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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民事起诉状(购销合同案件)公诉人县/市/区/乡/街道法院民事起诉状书原告(简称“原告”)住所地联系方式被告(简称“被告”)住所地联系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向贵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因购销合同案件,请求依法审理,并判决如下一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本案的基本事实
1.原告与被告于(日期)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编号),合同约定买方为原告,卖方为被告;
2.根据合同约定,原告已履行合同规定的付款义务;
3.被告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货物交付义务,且未提供正当的解释和理由;
4.原告多次催告被告履行合同义务,但被告仍未履行
(二)原告的主张基于以上事实,原告主张被告应履行以下义务
1.将合同约定的货物按照约定时间和数量交付给原告;
2.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原告因被告违约而遭受的经济损失以及相关费用二证据及证据来源
1.原购销合同及其附件;
2.原告支付款项的凭证;
3.原告与被告的往来函件及其他沟通记录;
4.原告对被告的催告函件及回执三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章第二百二十三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章第二百二十四条买卖合同中,卖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数量、质量,将标的物交付给买方,买方应当支付货款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章第二百五十一条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彻底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也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二章第四百八十八条‘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可以依法请求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四诉讼请求基于上述事实和法律依据,原告请求贵法院判决如下
1.被告应即将履行《购销合同》约定的货物交付义务,将货物按照买卖合同约定的期限、数量、质量交付给原告;
2.被告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原告因被告的违约行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3.其他与本案有关的损失及费用由被告负担五案件受理费原告支付案件受理费及其他有关费用六附则如被告未按本起诉状指定的地点浮现,视为被告抛却对本案的答辩权利,本院判决将以单方面审理结果作出特此申请原告(签名或者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列明附件名称)法律名词及注释
1.付款义务指合同中约定的买方应支付货款的义务;
2.赔偿指因违约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3.依法审理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合法、公正、及时的审理;
4.期限、数量、质量指合同中约定的货物交付的时间期限、数量和质量标准;
5.损失及费用指因被告违约行为而导致的其他损失及与本案有关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