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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业质量考核管理办法XX为进行学生教育质量评价,规范成绩考核,准确、真实的评价学生对知识掌握的程度,创建良好的校风和学风,根据我院质量立院的发展战略和教学管理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考核目的通过考核,检查学生对所学课程知识点的掌握程度,促进和帮助学生系统地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提高归纳、分析和解决问题与实际运用知识的能力同时评定学业成绩,检查教学效果,改进教学方法,确保学生学业质量
二、考核依据学生学业考核以人才培养目标为基本依据,以教学大纲为标准,一般不超出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范围,考核学生对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着重考核学生实际运用的技术与能力
三、考核方式
1.考核方法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结合不同课程的内在特征,为实现对学生知识掌握程度的客观检验,采用考试和考查两种考核方法
2.具体形式考试的具体形式一般可分为面试、笔试和综合考试,面试又可分为口试、操作技能考试等,笔试又可分为闭卷笔试和开卷笔试两种课程的考试形式的选择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执行闭卷笔试是指不允许学生借助教科书和其他参考资料,仅凭自己的记忆、理解及能力来作答的考核形式闭卷笔试主要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基本理论的掌握和应用,为克服这方面的局限性,在命题时,可以增加一些综合性和分析类的题型开卷笔试是指允许学生借助教科书及其任何参考资料进行考试的一种形式主要适用于考核较复杂的(高层次)教学课程和不适宜闭卷作答的操作应用型学科,用于考核学生能否把所学的知识运用于生产或生活实际,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撰写论文或报告归于此类考试形式口试是指主试者和被试者面对面的问答考试不仅考查学生熟练地掌握知识和临场发挥、运用知识的能力,还可以训练并发展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等操作技能考试是让应试者通过现场操作或具体的工作实践,直接检验应试者是否具备从事某项工作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技巧,在专业课程考试中应占有50%以上的比例
四、考核时间
1.考查课安排在本课程授课时间之内,考查时间以不超过2课时为宜一般在考试课考试前一周随堂完成
2.考试课安排在期末考试周进行,考试时间每一门课程原则上为120分钟
五、考核安排
1.每学期考试、考查的课程,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确定
2.考查课由相关系部及任课教师组织安排
3.考试课由系部组织,教务处协助
4.考试、考查不及格的课程,按照《XX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
六、考核命题和组织
1.命题原则及要求
(1)要以教学大纲和教材为基本依据应以考核学生掌握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为重点,并体现职业教育的特点,注重对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考核
(2)要正确掌握命题范围试题应包含本课程授课计划内各主要章节的基本概念、原理、运算和应用,其外延应基本覆盖课程的主要内容
(3)要合理地选择考核类型主观性试题要考虑便于评阅,客观性试题赋分不宜过大各试题应有相对独立性,不得相互构成正确解题提示
(4)要逐步推行教考分离有条件实行教考分离的课程,应逐渐建立试题库
(5)命题小组或命题人应根据本课程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的要求,认真研究命题范围、重点和难点,提高命题的科学性,拟定难度、广度和份量适中的试题
(6)每门课程要同时命出A、B两套试卷,其难度,广度和份量应相当,且重复题量不得超过5%o
2.试题编制31)质量要求考试的质量主要在于命题的标准和质量的掌握,每一道题目都是对应知识点、能力的具体操作,具有清晰、直接、可观察、可测量的特点,从而保证试题有较高的逻辑度为把握考试命题质量,命题教师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和经系部审定的《教师授课计划》中所规定的知识内容和目标层次要求,选择不同的题型不同的题型具有考查学生不同层级能力的功能,如填空题主要考察学生的记忆,辨析题则考察学生的分析、判断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等要求考试内容和题型的权重分布与教学大纲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大致相当,这样把考试命题与教学大纲和教学活动紧密联系起来考试的终极目的是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在命题中,要求命题教师要以培养和考查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在一般的闭卷笔试中材料题、计算题、综合题、判断题等考查较高能力层次的题型和权重要占有较大的比例编制试题时,应遵循科学、全面、系统、标准、可行等原则和设计技巧等因素
(2)数量要求
①考试课程试卷要求卷面小试题数量不少于40个
②考查课程试卷要求卷面小试题数量不少于20个
(3)技能考核、课程设计、论文按相关规定执行
3.试卷组织
(1)考试命题包括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试题经系部主任审定签字后交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安排,系部教务部门负责印制、分装
(2)同一层次同一课程如有两人以上(含两人)教师任课,考试应采用同一套试卷试卷应经教研室集体讨论后由教研室主任指定教师负责命题,各类考试应逐步实行教考分离
(3)试卷严格按教务处制定的统一格式命制,要求字迹、图表工整,内容准确无误,文字简练通顺命题教师要认真填写“试卷审批表”,连同试卷一并报送教研室、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
(4)试卷由教务处封存、保管,考试前要严格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或暗示试题的内容
(5)各课程由各系部理出一份样卷装订成册,列入教务资料存档
七、成绩评定
1.基本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严格掌握标准,讲究实事求是,对学生一视同仁
(2)对学生学业采取过程考查、阶段检查、综合考核相结合,实现对学生学习全环节的质量监控
(3)开拓思维,鼓励创新评分标准既要看答案的正确与否,也要看答卷中的思维过程,更要看学生有无创新意识只要言之有理,持之有据,都要给予鼓励
(4)整个教学班的考试成绩应呈现出正态分布不能只求高分,更不能给人情分
(5)遵循职业教育特点,对于自主取得职业资格证的学生给予一定的学分奖励
2.考核标准
(1)考核工作要客观、准确、公正评卷时,各教学班的考试试卷由教研室组织任课教师集中批阅,提倡流水作业教师应在上交试卷时严格按拟定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评分
(2)考试课程的考核,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二部分组成,二者比例原则上为55,成绩采用百分制平时成绩根据学生出勤、课堂纪律、回答问题以及完成实验、实习、课外作业、习题课和平时测验(平时测验成绩要求一学期三次以上,包括期中测验)等情况由教师综合评定;学生若未能完成规定的实验、实习、作业、小测验者,任课教师应及时查明原因,酌情扣分至以零分记载期末考试成绩由考试卷面分评定
(3)考查课程的考核,总评成绩由平时考查成绩和综合考查成绩二部分组成,二者比例原则上为64平时考查成绩要求一学期三次以上,每次考查结果作为平时考查成绩的一部分综合考查成绩是对该门课程的整体考查,了解学生对该课程的掌握程度
(4)实践性教学的考核,应根据笔试、口试、书面或实际操作的考核成绩,结合学生在实践教学中的表现,由专业指导教师进行综合评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职业资格与职业技能性教学课程的成绩,由指导教师审定学生参考资格,以参加相应职业资格证考试的成绩记入该课程的结业成绩
(5)顶岗实习、毕业设计(论文或顶岗实习总结)的成绩,各按一门主要课程对待
(6)考查成绩、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或顶岗实习总结)、毕业实习以及不便采用百分制的考核课程,可采用五级制记分,即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
八、成绩统计、上报
1.各考试课程试卷评阅结束后,阅卷老师应填写“学生成绩登记表”,并进行试卷分析,认真填制”试卷分析表”,经系部主任签字后交系部汇总存档
2.考查课、考试课及实践性教学成绩均要求老师在考后三天内上报系部其中考查课总评成绩上报时,要求附上平时成绩及期末考查成绩的原始核查资料;考试课总评成绩上报时,要求附上平时成绩的原始记录资料和期末考试成绩
3.教师填写学生成绩登记表必须认真仔细,数字端正清楚,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必须在涂改处签章上报后的成绩,任何人不得私自改动
4.教师评阅后的期末考试、考查卷,交系部保存(一般保存到学生毕业后二年)学生要求复查试卷,须经系部同意,由任课教师在教学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情况下查阅
5.各系部在学期结束时,应及时将各科成绩登录到教务管理系统“成绩子系统中”,在考后七日内将学生成绩原始登记表交教务处存档学生凭密码登录教务处网站查阅各科成绩
九、学期补考与毕业补考
1.下列情况可以参加学期补考
(1)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者;
(2)按程序办理了缓考手续者学期补考时间安排在下一个学期的第三周内进行,学生如需参加学期补考,应在相应课程考试前一周向所属系部提出申请,由系部按课程登记汇总后交课程所属系部课程所属系部负责学生学期补考的安排,并上报教务处
2.毕业补考学生不及格课程累计未达到留级或退学条件的,可参加每年一次的毕业补考毕业补考时间以教务处公告为准
3.学期补考和毕业补考成绩以考试卷面成绩评定,由课程所属系部将成绩登录到教务管理系统的成绩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