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大学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团队队员安全责任书(各学院请根据情况自行拟定)本人和我所在团队所有成员经家长同意后,自愿参加2014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并保证本人身体和心理状况适合参加本次社会实践,对本次社会实践的目的、性质、实践地的情况以及可能的风险有清楚的了解,详细阅读并全部理解教育部令第12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2002年9月1日生效)在我团队社会实践期间,本人保证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纪律,保证自身安全本人承诺以下内容真实有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依据本责任书和有关规定处理
1.本人财物的遗失、被盗、毁坏等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
2.由于本人过错、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导致的自身人身伤害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处理;
3.本人实施的违法行为或违反实践当地各项规定以及民族习惯等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和引起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由于本人的过错造成的第三方的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
4.本人对参与社会实践情况已告知家长,并征得了家长同意;
5.所在学院(处)已经履行了安全教育义务,本人承担活动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所带来的损害本人已经详细阅读并认可本责任书,对整体内容和各项规定均无异议(本责任书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此次活动结束为止)团队名称:队长签字:本人签字(所有队员必须签字方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