡献人民政协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推进人民政协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是人民政协作为国家治理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题中之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政协要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坚持改革创新精神,推进人民政协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工作创新”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推进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最为重要最为关键的环节,对于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色和优势、实现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实践价值第三,以建设“重要窗口”为契机,推动基层政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必须在认真学习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党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制度建设新思想新要求的实践中来推进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从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人民政协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对人民政协制度化规范化作出部署如十八届三中全会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强调要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重点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进一步强调「人民政协要发挥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不断提高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更好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70周年暨中央政协工作会上,习总书记再次指出“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需要完善制度机制要坚持党委会同政府、政协制定年度协商计划制度,完善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对明确规定需要政协协商的事项必须经协商后提交决策实施,对协商的参加范围、讨论原则、基本程序、交流方式等作出规定”推动人民政协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既是人民政协事业自身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落实中央重大战略部署一项具体工作任务我们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大力推进人民政协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努力把中央对推进人民政协制度化建设的战略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实到政协工作之中
二、客观回顾我市人民政协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成果长期以来,我们高度重视加强政协制度建设,按照中共中央、全国政协和省委、市委的要求,作了许多积极探索,特别是中共十八大以来,我市把加强政协制度建设作为一项打基础、管根本的重要工作来抓,着力构建务实完备、科学管用的制度体系目前,*市县两级政协组织的制度框架都基本形成,基本做到各项履职活动有制可依,各项日常工作有章可循,各项服务管理规范有序
(一)党委加强对人民政协工作领导的制度机制不断完善市县两级党委切实加强对人民政协工作的领导,把人民政协工作纳入全市工作大局一同谋划,一起研究一是完善了政协工作制度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委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出台了《关于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等10多个制度性文件,为人民政协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开展各项履职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推动了我市人民政协事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建立了协商工作计划制度按照协商“三在前”的原则,市县两级党委高度重视政协协商计划性,从去年开始,基本形成了以党委、政府、政协办公室联合印发年度协商计划制度,对协商议题、完成时间、协商形式、参加人员、协商准备、协商活动组织、协商成果报送、协商成果落实与反馈等各个环节都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大大增强了协商计划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形成了工作衔接机制完善政协协商与党委、政府工作有效衔接制度落实党委和政府领导同志及部门负责同志按要求参加政协协商活动机制;建立完善四套班子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加强党政部门同政协专门委员会和界别对口联系工作的制度规定,推动对口联系工作规范化;健全知情明政制度,党委召开的有关重要工作会议一般安排政协领导同志参加,政府及部门定期向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通报情况,为政协委员履行职责提供便利、创造条件;落实政协履职成果办理反馈制度,形成了领导批示、“两办”拟定落实方案、相关部门办理并反馈的规范化程序
(二)人民政协内部运行管理的制度机制更加成熟在党委领导下,市县两级政协立足专门协商机构定位,落实提质增效要求,不断制定健全完善确保工作正常有序运行的制度和规范一是健全了协商工作制度着眼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形成了以全体会议为龙头,以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和专题协商会为重点,以协商座谈会、对口协商会、界别协商会、提案办理协商会等为常态的协商议政格局着眼政协协商更为规范有序,修订完善了全体会议、常委会议规则和专门委员会通则等制度二是规范了“三大平台”建设立足更好地发挥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省、市、县三级政协共同打造了“请你来协商”“委员会客厅”“一村一委员”三大履职平台在地方党委的大力支持和省、市政协的正确指导下,在各地政协的积极推动下,三大履职平台在实践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深化、在深化中巩固,推动出台了一批规范性制度,如《“请你来协商”平台建设实施办法》《关于推行“一村一委员”工作的指导意见》等,为更好地推进这些彰显专门机构作用、契合地方政协工作特点的实践探索提供了制度规范,确保了这些工作常态有效开展三是提出了增效措施以调查研究、提案、社情民意工作为重点,提出了一批提质增效的制度措施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明确了调查研究工作在政协工作提质增效中的基础性地位,强调“不调研不协商、不调研不监督、不调研不议政”修订或制订了《提案工作条例》《提案办理协商办法》《提案审查实施细则》《关于提高提案质量的实施意见》等关于提案工作的系列制度性文件,强调提案工作在政协工作中的全局性地位印发了《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实施意见》及考核办法,强调发挥社情民意工作在政协工作中的独特作用四是强化了业务指导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县(市、区)政协工作联系和指导的若干意见》,强化了市县两级政协的业务指导关系通过政协主席读书会、年底工作调研、三级政协联动调研、“一村一委员”监督调研、秘书长和专委会工作交流等工作机制,密切了市县两级政协的联系,提高了人民政协的组织化程度
(三)加强政协委员管理与服务的制度机制走在前列在市政协示范带动下,我市两级政协较早探索建立委员履职管理与服务相关制度体系,走在全省前列,吸引各地纷纷来我市考察学习一是较早建立了委员履职量化管理制度建立并完善《政协*市委员会关于委员履职档案的暂行办法》和《*市政协委员履职考评办法》,实现了对委员履职的量化管理对每位委员参加政协组织的活动、会议和撰写提案及社情民意等情况都进行登记年终,将每位委员一年来的履职情况以书面的形式如实通报委员本人、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并将此作为委员评优和决定换届时去留的重要依据二是较早建立了委员退出制度为切实解决好政协委员不能按要求履职或因工作岗位或工作职务的变动失去代表性等问题,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政协党组三家联合发文《*市政协委员辞职规定》这种以文件形式明确政协委员辞职制在我省尚属首例三是较早建立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的相关制度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发挥委员主体作用的意见》,明确委员在政协组织的学习教育、协商会议、调研视察、提案和社情民意、大会发言等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完善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的保障措施;制订了界别活动的实施办法和政协领导联系界别、委员联系界别群众等办法,政协界别的地位和作用得到一定程度的体现除了一些共性的制度建设,各县(市、区)政协还推动了一些个性化制度建设探索如有的地方对委员微信群管理、委派民主监督员管理等工作建立制度有的地方除了建立优秀委员评选办法外,还建立了先进界别、联络组的评选办法总之,进入新时代以来,市、县两级政协在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有力推动了新时代政协工作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当然,制度建设没有终点,需要久久为功、坚持不懈对标人民政协新方位新使命的要求和建设“重要窗口”的标准,我市人民政协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支持政协履职工作机制还不完善、部分制度与实际工作还不匹配、制度创新与新时代要求还不适应、制定出台的履职制度执行还不到位等,这些问题都要我们认真研究,切实加以改进
三、准确把握当前市县政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着力重点《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不仅指出了人民政协制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的重要地位,而且对人民政协制度作出了科学的界定,这就是“要以宪法和相关政策为依据,建立健全以政协章程为基础,以协商制度为主干,覆盖政协党的建设、履职工作、组织管理、内部运行等各方面的制度,形成权责清晰、程序规范、关系顺畅、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要形成这样的制度体系,既要有顶层设计,也要有地方的实践探索按照新时代加强与改进人民政协工作、推动人民政协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要求,市、县政协推进人民政协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方面空间广阔、大有可为
(一)政协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仍有较大的探索空间制度建设实际上是一个不断守正与创新的过程当前,市县政协推进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我认为还有三个方面的探索空间一是完善顶层设计方面经过70年的实践发展和积淀,人民政协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制度体系已基本成熟基本定型,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会议上的讲话,科学总结了70年人民政协的实践经验,标志着人民政协制度的“四梁八柱”已经建起来了但正如汪洋主席说的,“内部精装修”还有大量工作要做,需要进一步发力,特别是工作机制上仍然存在一些不够成熟、不够完善、不相适应的地方,需要进一步形成权责清晰、程序规范、关系顺畅、运行有序的制度体系市县政协是整个人民政协制度的根基,只有根深才能叶茂,我们有责任、有能力、有条件为形成这一更为完备的制度体系作出基层贡献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发展眼光,与时俱进,以更加符合时代要求、更加符合政协工作规律、更加健全完善合理的制度创新,为推进人民政协各项工作制度更加成熟和完善提供更多的基层素材、实践经验、工作方案二是建立完善微观制度方面一般来说,制度体系都有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就人民政协来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宏观性制度,这是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在这一制度下面,中央和各级地方党委印发的关于协商民主的制度、民主监督的制度、政协党建的制度、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制度等,属于中观性制度;此外政协出台的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等政协重要履职方式的规则也是中观性制度落实中观性制度的具体实施意见、实施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对某项具体履职形式的实施方案、指导意见等属于微观性制度,如这些年制定的关于“请你来协商”、“一村一委员”、提案办理协商、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指导意见、实施办法等市、县政协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的建设,应该重在推进微观制度的制定和完善,细化宏观、中观性制度,以便在基层工作中更好地操作与落实三是制定适合基层政协履职机制方面顶层设计的制度在地方执行不能“刀切”,每一项制度的落实都要照顾到不同的实情汪洋主席在全国地方政协经验交流会上说,全国和省、市、县四级政协虽然共有一个组织名称、共有一部政协章程、共有一份政治责任,开展工作有相同之处,但也有不同的地方,应当各有侧重、各有特点市县政协根据各级党政需求、基层群众所吩、自身能力水平,开展各有特色的履职实践活动,形成一套契合基层履职实践的方式方法和制度机制,是人民政协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重要体现要进一步加大市县政协履职实践特别是县级政协履职实践的探索,及时总结适合基层政协工作经验和工作机制,固化为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市县政协的履职实践,丰富市县政协履职形式,提高市县政协履职成效
(二)准确把握当前市县政协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目标要求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总的目标是推动人民政协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在具体工作中,我们要坚持从整体性、配套性、操作性三个方面去把握,力求使制度建设达到整体构建、配套完善、规定细化的目标要求一是推进整体构建坚持系统思维和整体理念,着力在全局中把握、在体系中定位、在环节上完善,防止制度与大局脱节、与体系脱节要在全局中把握争取党委把政协制度建设纳入党委制度建设的大盘子,“一盘棋”考虑,整体性推进在政协制度起草中,坚持站在党委角度、高屋建甑、整体把握既注重政协工作制度与党委工作制度、人大工作制度、政府工作制度的有效对接、相互匹配,确保政协制度与其他制度融合互动;又注重政协制度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有机结合、相促相进,确保政协制度有效地服务政协履职、服务中心工作要在体系内完善坚持把制度建设放在政协事业发展的全局中来审视,放在全国、省、市、县四级政协的纵向体系和与其他市县政协相互比较的横向坐标中来定位,制度建设中注重与中央和省、市委的政策衔接,与政协章程的规定衔接,与上级政协的要求衔接,与外地政协的成功经验衔接,使政协制度体现政协事业发展规律,“上下左右”有序协调要在环节上补齐注重把握政协履职的基本环节,注重工作链条的补齐、履职环节完善,特别是针对工作中的“空隙地带”和“断裂环节”,从制度上加以完善和规范,使各环节、各方面的制度机制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二是推进配套完善制度的有效运行,既有赖于主体性制度的健全,更有赖于配套性制度的完善也就是说宏观、中观性制度,需要微观性制度来落实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