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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年专业技术岗位考核方案2020-2022按照《关于做好年聘期考核和年岗位2020-20222023-2026聘任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学院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公开、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充分激发学院师资队伍的活力,依据《年专业技术岗位考核指导意见》(校人字〔〕2020-2022202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年专242020-2022业技术岗位考核方案》
一、考核原则
(一)分类管理,分层考核根据岗位类型和岗位层级的差异,分类分层进行考核
(二)突出重点,兼顾全面在全面考核教师师德师风、教书育人、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学科和专业建设等基础上,重点关注其标志性业绩,强化特色
(三)强化质量,注重实绩以质量考核为核心,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注重与岗位匹配的实际业绩
(四)主动公开,强调应用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考核结果与新一轮岗位聘任相结合
二、考核对象与组织考核对象为受聘年专业技术岗位,且在职在岗2020-2022人员(含聘期内新进人员),年薪制人员不纳入考核范围学院成立岗位考核工作组,工作组组长由院长担任,成员包括学院领导、教授代表、学科带头人、学科负责人、系主任、党支部书记、教代会代表等,负责考核方案制定及组织等工作工作组下设秘书组,负责组织协调岗位考核、政策解释以及日常管理工作组长高志宏成员茅晓嵩、武小龙、聂明岩、马荣春、王炳、王文军、张勤、沈广和、郭莉、许汉泽、尤春媛、田鹏秘书组刘旭学院成立岗位考核工作专家组,负责本单位人员的考核其中,二岗、三岗(相当于三岗)人员考核的专家组由学院主要负责人和校内专家组成,人数不少于名,其中非本单位专家数11不少于三分之一;设组长和副组长各名专家组成员由党政联1席会议确定,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熟悉学科等相关情况四岗(相当于四岗)及以下岗位人员考核的专家组由学院自主设置学院成立岗位考核工作监督组,由学院党委书记、纪检委员、部门工会负责人及教职工代表组成负责对考核工作进行监督,受理本单位考核工作中的投诉举报事项组长楚广兴组员施向峰、刘思辰、李成玲、郝龙秘书谢丽
三、考核程序学院发布岗位考核通知拟聘人员根据本人上一聘期业绩,填写相应岗位聘期考核表并附相关材料,提交秘书组秘书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并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3日专家组进行考核,工作组对聘任结果进行公示,监督组受理举报和申诉,公示期为个工作日5
四、考核内容以《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基本依据,重点考察诚实守信、诲人不倦、恪尽职守、团结合作、为人师表等职业操守情况存在教职工师德“一票否决”情况的,按照有关部门的处理决定执行以学院与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签订的《岗位聘期目标任务书》作为考核主要参考依据,按照目标任务逐项考核,注重把握任务完成的绝对量、相对量和整体情况
五、考核结果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率原则上不高于同层次岗位数的同层次岗位数不包括50%年聘期内退休人员和新进人员2020-2022不合格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
1.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行为
2.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
3.违反学校其他相关规定
4.考核结果是新一轮岗位聘任的主要依据年聘期2020-2022考核等次为优秀的人员在下一聘期内可优先申请同一层级岗位;聘期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的人员在下一聘期内不可申请高于现有岗位级别;聘期考核等次不合格的人员在下一聘期内降级申请
六、投诉举报投诉信的受理时段为公示期,以投诉信寄出地邮戳或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准超过公示期的投诉原则上不受理投诉信应为实名的纸质材料或提供投诉人真实姓名的电子邮件,一般不受理电话、口头、网络等其他方式的投诉匿名或经核实为假名的投诉一般不予受理,涉及实质性内容且问题线索清晰的,由岗位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体研究决定是否受理投诉内容应有明确的投诉对象和可查证的线索或证据材料投诉内容不详实、线索不明晰,或只对评审结果表示质疑,没有确切证据的,不予受理相关投诉举报处理程序、重复及恶意投诉、资料保存等参照《职称评审投诉信处理办法》执行,由岗位考核工作组处理、转发投诉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