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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三级甲等综合医院退休返聘人员管理方法为适应医院快速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退休人员的返聘由“退休人员聘任管理小组”(以下简称“聘任小组”)负责,主要考核、评价退休人员是否符合返聘条件,定期召开会议对返聘人员进行评估,对退休人员返聘、续聘、停聘作出审核,提交领导班子讨论决定,小组成员如下组长副组长组员
二、聘任原则
1、科室岗位未满员(临床专家除外);
2、科室业务发展需要;
3、返聘对象为我院退休职工,身体健康;
4、年龄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已办理退休手续;
5、双方自愿;
6、返聘以卫生系列为主,其他人员除工作需要外原则上不予返聘,特殊情况需经办公会研究决定
7、返聘人员实行一年一聘,非卫生系列人员返聘不超过3年
三、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长期从事临床或药、护、技行政、工勤工作;
2、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临床医师确因工作需要,但身体等原因不能坚持全日工作,报办公会讨论,可以按半日工作聘任;
(二)其他条件
1、卫生系列人员(仅包括在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工作的卫生系列人员)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副高以上职称;
(2)年龄W70周岁
(3)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在学科领域内有一定影响;
2、工勤人员仅限锅炉、水电、制冷、电梯、污水、监控等技术岗的技工允许返聘;
四、返聘人员管理
1、返聘人员纳入科室人员考核范围(包括德、能、勤、绩考核),接受科室管理,工资福利支出纳入科室成本核算;
2、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及本专业的医疗规范,承担返聘岗位医疗质量与安全责任
3、返聘人员应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
4、医师一旦返聘,除正常门诊专家、专科工作外,还应参加疑难病例讨论、死亡病例讨论、会诊等工作返聘在病房工作的医师每周还应定期参加专科查房,指导年青医师的诊疗工作
5、返聘医师到单位会诊、手术或查房等,要按照医务科有关规定办理手续,不得自行联系外出
6、返聘期内,返聘人员原则上不再担任行政职务
五、返聘流程
1、个人与科室双方协商,在距法定退休年龄前1个月由个人填写《返聘申请表》(老干科),科室加具意见(包括返聘原因等,特殊人员返聘应有详细的返聘理由),分管领导同意,交人事科,报送“聘任小组”审核通过,交办公会讨论决定;
2、返聘人员与医院鉴定《返聘协议书》,老干科备案;
3、《返聘协议》规定购买的商业意外保险,有医院统一购买
六、返聘待遇
1、返聘人员自返聘之日起,维持其在职待遇不变(按现行政策退休工资由市人社局发放,医院补足差额部分),享受在职职工同等X贴福利;
2、经审批同意返聘半日工作者,待遇减半
3、返聘人员(为非工会人)不再享受工会职工待遇(工伤、保险等);
4、返聘期间按规定享受公休假
七、续聘与解聘
1、返聘人员每年经聘任小组考核(包括身体状况等方面的考核)合格后方可续聘;
2、每年聘期满后,符合续聘条件者,老干科提前一个月通知本人,按返聘流程进行续聘;
3、个人自愿辞聘者,应提前一个月向科室申请;
4、达到聘任年龄期限,自动解聘;
5、经考核不再续聘者,由老干科通知本人;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医院有权解释一是违反医院各项规章制度者二是违反医疗规范或操作流程,发生医疗事故或责任事故,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三是返聘期间私自在民营医院挂牌、工作者;四是擅自外出行医造成不良后果者,由其承担全部责任,并同时解聘;五是聘任期满一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者
八、其他事项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院所有退休人员,解释权属XX市人民医院,由人事科负责解释工作,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