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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度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办发
(2021)16号)和《**市推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度实施方案》(*办发
[2021]17号)要求,压紧压实各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监督,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行“环境专项监督长”制度,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打通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最后一公里”,切实提升监管能力,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工作目标2021年10月底前,基本建立镇村二级环境专项监督长,村级环境监督员责任体系按照“五定”(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要求,明确各级环境监督责任,推动环境监督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全域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与监督工作2021年底前,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环境专项监督长制与河长制、林长制等联动形成生态环境监督“一张网”,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部门协作、分工负责的全覆盖生态环境监督体系,确保各方责任全面落实,公众参与积极性全面提高,形成导向清晰、监督有力、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生态环境监督体系
二、组织形式(-)设立镇级总环境专项监督长镇级设立总环境专项监督长、副总环境专项监督长、专项领域环境专项监督长、专项区域环境专项监督长、专项行业环境专项监督长总环境专项监督长由镇委、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总环境专项监督长由镇政府分管环保工作的副镇长担任突出问题导向,紧扣工作短板聚焦我镇黑臭水体、垃圾处理、镇境内河流、道路运输、建筑工地、“散乱污”企业、畜禽养殖及农业面源污染等方面设立专项领域、专项区域、专项行业环境监督长,由各分管负责同志担任,负责对应领域、专项区域、专项行业的环境保护监督工作
(二)设立村环境专项监督长坚决做到生态环境监督无死角、无遗漏、全覆盖,确保生态环境问题第一时间发现以14个行政村、社区为网格单元,分别建立村环境、社区监督长,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
(三)设立环境监督员每个行政村、社区为一个网格,结合村规模、人口、经济发展、环保任务等情况,设立公益岗位,聘请1-2名专职环境监督员每个自然村设立1名义务环境监督员从“五老”人员、党小组长、村民组长、综治网格员、社区网格信息员中选聘热心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群众威望高、工作能力强的担任义务环境监督员建立一支常态化的环保巡查队伍
(四)明确各级河长、林长环境监督责任按照职责范围和相关制度要求,各级河长、林长同时担任所负责区域内的环境专项监督长,认真落实领域内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统筹做好各方面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和治理工作
(五)构建环境监督体系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生态环境决策部署,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镇环保站负责做好环境监督长制运行的统筹协调、指导、监督管理等日常工作
三、职责任务
(一)镇级环境专项监督长工作职责总体职责负责领导全镇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工作,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属地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上级环保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牵头制定全镇环境专项监督长制工作方案;负责镇级环境专项监督长制的建立与运行,指导和监督下级环境专项监督长制的建立与运行;加强全镇范围内环境专项监督长制能力建设,保障工作经费;督促镇直有关部门履行业主管责任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及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并督促问题整改;督促抓好全镇范围内巡查人员和环境监督员的业务培训;定期向上级汇报全镇范围内生态环境监督及问题整改等情况;组织对镇直相关部门和下级环境专项监督长履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问责
1.镇级环境专项总监督长职责负责抓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的学习贯彻工作,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落实省、市、县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牵头抓总全镇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工作,统筹调度突出环保问题整改、应急处置突发重大环境问题,督促调度各级环境专项监督长制的建立与运行,定期听取下级环境专项监督长工作汇报,协调解决环境保护工作难题
2.副总环境专项监督长职责协助总环境专项监督长做好全面推行环境专项监督长制的各项工作,落实总环境专项监督长交办事项负责牵头组织确定环境专项监督工作目标任务,落实目标责任制;牵头组织开展全镇环境专项监督工作;细化调度全镇污染治理、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中央及省、市级交办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等工作;协调解决跨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明晰跨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牵头组织对镇直相关部门和下级环境专项监督长履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问责;加强全镇环境专项监督长制能力建设和经费保障
3.专项领域环境监督长职责在总环境专项监督长的领导下,承担分管领域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本领域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统筹抓好本领域内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及短板弱项的整改提升
4.环境专项区域监督长职责在总环境专项监督长的领导下,承担联系村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工作,督促联系村加强区域突出环境问题排查及整治,负责督促所联系村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类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5,专项行业环境监督长职责在副总环境专项监督长的领导下,承担本部门、本行业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本部门、本行也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并按照部门职能,抓好问题整改
(二)村(社区)环境专项监督长职责主要职责是发现辖区内的各类生态环境问题,及时做好登记,报送生态环保工作站
(1)在大气污染方面
①餐饮单位无油烟净化设施、作业时未开启油烟净化设施、没有掩门经营、油烟直排
②焚烧垃圾,露天烧烤
③禁燃区内燃用散煤
④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⑤油漆喷绘等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
⑥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冒黑烟
⑦道路积尘,石材露天切割
⑧板材露天切割、筛分、粉碎,易产生粉尘物料露天堆存
⑨非煤矿山开采⑩煤矿、物料等堆场⑪建筑工地未达到“六个百分之百”
(2)在水污染防治方面
①工业废水不达标排放
②畜禽、水产养殖污水乱排
③向雨水排水口倾倒餐厨垃圾
④雨水口晴天有污水
⑤雨污管网破损
⑥沟渠堵塞
⑦水体黑臭
⑧污水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3)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
①工业固体废弃物随意倾倒
②医疗废弃物违规处置
③建筑垃圾乱倒乱放
④污泥处理不达标,违规使用
⑤化学危险品等废弃物非法填埋
(4)噪音、异味、农村面源等其他各类生态环境问题
(四)环境监督员职责负责检举环境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及时做好登记,上报村环境监督长;协助和参与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环保知识;收集、了解周围群众对环境保护工作意见和建议,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反馈
四、工作机制
(一)建立全程信息化管理机制依托镇环保站,对巡查、报告、交办、处置、销号等环境监管工作实施全程信息化管理落实“巡查、整改(上报)、交办(查处)、督查(调度)、验收(销号)”的整改工作闭环机制,建立实施台帐、责任单、对比照片库和审核流程,推动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持续发力
(二)建立快速查处的调度机制对于明显环境违法行为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环境违法行为,镇环境专项监督长制办公室(镇环保站)第一时间将问题线索移交给具有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的相关单位,及时查办,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警示一片
(三)建立跟踪督办的监督机制每月25日定期向镇环境专项监督长制办公室报送工作开展情况村环境专项监督长要定期对村级环境专项监督长履行职责情况和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做到重要事项全程督办、紧急事项迅速督办、一般事项定期督办,促进环境专项监督工作稳步推进,有序落实
(四)建立公开透明的通报机制镇环境专项监督长制办公室(镇环保站)对各级环境专项监督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定期不定期进行通报,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直至发现问题得到落实解决
五、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各行政村对本辖区环境专项监督长制建设负具体责任各村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落实目标任务、措施和保障,确保2021年10月底前全面建立环境专项监督长制,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落地见效
(二)保障人员经费镇级组建环境专项监督长制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村级按要求配备相关人员,保障环境专项监督长制正常运行、为环境监督员提供必要工作条件镇将相关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广泛发动群众坚持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人人出力,深入发动群众参与环境监督工作建立环境监督信息发布渠道,通过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告各级环境专项监督长名单,在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置环境专项监督长、环境监督员、环保举报热线等信息公示牌镇级设立环境专项监督长及环境监督员履职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接受社会监督完善举报奖励制度,确保举报人信息保密
(四)严格考核奖惩强化考核问责,将全面推行环境专项监督长制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包保内容和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鼓励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对及时发现问题,挽回重大损失和影响的给予奖励,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参与环保的浓厚氛围对履职尽责不到位,造成严重生态环境影响和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