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初中(U15)竞赛规则及特殊规定
(一)执行国际足球理事会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
(二)执行《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
(三)比赛统一使用5号比赛球
(四)每场比赛时间为70分钟(上、下半场各35分钟),中场休息15分钟
(五)每场比赛允许填报替补运动员9名,但只可替换6名运动员,被替换下场的运动员不得重新被换上场每场比赛换人次数不得超过三次,中场休息换人不计入次数
(六)在赛会期间得到红牌或累计两张黄牌的运动员,将自动取消下一场比赛的资格同一名运动员被第二次出示红牌,终止该名队员参加本赛区比赛资格分组循环赛有关运动员的红、黄牌累积带入交叉淘汰赛
(七)如因特殊情况的干扰,造成比赛中断,经大会组委会的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大会组委会须尽快(24小时内)另选场地补足比赛剩余时间(包括罚球点球)如有不可抗拒原因需更改比赛日期,由大会组委会做出决定
(八)比赛队员若自行穿紧身裤,其颜色须与比赛短裤的颜色一致;场上队长必须佩戴不少于6厘米宽且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上场队员必须使用护腿板;比赛服装和护袜的颜色必须全队一致违者不得上场比赛
(九)穿皮面死钉足球鞋进行比赛
(十)各阶段参赛运动员不得留怪异发型、染发以及佩带任何饰物,否则取消其比赛资格
(十一)组委会将为所有参赛的运动员和官员配发“参赛证”,凡未佩戴“参赛证”的运动员和官员一律不得进入任何比赛有关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