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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篇1突发事件发生后,要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师有关部门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告,同时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报告相关信息
1、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责任报告单位三十团医院、疾控中心全体职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2、报告程序和时限医疗卫生机构、有关单位和个人发现突发事件,应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突发事件监测机构报告,同时向区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突发事件监测机构接到或发现突发事件,应在2小时内向上级突发事件监测报告机构报告,同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或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蔓延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3、报告方式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篇5鉴于新型肺炎防控的严峻形势,针对疫情,我矿立即成立了疫情防范小组,进行人员管控,环境消毒,疫情宣传,物质筹备等方面工作,确保公司所有的疫情防护措施做到位为控制新型肺炎不被外界转入我矿,特制定本出入管理制度
一、矿井实行闭式管理,门卫室出入口设在公司过磅房铁门处,其他出入口(含小路)一律进行封闭,严禁人员随意出入
二、门卫室值班人员要24小时值班蹲守,不得离岗,在值班时间要佩戴好医用口罩
三、有车辆、人员出入时,要对车辆及人员进行登记,并对入矿车辆进行消杀工作,登记时问清来由
四、没有佩戴口罩或佩戴不符合要求时不得入矿,如有主疫情区(湖北籍、武汉籍)人员一律劝阻不得入(返)矿
五、门卫室值班人员对入矿人员按《企业外来人员信息统计表》或《阜田镇外地返吉返工人员信息登记表》进行操作并如实说明并填写相关内容
六、返工、入矿员工必须填写《员工行程登记表》,在信息表上签字并承诺属实
七、进入矿区后在矿区设定的宿舍隔离观察14天;在隔离期间不得离开隔离区隔离期满后可解除隔离工作
八、离开隔离区如有隔离人员,24小时进行看守,看守人员不得随意走动
九、隔离期间应满足隔离人员的生活需求,要有单独卫生间一日三餐由矿食堂按标准统一配送,实行分餐制
十、在隔离期间,要每天按要求进行体温检测,检测结果及时汇总并报矿主要管理人员
十一、在封闭式管理期间各员工吃住在公司,不得外出
十二、地面值班安全员为健康情况检查报告第一责任人
十三、每天上午730—
830、中午
1240、下午1800点由地面值班安全员检查矿井人员出勤及健康情况
十四、早检、午检、晚检一旦发现有人发热、红外线体温检测
237.5七或有流感样症状(流鼻涕、鼻塞、咽痛、咳嗽头痛、肌痛、乏力、呕吐、腹泻)等情况时,要立即报告矿主要负责人吴XX,及时送往隔离室,并与XX县人民医院联系,送往医院就诊电话120
十五、晨检、午检、晚检时间以外发现有可疑症状者,矿井职工有责任及时报告至地面值班安全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对其被举报进行排查,确定有第十四条所诉症状时应立即按规定隔离
十六、坚持追踪及电话随访制度如有各相关人员在院隔离治疗期间矿主要负责人要做到追踪了解病情变化及诊治清况,每天与保持联系主要负责人要将患病职工情况及时报告村委会
十七、实行疫情快报制度地面值班安全员要将晨、午检情况汇总、筛查,如发现一例及以上病例具有流行病的流感样病例,或发生因流感样症状住院病例,需立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谎报、瞒报、漏报要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十八、实行零报告制度,晨检、午检报告结束后,班安全员及时将全矿汇总、筛查情况报主要负责人,责人每天1330之前向村委会和疾病防控中心报告职信息,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按照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即使没有出现新情况,也要将报表填上“0”上报
十九、如有重要事要外出,须写外出事由说明书,领同意后方交门卫室,门卫室负责人收到说明书后进行登载明外出事由、外出时间、外出地点
二十、外出人员在疫情没有消除前原则上不得入矿,需要入矿的,要按照入矿《阜田镇外地返吉返工人员信息登并按要求进行14天隔离观察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发现突发事件后,应以最快方式报告,并及时报告书面材料
4、报告内容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处置进程等,每一起突发事件必须做初次报告、阶段报告、总结报告初次报告要快,阶段报告要新,总结报告要全初次报告要求在发现和报告突发事件后6小时内完成初次报告必须报告的信息有突发事件类型和特征、发生地点、时间和范围、受害人数、事件的地区分布以及已采取的相关措施等内容阶段报告应根据事件的进程变化或上级要求随时上报应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原因或可能因素在阶段报告中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同时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总结报告应在事件处理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上报应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篇2为及时了解和处理学校安全事故,加强对学校安全事故的监察力度,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事故报告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和《学校安全工作要求》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建立学校事故报告及处理机制
1.事故报告时限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后,应在1小时内向镇教育组及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报告
2.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校内或校外)、中毒人数、中毒原因、主要症状等传染病流行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传染病开始流行的时间、地点、感染人数、主要症状、卫生医疗机构的初步诊断等安全事故及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
3.事故跟踪及处理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在获息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伟染病流行及安全事故后,应详细了解情况,在积极协助卫生等有关部门对师生进行救治的同时,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造成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及安全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及时追踪了解事故的发生发展情况,并应将相关情况及时报告镇教育组学校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及安全事故等得到控制后,必须将该事件的有关情况、处理结果及改进措施报告镇教育组
4.事故分析学校应对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发生情况、原因进行汇总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制订切实有效的学校卫生与安全工作整改措施
二、严格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学校要把及时、准确地报送学校事故信息放在信息工作的首位要层层建立责任制,哪一级发生迟报、漏报、满报问题由哪一级负责对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和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后,隐瞒、缓报或者谎报的,必须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和直接责任人的相应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建立学校事故整改制度为切实加强学校卫生安全工作,强化学校的卫生与安全意识,学校对发生的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及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等情况进行通报对发生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制订切实有效的安全工作整改措施,做到警钟长鸣,努力减少并杜绝学校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篇3为了及时有效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我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设置学校疫情报告人XX校长,设置为我校责任疫情报告人,负责本校疫情信息收集汇总本校各班班主任为各教学班第一疫情报告人,学校其他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
二、责任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午检工作
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5.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疫情日报告制和零报告制
四、报告方式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中心学校报告,由疫情报告人逐级向教体局和疾控部门报告
五、学校疫情监测报告制度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1.晨检由责任老师通过测量体温、询问等方式将异常学生情况做好记录如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特殊时期的晨检,由行政值周、值周教师、门卫在学校门口制定区域进行不能让患有传染病的学生带病进入学校,第一时间切断传染源,并及时送医
3.班主任及科任老师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篇4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现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1、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各部门要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应急工作原则,建立应急管理网络,并行使相应的权力和职责,各科室和相关人员应通力合作,保证各项应急工作的顺利执行加强法制观念,依法应对突发事件一旦突发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应急系统
2、有关科室应首先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合格的通讯设备、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物品等物资的调配和储备,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服从卫生主管部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3、在院长的领导下要组织相关科室,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负责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搜索密切接触者、追踪传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进行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
4、按照法律要求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疑似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时,应立即用电话通知疫情管理人员,疫情管理人员要立即报告院长,同时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5、对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进行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有权要求在突发事件中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在采取医学措施时予以配合拒绝配合的,报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并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入突发事件现场进行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6、对传染病要按《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的法律法律要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严格执行各项消毒隔离、医院感染控制等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好人员防护,防止交叉感染和院内感染的发生,做好污物、污水的无害化处理
7、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并定期对医生和实习生进行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的培训
8、发现瞒报、缓报、谎报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或传染病疫情的,拒绝接诊病人的,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上报医院按照医院的工作要求进行处理,造成疫情播散或事态恶化等严重后果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