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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事故调查处理程序文件编号P-026目的
1.0本程序的制定是为了对已经发生和正在发生的事件、事故,尽可能快速地开始事件事故调查,做好事故报告和处理工作,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减少事故损失,从而建立一个有效的事故处理运行机制适用范
2.0E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所有职安事件、事故的调查、报告与处理职责与权限
3.
03.1管理者代表:负责整个职安体系运行的整体管理、领导和监控,审核批准重大风险评估结果和控制措施方案,并将实施的监控结果向总经理汇报
4.2安环部:对已经发生和正在发生的事件、事故,要根据本程序的要求尽可能快地进行事件、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报告工作,并确保工作的有效性
5.3安环部负责对公司内、外的联络和协调工作
6.4各部门负责协助调查小组的调查工作;提供调查小组所需要的数据及信息用语的定义
4.
01.1轻伤事故:导致受伤者损失一个或一个以上工作日而未达到重伤程度的事故
4.2重伤事故:经过国家法定机构鉴定后有伤残等级的伤害事故
4.3死亡事故:造成受害者在事故发生过程中或其后的抢救治疗过程中死亡的事故.根据死亡人数的多少,死亡事故可分为一般、重大、特大死亡事故
5.4非伤亡重、特大事故是指未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特大事故(如:设备损毁及财产损失等)工作程序
6.
06.1事件事故应急处理
5.
1.1发生事件或事故时,应按照《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和《紧急应急预案》程序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5.
1.2如发生的事件、事故的性质不属于《紧急应急预案》内所排列的项目,请实时联络安环部或应急小组组长协调安排应急处理
6.2事故报告及调查
1.
2.1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部门,简要经过、伤亡状况、伤亡人数、产生原因、事故责任和整改措施等
5.
2.2轻伤事故由安环部负责调查,事故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应协同调查,并填写《内部工伤报告》;并于1日内将调查报告提供给总经理
6.
2.3重伤事故由安环部、总经理及有关人员组成的事件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并填写《内部工伤报告》;并于1日内将调查报告提供给总经理
7.
2.4发生死亡或重大伤亡事故后,事故部门应实时通知综合事务部,综合事务部应尽快向当地劳动部门、安全监督部门报告相关情况;并由各部门主管会同劳动部门、监察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并填写《内部工伤报告》交由总经理确认
8.
2.5发生非伤亡的重、特大事故时,由总经理及各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并于10日内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交由总经理审批
9.
2.6发现有职业病时,综合事务部应组织职业病原因的调查工作,必要时成立调查小组对职业病的发病原因、病情、防范或应急措施等提出书面报告(必要时可对外委托)给安环部、总经理或上级主管部门
5.
2.7事件事故调查组的职责1)查明事件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2)确定事件事故责任者3)提出事件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4)写出事件事故调查报告
5.
2.8事件事故发生部门应尽可能地为事件事故调查小组提供方便,不得干涉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5.3事故防止再发处理
5.
3.1事件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应先由事故部门负责按照《环境与职安体系运行不符合控制程序》处理,并将原因调查和采取的纠正预防对策记录在《伤害事故分析/整改报告》,把处理报告上报综合事务部、安环部及总经理
5.
3.2对于重伤、死亡或非伤亡的重、特大事故,总经理应组织、主持召开事件事故现场会,与会人员应包括事故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等
5.
3.3事故处理应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5.
3.4对已经结束的事件事故处理结果,综合事务部文控应先将数据存盘,并以通报形式下发到所涉及的各部门,达到事故宣传教化及预防的目的
5.4事件事故责任及隐患整改
5.
4.1对于发生伤亡及重大事故的安全责任人,应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追究其责任
5.
4.2事故责任人(部门)应采取确实可行的措施整改安全隐患,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6.
4.3安环部负责跟进整改的实施效果,并将情况汇报给总经理
7.5事故的调查总结安环部根据事故调查的结果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填写《内部工伤报告》和《伤害事故分析/整改报告》、《南京市工伤事故职工伤(亡)报告书》上报总经理及相关部门支持文件
6.
08.1《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6.2《紧急应急预案》
6.3《环境与职安体系运行不符合控制程序》
6.4《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6.5《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6.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
6.7《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相关记录
7.
07.1《内部工伤报告》
8.2《伤害事故分析/整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