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年加湿灰销售合同2023具体条款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合同编号签订日期甲方岳阳一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乙方甲方委托由乙方承销为保证安全灰位而堆放在甲方三灰湖的加湿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如下
一、合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至2023年12月31日
二、承销数量在合同期限内,乙方负责承销为保证安全灰位而堆放在甲方三灰湖的加湿灰
23.38万吨(一期加湿灰
8.8849万吨、三期加湿灰
14.4951万吨),具体数量以现场为准,且不作为计量计价依据
三、合同价格加湿灰承包合同款为万元(含增值税)
四、加湿灰销售的结算方式整体打包,不过磅(不分等级),整体一次性结算,由乙方支付合同款给甲方
五、本项目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万元(合同价的10%),用于保障本合同的履行
六、付款方式
1.合同付款方式为一次性全额付款
2.乙方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完履约保证金和合同款后提货
七、加湿灰的清运
1.乙方应自备符合市政、市容、道路交通及河道航运要求的加湿灰运输工具,并承担全部装载、转运、运输、文明卫生等所有费用
2.乙方承诺按甲方统一排定的计划装运
3.乙方需对运输车辆、船只及运输人员的安全全权负责乙方运输车辆进入电厂三灰湖区域应服从甲方工作人员的调配,自觉遵守电厂的厂纪厂规、安全管理,在规定的区域内行驶在甲方指定的地点装运,保持加湿灰场地的环境卫生乙方如违反甲方安全文明生产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对乙方及运输方进行考核
八、加湿灰的品质甲方申明对加湿灰质量不做任何承诺
九、加湿灰的清运全过程由乙方承担环保安全风险,为确保环保安全,乙方加湿灰清运须符合国家环保政策,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环保风险,不得乱堆、乱放、乱弃,如有违反国家环保政策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加湿灰清运完毕后,注水及现场符合环保要求
十、违约责任乙方应严格按计划及时清运加湿灰,乙方未能按计划承销、清运加湿灰,转运过程中发生环保事件或合同到期后5日内未清运完加湿灰的,甲方将视为乙方违约此时,甲方将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未清运的加湿灰产权归甲方,甲方有权再次招标处理
十一、乙方在与甲方签订合同的同时,需与甲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以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十二、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二份
2.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另行约定,如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甲方岳阳一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乙方(公章)(公章)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岳阳市岳阳楼区城陵矶路华能社区地址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岳阳城陵矶支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纳税人登记号992889G纳税人登记号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邮政编码414002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