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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施工合同履约情况报告施工合同履约情况申请报告XXX(局)由XXX承建的慈溪市人力资源交流中心扩建工程,工程于2012年8月10日基本完工,贵局于2012年8月15日组织了竣工验收并合格现向贵局申报该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本公司对合同的履约情况
一、施工工期合同工期270日历天(其中补充协议工期60日历天)实际工期2011年8月3日至2012年8月15日,共计377日历天,延误工期107日历天工期延期原因天数
1、因天气原因影响工期情况2011年第9台风(梅花)影响工期3天,具体时间为20n年8与5日至8月7日;2011年第11号台风(南玛都)影响工期3天,具体时间为2011年8月29日至8月31日;2012年第9号台风(苏拉)影响工期3天,具体时间为2012年8月2日至8月4日;2012年第11号台风(海葵)影响工期3天,具体时间为2012年8月6日至8月8日总共影响工期12天
2、2012年1月5日中间验收合格,2012年4月20日暖通工程开工,影响工期45天
3、工程量清单以外的工程变换联系单造价约175万,增加了实际施工作业内容,影响工期40天
4、桩基工程因XXX配电房输出电力不足不能满足打桩请求,一向间断性跳闸,导致打桩工程施工缓慢,影响工期12天以上原因影响工期109天,提前工期2天,不作嘉奖
二、若工程质量没有要求达到协议书中约定的质量目标,承包人除自行承担返工费用外,还需承担违约责任和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发包人将扣除履约保证金中的质量保证部分,并拥有继续追索损失的权利,本公司未有违约现象
三、不定期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施工单位应及时整改,被一次警告后不作处罚,限期整改,被二次警告后扣除相应比例的文明施工费;另若由于施工不文明、不安全而被新闻单位曝光或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检查后通报,每次从承包人承诺的文明安全施工履约担保中扣除人民币元整,直至扣完为止,本公司未有违约现象
四、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品牌采购材料,如因客观原因需作变换,须经发包人及监理确认,更换后的材料价格按合同专用条款
33.7和有关条款确定,否则视为违约,一经发觉,除无前提更换外,每次扣除质量履约保证金的10%一旦扣o完质量履约保证金后,发包人将有权解除合同,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本公司未有违约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