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印章管理责任书(一式二份)本单位管理印章(印章范围参照《北京大学印章管理规定》《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印章管理规定》),含归口本单位管理的机构或组织印章)共枚,印模如下现针对本单位所管理印章,明确管理责任如下
一、单位负责人(所长或中心主任)是本单位印章管理第一责任人,本单位已如实报备各印章,各印章均有主管领导和印章管理人;
二、对本单位印章制定管理办法,明确流程、责任,报学院行政办备案;
三、指定专人保管印章并建立相应的登记簿,印章登记做到完整、清晰、可追踪、可倒查,登记簿每年年底上报学院,并在本单位至少保管5年;
四、虚体机构不刻制印章,已有虚体机构印章按照学校规定上缴院办;未收回虚体机构印章并因此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承担相应责任;
五、按照学校规定刻制印章备案登记和使用管理印章;
六、印章使用和管理中出现问题的按照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七、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院、本单位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责任书即日起开始执行承诺本单位对《北京大学印章管理规定》、《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印章管理规定》及《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印章管理责任书》上述条款知悉,并遵照执行单位负责人:(签字)学院负责人:(签字)印章管理人印章名称(字样)主管领导签字直接用印人签字较空a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