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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实验学校民主管理制度XXX XXX
1.校务公开制度为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实行“校务公开”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学校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单位的贯彻执行,健全和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发挥全校教职工主人翁精神,促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特制定本校务公开制度
一、校务公开组织机构
1.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XXX校长书记组员XXX副校长XXX工会主席XXX支部委员
2.校务公开工作小组组长XXX书记组员XXX办公室主任(负责校长室、人事等信息)副组长XXX分管领导XXX党建办主任(负责党务信息)XXX教务处主任(负责教务处、体育、科技等信息)XXX教科室主任(教科室信息)XXX德育处主任(负责德育处、、卫生等信息)XXX校安办主任(安全信息)XXX校团委(团队、社团等信息)XXX总务主任(负责总务处、财务等信息)XXX工会主席(负责工会、教代会、妇代会信息)3,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组长XXX工会主席组员XXX支部委员XXX工会委员XXX教师代表
二、校务公开组织机构的主要职责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校务公开的指导,校务公开工作小组负责校务公开的实施,校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校务公开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三、学校校务公开内容
1.学校规划、计划、各项改革方案情况;
2.财务中各项收入及大额经费支出等;
3.学校评优、奖罚情况;
4.教师考核结果、职称评定、岗位设置和聘任情况;
5.教师绩效工资、绩效奖励的分配情况;
6.学生评优、推优,按行风建设要求,凡应向社会公开的内容以及学校教育教学重大活动应使家长清楚的内容;
四、校务公开的主要途径教职工会议、教代会、校务公开栏、校园网、学生大会、家长委员会、家长会及家校联系单等
五、校务公开的一般程序
1、校长按照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的指示,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经支委会讨论决定后,提出学校重大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实施方案;
2、校长广泛听取教代会、工会、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3、校长提出具体的实施方案;
4、校长根据实际情况在支委会会议、行政会议等不同层次的会议内,主持会议,并对学校重大问题进行集体讨论,最后由支委会决策
(一)学校重大发展规划等情况公开的实施办法
1、学校的发展规划,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各项制度的修订方案,学校要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制订方案形成后,学校要召开教代会,全体代表对规划或方案进行补充和完善,通过后正式实施
2、学校的各项年度、学期计划,学校要通过校领导班子及有关职能部门的讨论,达成共识,并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
3、行政主要领导的任期述职报告,要在全校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上汇报,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和评议
4、学校的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要在年末全校教工大会上总结,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学校财务中各项收支情况公开的实施办法
1、年度经费预算时,领导班子应进行讨论,尽可能地合理安排各项经费预算
2、学校经费除人员经费外,单笔支出额在2000元以上的为大额经费支出,应及时召开支委会会议讨论通过
3、每学期末学校应将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向教代会公布
4、校长及有关负责部门应认真做好解释工作
(三)学校评优公开的实施办法
1、行政领导在教职工会议上明确评优的条件、范围及要求
2、教职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自荐或推荐,并提供事迹材料
3、校领导班子根据材料,结合平时考核,按“德、能、勤、绩、廉”全面公开对教师业务进行考评,有明显异议的人选,要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听取教师的意见
4、行政领导在教职工大会上向全体代表通报评优人选,并简述理由及评选过程
5、完善有关本次评优工作的文档材料,做到过程或文件等查有实据
6、对教师的年度考核,按上级要求,学校制定考核方案,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对教师进行考核,考核后应把考核结果向教职工进行公布
7、教师职称评聘先由学校组织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然后由教师个人申报、述职,再由考评小组初评,监督小组复评,复评结果予以公布,征求教师意见,最后将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本校岗位职数、评聘程序、教职工任职资格与实绩、评聘结果予以公布
(四)学校教职工福利、绩效工资分配公开的实施办法I、学校绩效工资的分配以教代会已经通过的《XXX县XXX实验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为依据
2、教职工的福利按照上级相关文件或会议要求执行
3、教职工绩效工资、绩效奖励、福利分配应做到帐目清楚,查有实据
(五)学校代办项目收费公开的实施办法
1、凡学校计划组织的课外教育活动,组织者应先征求学校领导意见,凡学校代办项目需征求家长意见,按自愿原则办
2、学校代办项目收费,必须严格按照党委、政府、教育局、物价局和财政局下发的有关文件执行,征求家委会意见,收费项目、标准均上墙公布,结算时多退少不补
2.“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根据县委、教育工委及教育局党委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就领导班子实施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方法
一、“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重大事项决策凡涉及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
1、研究并决定贯彻落实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内重要法规和国家重要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组织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
2、研究并制定、修改学校章程、发展规划
3、研究并决定学校的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
4、研究并决定学校内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和学生、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如改革措施、规章制度、队伍建设、奖惩工作等)
5、研究并决定本校职能部门的增设和撤并
6、推荐校级以上各种荣誉称号、优秀教师等,评优评先、职称评聘等
7、学校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
(二)重要人事任免
1、年级组长以上学校中层干部的调整和任免
2、学校后备干部的推荐、培养、选拔和使用
3、其他需要集体决策的干部任免
(三)重要项目安排学校基建项目安排,2000元以上固定资产购置、设备维修及基建维修项目等事项
(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1、研究并决定学校财务预算的编制基本原则以及学校年度财政预算
2、未列入预算单项支出在2000元以上(含2000元)的资金款项
二、决策程序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由支委会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的代替集体决策支委会决策“三重一大”事项,要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以保证决策过程的科学民主和结果的公正合理领导班子集体决策过程主要有以下三个阶段(-)酝酿决策
1、学校行政领导根据上级党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求与学校实际情况,经与学校党组织负责人酝酿,提出解决本单位“三重一大”问题的初步设想
2、“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应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听取教职员工意见如涉及学生利益的事项应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或建议
3、“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行政领导与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研究,形成共识和主导性意见,提请支委会集体决策
4、提请支委会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议题,应按规定程序提出,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决议,议题的有关材料要在支委会会议召开前送达参加人员,并保证其有必要时间了解相关情况
(二)集体决策
1、在支委会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上,支委成员应对决策建议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因故未到会的支委会成员可以书面形式表达意见支部书记或主持会议的其他负责人应在其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发表意见对讨论中意见分歧较大的,除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决策如果仍不能形成决策意见,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有责任向上级有关部门、有关领导汇报
2、会议应由学校办公室准备,支委会成员的表决意见和理由等情况,应完整地做好会议记支委会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结果,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会议决定的事项和会议讨论的情况,在组织未正式公开之前,会议人员及列席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
3、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等可根据议题内容,列席支委会会议决策“三重一大”事项
(三)执行决策
1、“三重一大”事项经支委会会议决策后,由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三重一大”事项的组织实施情况,应及时向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报告
2、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执行同时,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意见
3、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确需变更的,应由领导班子重新作出决策;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作出临时处置,应在事后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未完成事项如需支委会重新作出决策的,经再次决策后,按新的决策执行
4、在本学校职权之外的重大问题,经支委会会议决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三、责任追究对个人或少数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拒绝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的,集体决策执行不力或错误执行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支委会决策失误或涉嫌违纪违法的,应在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分别追究支委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的相应责任责任追究的方式有责令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报上级党组织处理等
3.教代会制度教代会制度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是促进学校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渠道,是学校实行校务公开的主要载体建立健全教代会制度是学校基层党组织、校长和工会的共同责任教代会要自觉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尊重和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学校工会委员会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教代会制度内容有:
1、坚持民主选举的制度教代会的代表、教代会主席团成员和代表组组长,都必须由学校工会依据学校统一分配的名额、选举条件和选举办法,从下到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选举产生,充分体现和尊重选举人的意志
2、学校教代会组织内部各成员间的地位一律平等所有教代会代表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在教代会组织内部不存在上级下级之分、干部和教师之分、领导和被领导之分
3、教代会的各项议程和决定的形成必须严格按民主程序办理确定教代会议程要广泛征求各工会小组和教职工意见教代会的各项决定要在代表充分讨论并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由到会代表进行表决,赞同者超过应到会人的半数为有效在教代会决定执行过程中,要经常听取教职工及教代会代表的反映,广泛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4、教代会的各项决议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教代会代表要模范执行教代会的各项决议
5、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每次大会均由本届选举产生的由包括党、政、工的主要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的主席团主持闭会期间由学校工会委员会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处理教代会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6、教代会的议题,应根据学校中心工作和群众迫切关心的问题,由工会与学校党政协商后提出,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经教代会代表审议后,提交大会通过
7、在每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之前半个月左右开始进行要对代表进行专题培训,深入宣传大会的中心议题,要求代表以主人翁姿态围绕中心议题接着酝酿和提交提案
8、教代会会议期间组织代表讨论、收集代表提案;闭会期间,主动联系代表和广大教职工群众,随时反映各种建议,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重大问题的决策
9、有关学校的发展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要召开专题教职工代表会进行通过
10、做好政治思想工作,防止只讲民主不讲集中,只讲集中不讲民主两种错误倾向
4.教代会代表选举方案教代会代表是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保障依据《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代表的资格按照《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规定,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本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均可当选教职工代表
二、代表的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觉悟
2、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热爱学生,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3、有较强的参政议政的能力,积极为学校的发展谏言献策
4、密切联系群众,正确代表群众利益,热心为教职工办事,作风正派,公正公道,在群众中有较好的影响和威望
5、能积极宣传、带头落实教代会决议,认真完成教代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6、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主动做好本职工作,师德优良
三、代表的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知情权、表决权
2、有按教代会规定的程序提出提案和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
3、有向学校领导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的权利
4、有对教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督促权利
四、代表的义务
1、学习并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做好本职工作
2、积极参加教代会的活动,认真宣传贯彻大会决议,完成大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3、密切联系群众,如实地听取并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代表的名额教代会的规模和代表人数要适中我校代表名额定为教职工人数的40%o
六、选举的方法教职工代表的选举由学校工会组织实施学校工会提出代表选举方案,经校党支部同意,将代表名额予以书面形式下达到各工会小组选举时,先产生候选人,召开全组教职工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选举会议需有全组教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候选人得票多者当选,不超过半数,需重新选举
七、代表审查
1、代表选出后,由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
2、审查范围当选代表是否符合所规定的条件;是否符合所分配的代表结构和比例;是否符合民主选举程序
八、代表任期教代会代表实行常任制(即在规定的时间内任职,无论教代会是开会还是闭会期间,代表始终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九、特邀代表和列席代表根据需要,可邀请退休老领导、老教职工、中层领导、有关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等为特邀代表和列席代表参加会议特邀代表和列席代表无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