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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中学公物使用及损坏赔偿规定XXXX(试行)为加强学校公共物资的使用和管理,使广大师生自觉养成爱护公物的良好习惯,始终保持教学设施的完好,杜绝损坏公物现象的发生,确保公共财产不受损失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一、全体师生要发扬以校为家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爱护公物为荣,损坏公物为耻的思想,敢于同破坏公物的行为作斗争,自觉爱护公物
二、学校物资的设置和配备,须经学校研究统筹安排任何人不得私自调配、贪占公共物资,更不得据为己有
三、对损坏公物者,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按规定上报的,照价赔偿;不主动上报的,一经查实双倍赔偿和扣分;对故意损坏的,按3倍以上赔偿和扣分
四、对责任到处室年级、班组、个人的财物,若不是本处室年级、班组、个人损坏,但又找不出损坏原因的,一律由相应处室年级、班组、个人负责
五、学校对教室、宿舍、教师办公室等楼内外公共物资及设备实行层层责任管理,各班对各自卫生区范围内的各种公共物资及设施、设备负有管理责任
六、对损坏公物者的具体处理
1.在墙面上乱写乱画、划等造成污染的,要视具体情况赔偿或限期修复根据污染程度罚款5—10元,并扣所在班2分;破坏墙面、墙角的,一处罚款20元,并扣所在班3分
2.床位要专人使用、专人管理一个螺丝赔偿1元,并扣所在班1分;丢失或损坏一页床板、一个床梯赔偿100元,并扣所在班5分
3.全体师生要爱护好学生衣橱和办公室内的办公用橱,损坏拉手一付赔偿10元,丢失钥匙时要借钢锯割锁,不要盲目开锁而损坏锁扣鼻,损坏锁扣鼻的赔偿10元/付,丢失或损坏橱门的偿30-50元/扇,并扣所在班5分;人为造成油漆划伤或脱落的,每平方厘米赔偿5元,并扣所在班2分
4.严禁在教室及宿舍内乱扯乱拉电线、私自变更灯口、更换大功率灯泡、用电褥子、录音机、随身听充电器、等电器,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并扣所在班5分;造成责任事故的,后果自负并追究相关责任
5.学生宿舍的调整由学校统一安排,不准学生随便私自调整宿舍、乱抬床板如违反上述规定罚款20元/次,并扣所在班4分
6.学生宿舍及教室门的方形玻璃破损,每块赔偿10元,上档、阳台门及后门长条玻璃破损一块赔偿20元;并扣所在班2分;铝合金(塑钢)窗玻璃破损一块赔偿50元,窗框同样需要更换的赔偿160/平方米;属于中空玻璃的破损一块赔偿100元,窗框同样需要更换的赔偿200元/平方米,并扣所在班5分;厕所窗磨砂玻璃破损一块赔偿80元插销、弓形拉手、门鼻子损坏一个赔偿3元,门锁损坏(丢失)一把赔偿5元,窗锁损坏一把赔偿15元,门活页损坏的大的一付赔偿60元,小的一付赔偿30元,并扣责任班2分
7.教室、宿舍、办公室门板(门面)破碎或裂纹,单面低于10公分的,一处赔偿20—40元,10—50公分的,一处赔偿41—60元;超过50公分但不用换整页面板的,赔偿100元;门骨架断裂或需更换整页面板的,赔偿300元并扣所在班3—5分
8.对教室及办公室内的窗帘丢失窗帘布一块赔偿300元,轨道断裂一根赔偿50元,丢失夹子每只赔偿1元;门牌损坏一个赔偿50元;黑板破损一块赔偿300元,并扣所在班3—5分
9.对教室内的课桌凳由各年级主任负责,以年级、组、室借用的,由各位负责人负责使用及管理刻划一处赔偿10元;断撑一根赔偿20元;断腿一条或断面的,一个凳子赔偿45元,一张桌子赔偿140元;在桌凳上踩踏、跑跳的,发现一次罚款5元,并扣所在班2—5分
10.学生离开教室或宿舍后要关好门窗,对因不及时关好门窗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班级按价赔偿,并扣所在班2分
11.爱护厕所、卫生间内的卫生设施及教室内的卫生工具如随便向大便器内投放杂物,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造成堵塞的罚款50元,地漏子损坏一个赔偿20元
12.损坏用电开关(15元)、插座(15元)、灯具、公共卫生器具、电教仪器设备、实验仪器设备、体育用品及设施、消防设施(消防箱玻璃30元)、疏散标志灯(30元)、应急照明灯(100元)等要按价赔偿,并扣责任班3—5分
13.严禁晃动走廊和楼梯栏杆,发现一次罚款5元,造成损坏的按价赔偿,并扣责任班2分
14.不准随便攀爬供、排水管道和设施,发现一次罚款10元
15.造成操场防护网破损的,每平方米赔偿50元,在操场门框拉单杠的,每发现一次扣班级量化分5分,造成外出门损坏的赔偿100—200元
16.要爱护好学校的花、草、树木随便践踏草坪或损坏树木的,发现一次罚款10元,花草树木30元,名贵花木是具体情况,再定价赔偿,并扣所在班2—5分
17.所有公物的维修,一律按规定到会计室交齐费用并填写报修单,然后总务处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集中时间维修的集中找时间进行维修;能随时维修的随时安排进行维修,以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18.除上述所列之外,其他公共财产如有损坏,按价赔偿,并追究相应责任
七、说明
1.公物损坏赔偿金及罚款一律交到会计室,然后凭交费单到总务处填报《维修报告单》进行维修
2.学生损坏公物主动及时保修的,按规定赔偿或罚款;不主动及时保修由学校查出的,加倍罚款,并交由政教处按相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
3.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