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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大路改建工程车辆撞伤致死事故2013年5月13日15时许,浙江良和交通建设有限公司50省道莲都段大路改建工程第一合同段项目部在岚山头隧道作业时,发生一起车辆损害事故,造成一名施工人员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事故莲都区安监局接到事故报告后,马上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并向莲都区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作了报告受区政府托付,区安监局代表区政府牵头组织区监察局、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政府法制办、碧湖镇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交通运输局(该项目属于市级部门监管)、区检察院派员参与了事故调查工作经现场勘察、技术鉴定、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明白事故发生的经过、缘由、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状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贡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现将有关状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浙江良和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象山县爵溪街道峰台路8号,1995年11月注册成立,平安生产许可证号(浙)JZ安许证字
[2005]12004XT0/9,营也执照注册号3302250000087XX,法定代表人王良明,总经理鲁永江,公司注册资本20377万元,正式员工300余人,经营范围大路工程、海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市政工程、工程附属设施建设、房屋建筑;大路绿化、大路养护;工程试验检测;矿山采掘施工、矿山井巷工程、矿山采剥工程、矿山边坡治理、探矿工程;D级及以下大爆破工程施工、C级及以下简单环境深孔爆破工程施工、拆除爆破工程施工浙江良和交通建设有限公司通过招投标方式承包了50省道莲都段大路改建工程第一合同段的项目施工,并于2011年2月18日与业主单位50省道莲都段大路改建工程指挥部签订《合同协议书》(50省道莲都段大路改建工程总长
27.3km,共分4个标段,其中第一合同段由K124+735至K132+000,长
7.245km,大路等级为一级/二级,设计时速为80Km/h,主要工作内容为路基、桥涵、隧道、交叉等工程,二级大路长
4.955km,一级大路长
2.310km,另有碧湖连接线K0+000〜K1+108二级大路长
1.108km其中隧道324m/l座即岚山头隧道、中小桥107nl/4座、涵洞
936.6m/50道,合同价人民币5744万元)浙江良和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为50省道莲都段大路改建工程第一合同段组建了项目部代表公司进行施工项目部分为路基、桥梁、隧道3个工区,每个工区又分为若干班组,共有管理及技术人员约2()人,一线工人流淌性较大,一般保持在100余人,项目经理黄金山、技术负责人陈良飞、平安负责人陈可木该项目2011年3月1日正式开工建设,项目监理单位为浙江大路水运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状况2013年5月13日14时许,50省道莲都段大路改建工程第一合同段岚山头隧道(隧道呈南北走向,南往松阳方向,北往丽水方向,分为左线和右线,宽
10.4米,左线长325米,右线长323米)左线松阳方向出口处进行了爆破,爆破产生的渣石需清理依据项目部工作支配,驾驶员叶君满需驾驶货车在左线松阳方向出【I处装上渣石,之后通过隧道右线将渣石运到隧道右线丽水方向出口处路基边倾倒14时3()分许,货车装上渣石后,叶君满开头驾驶号牌为赣H16005的重型自卸货车从隧道左线通过隧道右线倾倒渣石与此同时,隧道右线内多名工人正在二衬施工二衬施工场地四周,混凝土搅拌运输车(俗称罐车)正通过混凝土输送泵放料,当时李华山开的大罐车在隧道左侧放料,小罐车司机陶根金就将小罐车开到隧道右侧离大罐车20余米的距离等候在等候期间,按罐车操作规程要求,小罐车搅拌筒需缓慢旋转,车辆仍属于作业状态,陶根金本人没有在车上等候,而是下车走动,往二衬施工方向走去看施工状况,看完之后折回15时许,叶君满已倾倒了两次渣石,空车从隧道右线丽水方向返回,经过混凝土输送泵时,因混凝土输送泵和大罐车在其右边作业,叶君满就把方向盘往左打,货车左侧碾压陶根金叶君满因隧道内施工常有碎石、木头等杂物,以为没有撞到人,连续驾驶货车往隧道左线松阳方向出口处预备装运渣石货车经过后,正在水泥罐车旁边放料的工人胡振寿发觉陶根金趴在地上一动不动,马上停止放料,并跟大罐车司机李华山、混凝土输送泵操作工苏继峰说有人被撞的事,3人抓紧跑到隧道口叫人,多名工友赶到事故现场项目部隧道工区负责人周洪彬接报后,马上电话联系项目部平安负责人陈可木,陈可木又联系项目经理黄金山、技术负责人陈良飞等人15时15分许,陈可木、陈良飞、黄金山等人先后赶到事故现场,看到陶根金趴在地上,头脑有点变形,流了很多血,陈良飞、陈可木等人将陶根金抬上周洪彬的车送至位于碧湖镇的莲都区人民医院进行抢救陶根金被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于2013年5月13日15时40分左右死亡,医生诊断死亡缘由是车祸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50省道莲都段大路改建工程第一合同段“
5.13”一股车辆损害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死者陶根金,男,汉族,59岁、身份证号3325271954011404XX,家庭住址浙江省遂昌县大柘镇前山村18-1号50省道莲都段大路改建工程第•合同段“
5.13”•般车辆损害事故直接经济损失75万元(不包括事故罚款费用)
四、事故发生的缘由和事故性质(-)直接缘由
1.叶君满平安意识淡薄,驾驶重型自卸货车在隧道内行车未随时留意状况以确保平安行驶,未依据交通规章规范驾驶、平安驾驶
2.陶根金平安意识不强,明知正在施工作业的隧道属于危急场所,在车辆等待过程中,混凝土搅拌车仍在作业状况下还下车任凭走动
3.隧道内外光线反差猛烈,影响货车驾驶员视线,同时隧道存在交叉作业现象,场内较为杂乱,混凝土输送泵等机器噪音洪克,导致隧道内行走人员听不到车辆行驶声音
(二)间接缘由
1.50省道莲都段大路改建工程第一合同段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未切实履行平安生产管理职责,未督促工人有效落实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对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和监管不力,在隧道内组织施工时未能准时排查平安隐患,未能准时发觉和制止驾驶员冒险作业的问题
2.浙江良和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未切实履行平安生产管理职责,对从业人员的平安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到位,没有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平安生产学问,公司未严格管理,对50省道莲都段大路改建工程第一合同段项目部监管不力,未督促项目部实行有效的平安防范措施
3.浙江良和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鲁永江应对本单位的平安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未有效履行平安生产管理职费,对本公司所属工程项目平安生产工作督促、检查不到位
(三)事故性质依据对事故发生的缘由分析,调查组认为本起事故为一起一般生产平安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1.货车驾驶员叶君满平安意识淡薄,驾驶重型自卸货车在隧道内行车未随时留意状况以确保平安行驶,未依据交通规章规范驾驶、平安驾驶其行为直接导致了陶根金的死亡,对事故的发生负直接责任,建议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赐予行政惩罚
2.陶根金平安意识不强,明知正在施工作业的隧道属于危急场所,在车辆等待过程中,混凝土搅拌车仍在作业状况下还下车任凭走动对事故的发生负肯定责任,鉴于本人在此起事故中已死亡,建议不予追究相关责任
3.50省道莲都段大路改建工程第一合同段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未切实履行平安生产管理职责,未督促工人有效落实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对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和监管不力,在隧道内组织施工时未能准时排查平安隐患,未能准时发觉和制止驾驶员冒险作业的问题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肯定责任,建议依据公司规定对项目经理黄金山和平安负责人陈可木进行处理
4.浙江良和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鲁永江应对本单位的平安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未切实依法履行平安生产管理职责,对本单位的平安生产工作督促、检查不到位对此起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赐予行政惩罚
5.浙江良和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未切实履行平安生产管理职责,对从业人员的平安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到位,没有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平安生产学问,公司未严格管理,对50省道莲都段大路改建工程第一合同段项目部监管不力,未督促项目部实行有效的平安防范措施对木起事故的发生负有肯定责任,建议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赐予该公司行政惩罚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1.浙江良和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履行平安生产管理职责,针对该起事故中暴露出来的各种问题,深刻反思,要加大对公司各项目部的检查力度,对公司承揽的项目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的平安生产隐患排查,督促各项目部实行有效的平安防范措施,消退平安隐患要加强对职工的平安教育培训工作,强化人员平安意识准时落实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建议,并将整改状况书面报告莲都区安监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
2.行业主管部门要分析监管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强化工作措施,狠抓隐患排查和治理,确保行业整体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