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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期交货,延期交货应由双方签订合同延期补充协议
4.除合同条款第15条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况外,若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违约金乙方交货每延迟1日,向甲方支付延迟交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违约金从乙方合同总价中扣除此项违约金以延迟交货部分货款的%为最高限额
5.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或合同延期补充协议规定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或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6.如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按时支付货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付款每延迟1日,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部分总额—%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以延迟交货部分货款的—%为最高限额
7.如因甲方原因致使设备安装顺延,乙方技术人员由此滞留在安装地点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生效后,发生的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其发生及后果是无法避免、无法克服的事件,如战争、严重火灾、台风、地震等,该事件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按合同履约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小时内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日内将不可抗力事件详情及有效证明文件送交对方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寻找合理的解决方案,比如合同延期,尽最大努力减轻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
4.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天以上,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合同是否继续履行
5.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第十六条适用法律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第十七条争议解决
17.1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经友好协商,日内仍不能解决,合同的任何一方可都将争议提交本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或未正式提交仲裁书面协议,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17.2争议仲裁或诉讼期间,除争议事项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第十八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双方签字日期不一致时,以最后签字方的签字日期为准
2.合同因解除而终止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的,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的,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合同一方依据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守约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3.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4.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5.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6.保密条款、争议解决、按合同规定进行的违约索赔以及双方未结清的债权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第十九条其他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正文、附件、通知及补充协议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一份,甲方—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签订日期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设备的采购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第一条术语解释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自愿签署并达成的、载明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补充协议、通知书、确认书等以及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供货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方应支付给供货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供货方按照合同规定,须向采购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图纸、装箱资料及其他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供货方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包装、运输、保险以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等其他伴随服务
5.“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采购方指定的货物送达、安装、运行的场所
6.“验收小组”系指双方根据合同规定或国家相关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组成验收小组,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第二条采购货物及合同价款甲方同意从乙方处购买设备,明细如下:单位元(人民币)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价合计备注123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与交货有关的费用(不限于)运输费、包装费、保险费以及安装、调试、软件费、检验费(含设备安装验收取证费)、培训费等伴随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第三条价款支付
1.甲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日内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即人民币元,作为合同预付款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如甲方不按上述规定准时支付预付款,则交货期相应顺延
2.乙方按合同规定发货后,将有关运输提单或自提单、商业发票、装箱单和质量证书,以可靠方式寄递给甲方甲方收到以上单据之日起日内,将合同总价的%,即人民币元,作为发货款支付给乙方乙方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
3.设备按合同规定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甲、乙双方组成的验收小组验收无误、签字确认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即人民币元乙方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即人民币元
4.质保金为合同金额的%,即人民币元,自设备调试完毕、验收小组验收合格之日起月内付清
5.甲方和乙方应以书面方式相互通知各方的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如有变更,变更一方应在合同规定的相关付款期限前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如未按时通知或通知有误而影响结算者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第四条技术规范与标准
1.本合同项下交付的货物应与(注填列内容如双方约定、招标文件规定等)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一致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或技术规范说明不明确,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乙方向甲方供应的设备必须有颁发的许可证,如果所供应的设备与许可证不符,或由于其他原因不能通过当地机构的验收,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3.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第五条交货验收
1.乙方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_日内,将甲方采购的全部货物送达双方指定地点
2.乙方应在交货前日内,以电话或传真等可靠方式向甲方提供交货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重量、体积、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运输安排)甲方应做好充分准备,办妥一切接货手续,在货物到达后小时内提运完毕
3.乙方应在交货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将货物出厂检验合格证和交货检验记录交与甲方
4.本合同所有货物运抵甲方现场后,由甲、乙双方组成的验收小组共同参加开箱检验乙方必须在甲方在场的情况下当场拆封合同项下的所有货物的包装,并将发票原件、质保卡、使用说明书、设备总装配图、出场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随机配件等交甲方签收
5.验收应依据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和标准,合同未明确约定的,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验收后甲、乙双方在《验收报告(交货)》上签字盖章,该报告作为甲方向乙方因短少、缺陷或其他与合同不符合情形索赔的有效证据如果验收发现质量、规格或数量等与合同约定不符,乙方应负责____,且在质保期届满前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6.验收过程中如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并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7.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货物,均应妥善接收并按设备储存的环境条件规定保管因乙方自身原因误发、多发或少发的货物,甲方应负责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乙方查处,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第六条检验、安装、调试
1.甲方有权派遣检验人员到乙方(或制造商处)会同乙方检验人员对设备的制造过程和质量进行监督检验,但并不代替或解除乙方对产品质量的责任
2.乙方应在交货验收后日内完成对设备的安装与调试,保证设备正常运转,达到约定的技术指标,并对甲方人员进行技术指导甲方在安装与调试过程中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3.乙方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组织人员对进行验收测试,将验收测试情况记录在《验收报告(安装调试)》中设备整机经联运测试完全符合约定的技术指标,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即完成对全部设备的最后验收,但不免除乙方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和质量保证期内所应承担的责任
4.在安装调试期间,如果乙方提供设备、材料有缺陷或由于乙方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或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的错误造成甲方设备、材料损坏、乙方应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5.如果被检验的货物不能满足合同要求的规格,甲方有权拒绝接受该货物,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
6.如果在合同条款第10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货物被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出索赔
7.乙方在调试过程中保证由甲方投入试车的原材料不超过即能达到设备调试合格由于乙方原因导致试车投料超过约定部分,由乙方承担甲方的购料成本第七条包装、运输及保险
7.1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国家或专业标准,包括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他损坏的必要措施,从而保证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长途运输包装不符介标准或约定,造成货物毁损灭失或其他后果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7.2乙方负责合同项下的货物运输到双方约定的指定地点,并承担运费
7.3乙方应对本合同下甲方采购的货物在制造、购置、运输及交货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进行全面保险,并承担保费第八条伴随服务
1.乙方应提供下列服务
(1)实施所供货物的现场组装、调试和启动指导,直至设备正常运转
(2)提供货物组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
(3)为所供货物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
(4)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护或修理,但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5)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的组装、试运行、运行、维护和/或修理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直至全面掌握为止
(6)低价(与市场价格比较)提供终身维护服务所需的零部件
(7)设备出现故障,接通知后小时内到达现场,到达现场后小时内解除故障
2.如果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费用未含在货物的合同价中,双方应事先就其达成协议,但其费用单价不应超过乙方向其他人提供类似服务所收取的现行单价无事先约定的,上述乙方应提供伴随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第九条备件
1.甲方从乙方处选购备件,但该选择并不能免除乙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2.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乙方应在停止生产前日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甲方,使甲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
3.在备件停止生产后,如果甲方要求,乙方应免费向甲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第十条品质保证与维护
1.乙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且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的要求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货物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的全部最新改进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项下货物质量保证期为月,自货物安装调试完毕、通过全部验收之日起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本保证不包含由于甲方操作或修理不当造成的后果
3.在质量保证期内,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所发现的缺陷,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小时内及时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零、部件,由此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4.如果乙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及时维修、更换以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5.保修期结束后,乙方仍然可应甲方要求,负责对所售设备进行维护或维修,其间产生的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甲方要求进行升级和改造,乙方保证提供相应的服务,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6.如果甲方在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发现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乙方应积极与甲方协商,按甲方要求和同意的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甲方退货,同时乙方将货款退还甲方,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维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2根据货物的偏差情况、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程度,买卖双方协商降低货物的价格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遭受的全部损失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所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7.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日内,乙方未做出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日内按照甲方要求或同意的上述某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议付货款或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索赔金额,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第十一条乙方承诺
1.乙方承诺,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
2.因乙方提供的货物存在前条知识产权瑕疵或纠纷的,乙方须与第三方协商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如果设备或设备的任何部分,因最终裁决构成侵权,其使用被予以限制,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做出有利于甲方的安排,比如为甲方取得继续使用受指控侵权的货物或货物的某一部分的权利,或用不会造成侵权的同等技术水平的货物更换第十二条保密
1.甲、乙双方为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向对方提供的任何合同及其条文、技术资料、设计方案、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其他合同相关资料,属于提供一方的商业秘密,另一方应采取保密措施予以保护未经提供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擅自使用上述商业秘密,不得将上述商业秘密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机构和个人,也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交换或泄漏上述商业秘密否则,违反一方应赔偿商业秘密提供一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2.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日内,甲、乙双方应将对方提供的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制件)归还对方
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终止或解除的影响第十三条合同修改
1.甲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在合同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乙方以书面形式确认,此通知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是专为甲方制造时,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
(2)运输或包装的方法;
(3)交货地点或交货时间;
(4)乙方提供的服务
2.如果上述变更使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将对合同价或交货时间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地修改合同乙方根据本条进行调整的要求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日内提出,并征得甲方同意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采用电报、电传或传真等书面形式递送到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并经接收方书面确认
3.除了上述情况,不应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变更或修改,除非双方一致同意并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第十四条
1.双方一致同意,将尽最大努力确保本合同按时如约履行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全部或部分分包或转让经甲方实现书面同意,乙方可分包本合同的部分,分包人承担本合同条款中对乙方义务的约束乙方应将分包事宜书面通知甲方,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乙方对本合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若遇到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延迟的事实、可能延迟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回应,并决定是否同意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