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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审核与执业准入相关规定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审核与执业准入相关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卫生技术人员的执业管理,保障患者和公众的健康安全,规范卫生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审核与执业准入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合于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审核与执业准入的管理工作第三条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审核与执业准入,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开展工作第四条卫生技术人员指申请从事医疗技术工作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医学影像技术人员、检验技术人员、药学技术人员等第五条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审核与执业准入工作应当与卫生技术人员培训、考核和继续教育相结合,形成完整的人材培养和管理体系第二章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审核与执业准入的条件第六条卫生技术人员取得执业资格审核与执业准入的条件如下:
(一)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胜任所从事的卫生技术工作(注释专业知识和技能包括临床知识、技术操作能力、病理解剖知识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二)身体健康,无影响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疾病(注释身体健康是指身体各项指标符合卫生技术从业的要求,无传染病、肺结核等疾病)
(三)无不良行为记录,无危害公共利益的不良嗜好(注释不良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法犯罪记录、职业犯罪记录、涉及从业单位的不正当行为记录等不良嗜好包括吸毒、赌博等)
(四)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卫生技术人员从业的其他条件(注释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专业的特点,可以对卫生技术人员的从业条件进行进一步细化或者补充)第七条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审核与执业准入的程序如下
(一)卫生技术人员向执业资格审核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二)执业资格审核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包括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身体健康状况、不良行为记录等进行综合评估
(三)执业资格审核机构根据审核结果,作出是否准予执业的决定,并将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
(四)申请人对决定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三章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审核与执业准入的管理第八条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审核与执业准入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建立健全执业资格审核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
(二)制定相关的执业资格审核与执业准入的管理细则,包括申请材料的要求、审核程序、审核标准等
(三)开展执业资格审核与执业准入的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审核能力
(四)及时发布执业资格审核与执业准入的政策法规和相关要求
(五)加强对执业资格审核机构的监督检查,确保工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六)建立健全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审核与执业准入的信息管理系统,便于对相关信息的保存和查询附件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审核与执业准入申请表法律名词及注释卫生技术人员指申请从事医疗技术工作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医
1.学影像技术人员、检验技术人员、药学技术人员等执业资格审核机构负责对卫生技术人员申请资格进行审核的机
2.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判断申请人是否符合执业资格审核与执业准入的条件不良行为记录包括但不限于违法犯罪记录、职业犯罪记录、涉
3.及从业单位的不正当行为记录等不良嗜好包括吸毒、赌博等嗜好行为,可能对执业活动造成不
4.良影响复议申请人针对执业资格审核与执业准入决定书不服的,可以
5.向上一级执业资格审核机构提出复议申请,要求重新审核行政诉讼申请人针对执业资格审核与执业准入决定不服的,
6.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