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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特种设备叉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准时把握和消退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削减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的进展,依据《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条例》和《平安生产法》的要求,制定本预案其次条本预案为我单位依据《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条例》的要求,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组织原则第三条本预案所称特种设备(叉车)事故,是指在本单位内使用叉车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平安和财物损失的事故,包括以下的事故等起重设备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第四条叉车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准时、措施坚决、依据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第五条本单位有关人员应当生疏已经建立的特种设备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严格、切实地履行各自职责,乐观协作处理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保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其次章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第六条为应对突发的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本单位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总经理苑素云任组长,张同坤、张得鑫任副组长,以下人员为组员杨木峰、徐小军、司琼、徐长喜全部小组成员必需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第七条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组织指挥本单位对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把握事故集中和扩大;
(二)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状况,准时向有关部门和上级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状况;
(三)落实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部署的有关抢险救援措施第八条组长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召集、协调本单位内各部门的有关人员争辩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第九条副组长的职责张同坤副组长负责与有关政府监管部门沟通协调,张得鑫副组长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第十条组员的职责听从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的指挥,快速、高效、有序地完成指派的任务,实施具体的抢险救援工作或帮助性工作第三章预防与应急措施第十一条本单位的叉车等特种设备的数量及具体位置的分布,编制书面记录和绘制的具体分布图,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相关人员均应存档随时备查
(七)相应的设备操作人员、修理人员、平安生产第一责任人在处理事故时的职责……第十二条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对简洁引发事故的隐患点为本公司重点监控内容,在接受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同时,定期或不定期地派人检查隐患点的平安管理落实状况第十三条本单位依据在用设备的特点和实施应急救援的要求,配备的必要设备、工具、救援物品等,存放于专用工具柜内,由专人保管第四章事故报告与现场爱护第十四条本单位如有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第•发觉者应马上向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做到
(一)组长按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快速启动应急救援工作,实行有效措施,乐观组织抢救,防止事故集中扩大;
(二)严格爱护事故现场;
(三)在向苏州园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的同时,向区内其它有关政府监管部门报告第十五条本单位如发生重大事故后,现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最高负责人应尽快引导有关部门事故处理人员快速进入现场第十六条木单位叉车注册在异地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应当马上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马上同时报告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和苏州园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电话0512-65225050,第十七条本单位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事故发生地点;
(三)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四)事故设备名称;
(五)事故类别;
(六)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第五章应急处理第十八条特种设备事故如发生后,本单位的设备操作人员、修理人员、主管、分管领导、平安生产第一责任人应依据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实行乐观有效的抢救措施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杳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本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当组长不在时,应按挨次由副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第十九条如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除按规定报告外,必需严格爱护事故现场,妥当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各种物证,并实行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为防止事故扩大、抢救人员或者疏通通道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件、设施时,必需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见证人员应签字,必要时应当对事故现场和伤亡状况录像或者拍照其次十条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本单位各部门、人员应乐观支持、协作并供应一切便利条件其次十一条参与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依据本预案的规定,实行平安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