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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简况1任务来源GB/T
13667.1—2003《钢制书架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自2003年发布和实施以来已有10年,该标准的实施对于规范和组织生产、提高产品质量、保护生产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随着国际国内行业和产品的发展,法律法规的制订和完善、活跃市场经济的需要,均凸现出该标准的不够完满和修订的必要性,具体表现在1)过去单、复柱书架仅在图书馆、档案馆中使用,但近几年来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产品已进入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他们对单、复柱书架产品提出的新的更高的要求;2)2003版的标准规定的一些试验方法不详细也不明确,导致该标准在生产单位和检测机构中无法正常实施另外2003版的标准中引用的一些标准也进行了修订综合以上因素,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向国家办公用品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下达了承担GB/T
13667.1—2003《钢制书架通用技术条件》修订工作的任务,计划编号为20112297-『6072主要工作过程
2.1计划下达与成立起草小组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12年8月下达了标准修订项目任务后,国家办公用品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常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立即成立了以中心主任(所长)为组长、中心副主任为标准主要起草人和家具检测部主要技术骨干为核心的标准修订工作组,并于2012年8月底按时向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交了《家具标准项目制修订任务书》
2.2收集资料,确定方案
2.
2.1对相关标准和文献的收集JIS1200:1998《家具储物单元强度和耐久性测定》JIS1201:1998《家具储物单元稳定性测定》1033:2004JIS《办公家具储物柜》1039:1989JIS《钢制书架》1039:2005《书架物品棚》JIS1040:1994《钢制物品棚》JISGB/T3325—2008《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2012年8月至10月,标准起草小组广泛收集了下列标准和文献GB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T
10357.4—1989《家具力学性能试验柜类稳定性》GB/T
10357.5—2011《家具力学性能试验第5部分:柜类强度和耐久性》DA/T6—1992《档案装具》家具,2006年05期王班,钢制办公家具生产中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J],陈旭家具,1990年06期海,磷化、静电喷塑工艺在钢家具中的应用[J],企业的产品说明书和技术资料
2.
2.2调研2013年上半年,标准起草小组先后对浙江宁波、江西樟树、河南洛阳等产业集聚地区进行实地考察,对生产过程、技术要求及此类产品目前的技术现状作了深入的调研,结合2003版的标准实施情况发现了下列问题1)材料2)磷化和光泽度;3)缺失木制件要求4)缺失搁板垂直和水平加载稳定性和搁板支撑件强度要求5)搁板弯曲和结构强度试验方法不够严谨经过分析、调研和验证,标准起草小组最终确定以GB/T
13667.1-2003《钢制书架通用技术条件》为基础,主要参照GB/T3325—2008《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3324—2008《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T
10357.4—1989《家具力学性能试验柜类稳定性》、GB/T
10357.5—2011《家具力学性能试验第5部分:柜类强度和耐久性》和JISS10392005《书架、物品棚》等标准文献修订该标准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修订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1)删除材料和结构要求;2)删除磷化和光泽度;3)增加木制件要求;4)增加搁板垂直和水平加载稳定性和搁板支撑件强度要求5)修改搁板弯曲和结构强度试验方法
2.3起草标准2013年3月,经过资料收集、消化分析对比、对市场和企业的调研,标准起草小组确定以GB/T
13667.1-2003《钢制书架通用技术条件》为基础,针对解决调研发现的主耍问题确定初步方案2013年4月,标准主要起草人根据初步方案和相关资料,起草了《钢制书架第1部分单、复柱书架》(草案稿)2013年5月,标准起草小组根据《钢制书架第1部分单、复柱书架》(草案稿)对单、复柱书架木制件、搁板垂直和水平加载稳定性、搁板支撑件强度、搁板弯曲以及结构强度等项目进行了验证试验;在获得大量试验数据的基础上,分析、确定了相关技术要求,并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编写要求完成了《钢制书架第1部分单、复柱书架》(征求意见稿)和《钢制书架第1部分单、复柱书架》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
(二)标准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的论据,解决的主要问题1标准编制原则
1.1科学性原则本标准的编制遵循科学性原则,标准的修订工作对本产品市场做了充分的调研和分析,参照了国内和国际相关的先进标准,且对部分项目的验证试验进行分析和处理
1.2适用性原则本标准的编制遵循适用性原则,内容便于实施,标准的修订充分考虑了本国产品的实际情况,在修订工作中征求了专家和厂家的意见
2.3先进性原则本标准的编制遵循先进性原则,参照了GB/T3325-2008《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等国家标准,修订的内容具有国内先进水平,部分项目与日本标准JIS S10392005《书架、物品棚》要求一致,具有国际先进水平2标准的主要内容修订后的标准与原标准GB/T
13667.1—2003《钢制书架技术条件》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变化见表2差异比对序号原因与论据解决的问题修订后标准内容原标准内容删除了标准架、密集书架本标准只适用于单、复柱书
13.
9、
3.
13、
3.14删除不适用的要求和积层书架的定义架与JIS S1039:2005《书提高了标准的科学性,适用2修改了分类4架物品棚》保持一致性5材料和结构强调对产品的力学性能要鼓励企业运用先进生产工
5.1材料3删除了材料和结构要求求,对产品的用材不作具艺、改进结构来提高产品性
5.2结构要求体要求能单复柱书架的需求越来越多,其尺寸也随着需求不4删除了尺寸要求
6.
1.1提高了标准的适用性断变化,不局限于原来的标准规定的尺寸强调对产品的力学性能要删除了立柱、挂板等零件解决了原标准操作性差的问
56.
1.
4、
6.
1.5求,对产品的零件不作具要求题,通过力学性能对零件进体要求行了考核,不影响产品使用随着人们对书架的美观程度的重视,木制件被广泛
5.
2.
10.
5.
2.11(增加了根据新产品特性,增加外观6—的运用于防护板木质件的外观要求)要求与GB/T3325-2008保持
1.光泽度要求用户可自由选取,无需考核
2.在金属涂层理化性中
1.删除不适用的要求;
5.3表4考核了硬度、冲击强度附
2.满足要求的性能原则,(删除了磷化和光泽度着力和耐腐蚀,要求中的不去过多的考核工艺或加工7要求,增加了木制件表
6.3表面处理“磷化”属于生产或加工过程,给技术发展留有空间;面涂层/覆面材料理化性过程,不符合要求的性能
3.根据新产品特性,增加理能)原则化性能要求
3.书架防护板在使用过程中容易被其他物体碰至上与JIS S1039:2005《书架物品棚》保持一
5.4材料要求(增加了木根据新产品特性,增加安全对使用木制件的书架其木8质件的含水率和甲醛释—制件的甲醛释放量必须符性要求放量要求)合国家强制GB18580-2001的规定与JIS S1039:2005《书
95.5搁板垂直和水平加载—提高了安全要求架物品棚》保持一致稳定性(增加了该要求)
5.6搁板支撑件强度(增与JIS S1039:2005《书10—提高了安全要求加了该要求)架物品棚》保持一致修改了搁板弯曲的耍求与JIS S1039:2005《书
115.7提高了安全要求和方法架物品棚》保持一致原试验方法对试验设备、加修改了结构强度测定方
127.6结构强度试验载速度、加载时间等均未完善了试验方法法规定7检验规则
7.1检验分类
7.2项目分类a)根据产品现场安装交付的特性,将出厂检验改为
7.33交收检验8检验规则交收检验;
7.
3.1交收检验的时机
8.1检验分类
7.
3.2交收检验的项目和b)对判定原则进行修订根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提高了标准的适用性、科学13据项目要求的特性分为一抽样方法式检验性般项目和基本项目,基本
7.
3.3判定原则
8.2出厂检验项目均合格一般项目不合
7.4型式检验
8.33型式检验格项不大于3项判产品为
7.
4.1型式检验的时机合格
7.
4.2型式检验的项目和抽样方法
7.
4.3判定原则原标准要求中对单元架尺寸偏差有要求,但未规定8标志、包装、运输及贮需标注单元架尺寸,因此存(增加了标志中单元实际检验中也无法实施9标志、包装、运输及提高了标准的适用性、科学14架尺寸、种类、甲醛、删根据产品现场安装交付的贮存性除了包装箱标志、使用特性,包装箱仅作运输和说明书)贮存过程中使用,产品最终交付时并不需要包装箱,因此删除产品使用方便,一般无使用说明书3标准解决的主要问题基于标准的适用性,删除了尺寸要求、删除材料和结构要求、删除磷化和光泽度、增加了增加木制件要求,增加了增加搁板垂直和水平加载稳定性和搁板支撑件强度要求并完善了相应试验方法、修改搁板弯曲和结构强度试验方法、修改了检验规则
(三)主要试验(或验证)情况分析1含水率验证试验6列带木质防护板的书架(3组为实木、3组为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样品编号为实木1号、2号、3号人造板1号、2号、3号)
2.2要求实木要求6%16%〜人造板要求6%~14%
2.3试验方法木材含水率测定按GB/T3325-2008中
5.6的规定进行人造板含水率的测定按GB/T17657-1999中
4.3的规定进行
2.4试验结果实木1号11%;2号10%;3号ll%o人造板1号10%;2号12%;3号9%
2.5验证情况分析满足标准要求2甲醛释放量试验
3.1样品3列带木质防护板的书架,样品编号为1号、2号、3号
2.2要求应符合GB18580的规定
3.3试验方法按GB18580规定进行
4.4试验结果1号
0.7mg/L2号:
0.9mg/L3号
0.5mg/Lo
2.5验证情况分析满足标准要求3搁板垂直和水平加载稳定性
3.1样品1列独立架(自重90kg、高1980mm),1列两连架(自重200kg高2000mm),1列三连架(自重260kg高2150mm),样品编号为1号、2号、3号
3.2要求试验时架体不应倾倒
3.3试验方法用挡块靠在试件前角外侧,在最高层搁板上离搁板前沿50mm的中间部位,垂直施加50N的力,在同一加载部位沿水平方向向外施加30N的力,保持Imin对最高层每块搁板逐一进行试验
4.4试验结果1号未倾倒;2号未倾倒;3号未倾倒
5.5验证情况分析满足标准要求4搁板支撑件强度
6.1样品选取了3块搁板厚度分别为
0.4mni、
0.5mm
0.6mm,样品编号为1号、2号、3号
4.2要求试验后搁板及支承件应无塑性变形和其他异常现象
4.3试验方法按GB/T
10357.5规定进行其中搁板按表1进行均匀加载,冲击钢板选择2号板
4.4试验结果均无塑性变形和其他异常现象
4.5验证情况分析满足标准要求5搁板弯曲
5.1样品选取了3块搁板厚度
0.4mm、
0.5mm、
0.6mm,宽度均为900mHi,样品编号为1号、2号、3号
5.2要求经24h的连续试验后,搁板挠度不大于
0.5%,使用时不发生破损、变形及脱落
5.3试验方法按GB/T
10357.5规定进行
6.4试验结果1号4mm,2号
3.2mm,3号
2.2mm
5.5验证情况分析满足标准要求6结构强度验证试验
6.1样品1列独立架(自重90kg、高1980mm),1列两连架(自重200kg、高2000mm),1列三连架(自重260kg高2150mm),样品编号为1号、2号、3号
6.2要求试验中架体不得发生倾倒现象,试验后架体倾斜量不得大于架体总高的1%,各结构部件应无塑性变形或其他异常现象
6.3试验方法按照GB/T
13667.1《钢制书架第1部分单、复柱书架》征求意见稿中
6.9进行
7.4试验结果1号架体倾斜量X方向12mm,Y方向5mm;2号架体倾斜量X方向15mm,Y方向8mm;3号架体倾斜量X方向15mm,Y方向5mmo
8.5验证情况分析满足标准要求
(四)标准中如果涉及专利,应有明确的知识产权说明本标准不涉及专利
(五)产业化情况、推广应用论证和预期达到的经济效果全国生产单、复柱书架的企业有150多家,主要集中在浙江、江西、河南和江苏四等省份,全年产值约90亿制定实施《钢制书架第1部分单、复柱书架》国家标准,必将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和提高产品质量,对我国单、复柱书架产品的生产、销售、质检、仲裁和使用起到指导性作用
(六)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情况,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国内外关键指标对比分析或与测试的国外样品、样机的相关数据对比情况搁板支撑件强度、搁板垂直和水平加载稳定性、搁板弯曲项目与日本标准JIS S10392005《书架、物品棚》保持一致
(七)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标准的协调性该标准与我国现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保持一致
(八)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无重大分歧意见
(九)标准性质的建议说明本标准为国家标准,属推荐性标准(+)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1组织措施由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标准起草单位组织行业及相关单位进行标准宣贯2技术措施介绍、推广国内单、复柱书架产品及生产技术3过渡办法为使各有关厂商有一定的时间对其产品进行修改和完善,确保其正确贯彻实施该国家标准,允许过渡期为6个月,过渡期间以原标准为准4实施日期建议发布后6个月实施
(十一)废止现行相关标准的建议废止GB/T
13667.1—2003《钢制书架通用技术条件》
(十二)其它应予说明的事项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3667.1—XXXX《钢制书架第1部分单、复柱书架》编制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3667.1—XXXX《钢制书架第1部分单、复柱书架》编制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3667.1—XXXX《钢制书架第1部分单、复柱书架》编制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3667.1—XXXX《钢制书架第1部分单、复柱书架》编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