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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安全管理制度为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不断提高安全管理绩效水平,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四川眉雅帆钛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二、引用/应用标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
三、职责
1.总经理负责审批年度内部评审计划,组成评审组
2.分管生产、安全副总经理负责生产部门的内部绩效考核及改进工作,并对相关部门安全标准化工作提出建议
3.行政副总经理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的综合考核评审,组织或委托相关部门实施内部评审
4.安环部长负责协助行政副总经理实施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的综合考核评审,做好评审记录,出具评审报告
5.安全管理员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运行情况,提出改进建议,起草内部评审报告
四、程序
1.每年度应当编制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监测计划
2.计划内容应当包括监测频率,监测范围位置,监测标准,监测程序,资源配备,监测方法与技术
3.当条件内、外部发生变化时,及时更新绩效监测计划
4.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测量的主要内容有1安全、职业健康目标;2各项安全、职业健康检查完成率;3设备定期检查完成率;4个人防护用品的依从程度;5职业危害监测情况;6事故、事件调查完成率;7纠正与预防行动完成率及其效果率;8安全、职业健康有关数据统计、分析情况;9现场安全、职业健康许可依从情况;10任务分析及任务观察情况执行情况;11安全生产会议情况;12变化管理回顾情况;13培训情况;14法律法规依从程度;15持续改进标准化系统效力的情况;16安全、职业健康投入情况
5.绩效测量的方法主要有1用检查表等进行系统的作业场所检查;2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防护装置的检查与检验;3作业环境监测;4现场员工的行为抽样检查;5接触有害因素作业员工的健康体检;6事故、事件、职业病报告、调查、分析、处理以及统计;7各类文件和记录的分析等;
6.对各绩效监测的记录应建档保存
五、附则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安环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