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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为加强罐区的安全管理,使包括相关方、访客在内的所有人员了解罐区并以此规范人员行为,使得罐区的运作顺畅、安全,特制定此制度
2.适用范围XXX适用于储罐区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罐区的日常检查以及日常的安全管理
3.2部门负责人或主管部门都有责任确保部门员工理解并遵守此规定,并有责任对违反者进行教育和纠正
3.3安环技术部负责日常安全检查的监督及专项安全检查
4.罐区的一般方针和规定
4.1一般要求
4.
1.1库房、储罐区的设计和安全管理应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591(国务院令第号)、《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
4.
1.2做好物品出入库及日常维护管理,做好防火、防洪(汛)、防垮塌、防盗等工作
4.
1.3区管理人员应进行培训,必须熟悉本岗位储存物资的性质、储存方式、方法以及危险物品中毒的急救方法和消防灭火措施
4.
1.4物资储存场所应根据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其数量、种类及放置地点须按照设计或安环技术部同意,并根据情况装设消防通讯和报警设备,一切消防设施设备要指定专人经常检查,保证完整好用
4.
1.5罐区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完好性,发现问题及时向本部门领导及安环技术部报告
4.
1.610罐区内部、罐区周围米内,严禁烟火,不得有杂草、垃圾及其它易燃物品存积,以防引起火灾;罐区确需进行检修施工时,要制定检修施工方案,并办理相应的作业票证
4.
1.7罐区内外应具备充足的照明设备,在值班室内应备有相适应的应急照明设备
4.
1.8搬运物品时,要轻拿轻放,严禁摔打和撞击以及用脚蹬等方式在地面滚动,摆放稳固,如包装有损应立即合理处理
4.
1.9非罐区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准擅自进入罐区
4.
1.11罐区储罐应有储罐编号及贮存物料名称,管线应标有管号及物料名称及走向;罐区仪表及安全设施必须按时维护保养,确保完好
4.
1.12罐区内,不应有与储罐无关的管道电缆等穿越,与储罐区有关的管道、电缆穿过防火(护”是时,洞口应用不燃材料填实,电缆宜采用跨越防火(护)堤方式铺设
4.
1.13贮罐进出物料时,现场阀门开关的状况要有明显的标记或显示,避免误操作
4.
1.14雨季防火堤内积水要及时排出,排出后立即关闭出水口
4.2严禁使用明火,必须进行明火作业时,要申请动火安全作业许可证,经有关部门审批、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方可作业
4.3对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动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设备检修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施工作业等危险性作业实施管理,严格许可制度,严格审批登记
4.4交通控制
4.
4.1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取得合法的资质证件
4.
4.2所有的机动车司机必须有交警部门颁发的有效驾驶执照,方可驾驶车辆
4.
4.35所有车辆在罐区最高时速限制在公里/小时444(进入装卸)车台后,应将车钥匙拔下放在钥匙箱内
4.5操作控制
4.
5.1所有作业人员进行操作作业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程序进行操作
4.
5.2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不定期的检查、抽查操作人员的操作情况
4.6相关方管理
4.
6.1所有相关方在进入罐区作业前,必须接受安环技术部的安全环保培训I,经考核合格并办理有关证件后,方可进入罐区作业
4.
6.2所有施工作业,必须在工作证得到完全批准后,方可进行
4.
6.3确保所使用的工具和设备处于安全状态,确保作业人员穿戴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
4.
6.4不定期检查相关方的工作运行情况,确保其安全工作,并遵守相关安全规范和工作程序
4.
6.5相关方必须立即、如实向公司报告所有伤害事件和产品泄漏事故
1.
1.1进入罐区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防护镜等必要的防护用品
1.
1.2所有员工、相关方进入罐区必须穿安全鞋,如果访客参观对脚部有潜在危险的区域,则必须穿安全鞋
4.8紧急反应所有人必须熟悉工作场所的潜在危险,紧急设备设施的位置和使用方法,紧急撤离路线和紧急集合地点、紧急标识和应急报警按钮的位置
4.9一般安全规范:
4.
9.1请勿跑动,在紧急情况下,必须依照应急程序,迅速有序的进行撤离,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4.
9.2无论事件大小,必须迅速准确的向上级汇报
4.
9.3在有暴露的机械转动或移动的工作场所必须去除项链、戒指等,以免发生事故,过肩长发必须盘好,以防发生卷入机械的事故
4.
9.4有产品泄漏时,立即清理495保持现场清洁有序496进入罐区禁止拍照,接打手机等
4.
10.1罐区管理人员做好罐区的日常巡检,每天按时对照检查表内容对罐区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检查时间为工段长每两小时巡检一次,部门负责人每天巡检一次,安环技术部每周巡检一次,同时安环技术部做好日常的监督检查工作
4.
10.2对检查出来存在的隐患应立即进行整改,不能整改的应立即上报,并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5.纠正措施和处罚
5.1公司对不安全的或不良行为,将采取纠正措施,避免伤害、事故或财产损失的发生
5.2公司对任意破坏安全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对违纪者进行处罚,处罚可分为口头警告、通报批评、经济处罚、辞退,造成严重后果者将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