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安全管理协议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的有关规定,为确保乙方在甲方所辖范围内进行有关作业时的安全,防止和避免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1、业务合同(或协议)的名称O
2、与甲方有业务关系的单位应具有营业执照和有关资质等证件,并将证件和签订的合同复印件附在协议后面
3、协议自业务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业务合同履行完毕和乙方撤离甲方区域后终止
4、乙方人员在业务活动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因管理不善或“三违”工作而发生的人身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的损失,按责任划分承担相应责任
5、甲方安全管理部门有权对乙方活动场所、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对违章作业和隐患有权要求整改和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6、乙方单位的现场安全生产、防火由乙方负责,乙方应确定一名现场安全负责人,并报甲方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7、乙方作业用电、安装电气设备、进行电气焊、气割作业等,必须由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电工、焊工等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8、乙方作业中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高空作业要戴好安全带和安全帽
9、乙方在甲方厂区内进行明火作业时,应到甲方安全管理部门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经同意后方可从事动火作业
10、乙方在作业中如需使用甲方电力、水源、设备等,或需要甲方有关部门配合时,要按照甲方有关部门的具体规定办理
11、乙方在进行地面开挖时,要事先与甲方安全管理部门联系,查明地下是否有电缆和管道存在,并经该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
12、乙方在作业中如遇因甲方生产活动影响其作业进度时,应首先向甲方负责合同签订的部门报告,在甲方未确定协调方案前,乙方不得继续擅自作业
13、本协议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1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业务部门、安全主管部门和乙方各执一份
15、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甲方单位代表人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单位代表人联系电话: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