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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人事管理制度每个办公室,每个公司都会有一个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及其重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人事管理的主管部门为企管部,对上向主管经营的副总经理负责,对下由人力资源主管负责日常事务公司的部门设置、人员编制、企管部经理的任免、去留及晋级由总经理负责;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的任免、去留事项由董事会负责第二条企管部有关人事管理的职责如下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事方面的政策法规,结合本公司情况,制定并实施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和具体计划2根据各部门的人力需求计划,负责对人才引进和招聘工作进行具体操作3负责拟订和修改公司的人事、劳资、培训等方面的政策及规章制度,经批准后,负责监督执行4负责拟订员工岗位薪酬制度5负责拟订本公司员工绩效考核体系及奖惩方案,并组织实施6根据公司员工实际状况和企业发展的需要,制定并实施公司的人员培训计划7负责组织员工的各种岗位培训8负责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障工作9负责员工辞退及内部调配,代表公司处理劳动纠纷10负责办理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入职和离退职等人事手续第三条本制度除另有规定外,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第四条本制度中所涉及的“员工”,是指在公司工作的所有在职人员,包括正式职工和短期聘用员工正式员工是本公司系统员工队伍的主体,享受本制度中所规定的各种福利待遇;短期聘用员工指具有明确聘用期的临时工、离退休人员以及少数特聘人员,其享受待遇由聘用合同书中规定短期聘用员工聘期满后,若愿意继续受聘,经公司同意后可与公司续签聘用合同第五条正式员工和短期聘用员工均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本人事制度可以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规范员工和公司双方的行为第二章聘用第六条公司聘用的原则是“任人唯贤,择优录用;竞争上岗,岗上竞争“O第七条聘用各级员工应综合考虑思想、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等,以适合于所任职务或工作为考察原则,但有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第八条总经理、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助理的聘任由董事会负责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方式由董事会制定、执行各部门经理、副经理的聘用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公司其它岗位的聘用,由企管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第九条公司的人员编制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岗位设定要求,不得自行增加岗位设置公司鼓励通过员工增加岗位技能的学习,达到“一岗多能”的要求,以便合并岗位,减少人员,增加劳动效率第十条各年度人员需求计划的编制程序如下1在经营年度结束前,企管部将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表》发放给各部门,部门主管须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后,上报企管部2企管部汇总后,结合岗位编制、公司的投资经营方案编制下一年度人力资源需求方案,报总经理批准;3经总经理所确定的人力资源计划,由企管部负责办理招聘事宜第十一条普通员工招聘的一般程序如下人员需求部门的负责人向企管部提出申请,由企管部结合年度计划审核需求,给出审核意见;企管部审核同意后,会同需求部门,根据岗位说明书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岗位任职资格,形成招聘文件;企管部制定招聘计划,经企管部经理批准后执行;企管部按照批准的岗位要求确定初始人选,送需求部门审核,确定最终候选者名单;企管部会同需求部门共同进行面试(如有需要,可增加面试的次数),并共同决定聘用人选;企管部负责聘用人员的通知,进入试用期管理;企管部负责落实岗前培训第十二条部门经理的聘用,参照上述程序;企管部经理的聘用,由总经理会同副总经理进行;其它的部门经理由企管部会同总经理、副总经理进行第十三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与集团中层以上干部有亲属关系的人员(对历史形成的此类情况不予追溯)剥夺政治权力尚未恢复者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有赌博、吸食毒品记录者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品行恶劣,曾被其他单位辞退、开除人员体格检查不通过者第十四条公司招聘采用内外一视同仁的原则,即外部招聘与内部推荐共举,统一考察标准,择优录取第三章试用第十五条新聘用人员均应经试用合格才予任用第十六条试用期为13个月第十七条新进员工的试用,由所在部门进行,企管部负责监督第十八条新进员工向企管部报到,并以其向企管部报到的日期作为起薪日第十九条公司员报到时应交验的材料1公司统一印发的登记表2身份证复印件3毕业证明书复印件4技术等级证复印件5健康检查表6近期免冠1寸半身照片2张7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第二十条企管部应于新员工报到当日与其签定“试聘协议”;试聘协议一式两份,一份交由企管部存档,一份由试用员工自留第二十一条试用员工经试用期考核成绩合格者,其服务时间统一从正式任用之日起计算,公司与其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书订立集体劳动合同的除外第二十二条试用员工在试用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随时停止试用,并不可请求任何遣散费或补助1品行欠佳,违反公司有关规定;2申请事假超过规定;3经试用单位认为不适合工作岗位;4发现进入公司前曾有不适合岗位的违法行为;5递交的个人资料被查证为虚假的;第二十三条公司员工办妥报到手续,经公司分派试用工作后,应即赴目标部门工作,不得借故拖延或请求更换;并由企管部填发工作记录卡,按照规定时间到职工作,无故拖延一星期未到职者即停止试用事先以书面呈准者不在此限第二十四条试用期的考核1新员工在试用期满后,向企管部领取“员工转正考核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表中的“评核内容”和考核内容中的“自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