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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国际教育学院提前出国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为了规范提前出国学生的学习成绩与学籍管理,依据《国际教育学院学籍管理办法》和《XX学院关于在学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的管理规定》,结合我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提前出国条件
(一)专科生按照“2+2”模式提前出国的专科层次学生,需要完成两年的出国模块课程学习,且专业课程都在及格分数以上(包括补考),达到与我院合作国外高校学习的基本要求
(二)本科生按照“2+2”模式或“3+1”模式提前出国的本科层次学生,在我校学习期间的所有课程都应在及格分数以上,符合国外合作项目申请的基本要求班主任应在提前出国学生在我院学习的最后一个学期结束前1个月把学生相关信息(学号、姓名、性别、专业班级)报到教学办备案,教学办统计该生是否有补考课程
二、国外课程考核
(一)课程考核学生对接出国学习所选修的专业必须与在我院所修专业相同或相近,不得擅自转专业在国外所学习的所有课程均按国外高校要求进行考核,不再参加我院安排的当前学期及以后学期课程的考核学生在国外学习期间,必须及时向我院外事秘书提供就读高校出具的成绩单及中文翻译件
(二)学分认定
1.学分认定原则
(1)若对方学校的课程学分高于我校相应的课程学分,则按照对方学校的学分认定,但高出部分不能抵消学生应修的其他课程的学分
(2)若对方学校的课程学分低于我院相应的课程学分,学生应向相关课程的任课教师提出中请,经任课教师及学院批准后,参加我院相关课程的补考,考试及格者即可取得我校相应课程的学分
2.成绩转换办法根据国外不同大学不同的计分体系分别确定了转成我院成绩时的计算方法,采用对方学校提供的A、B、C、D的评分标准,按照“优、良、中、及格”转换若对方只提供两档成绩,则“v.y good”按“优”计算,“good”原则上按“中”计算(除非所在国外高校出具其他成绩,并经院系认可其对其他同学是公正合理的)对今后新的国外合作大学可能出现的新计分体系,我院将根据不同情况制定转换标准
3.成绩审核与记载
(1)国外大学提供的学生成绩单由外事秘书负责审核
(2)外事秘书和教研室主任负责课程置换和成绩认定,填写附表学生所修课程与我院教学计划课程相同或相近的,按我院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认定;与我院无相应课程的,按公共选修课认定
(3)教学办负责将置换后的成绩录入教务系统
(4)班主任负责在学籍档案中记载的转换后的成绩和学分
三、毕业证及学位证发放
1.毕业证学生在我院学习期间,所修课程全部合格,出国学习成绩与学分置换后符合毕业要求者,由学生在我院学习期间的班主任代为办理国内与其录取层次相应的毕业文凭手续
2.学位证本科生在我院学习期间,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并取得了相应学分;在国外所学课程通过课程置换和成绩、学分转换后,达到我校学位证要求者,方能取得我校颁发的学位证附表提前出国学生学分及成绩转换认定表学号姓名专业班级所在院系联系电话录取层次国外学习学年学期学年第学期国外修读学分总数国外修读课程转换我院课程国外修读课转换我院课程国外修读课程转换我院课程名称1名称1程名称2名称2名称3名称3课程代码课程代码课程代码课程代码课程代码课程代码成绩成绩成绩成绩成绩成绩学分学分学分学分学分学分国外修读课程转换我院课程国外修读课转换我院课程国外修读课程转换我院课程名称4名称4程名称5名称5名称6名称6课程代码课程代码课程代码课程代码课程代码课程代码成绩成绩成绩成绩成绩成绩学分学分学分学分学分学分外事秘书签字教研室主任签字院系意见院领导签名(盖章)年月H备注此表一式两份,由班主任及教学办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