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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文明实验室创建细则文明实验室创建是文明校园创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促进实验室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特开展文明实验室创建工作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文明集体创建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验室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文明实验室创建细则
一、创建范围校内各单位实验室,以相对完整的教学科研单元(一个或多个房间)为主
二、创建名额文明实验室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15个左右
三、评选机构由国资处负责组织研究生院、教务处、科学技术研究院、保卫处等相关单位进行评审
四、创建标准
(一)思想作风
1.思想政治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
2.作风建设实验室人员立足岗位,努力钻研业务,对学生的思政教育融入实验室工作中,在“三全育人”方面有成效
3.团队协作实验室人员结构配置合理,职责明确、团结互助、热情服务,实验室工作组织安排合理
(二)管理制度与执行
1.管理制度实验室在资产管理、仪器设备使用维护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有完备的制度
2.规范执行制度上墙、责任到人、操作规范、台账清晰,仪器设备状态良好
(三)文化环境
1.设施与环境室内干净整洁,布局合理
2.文化氛围实验室门牌、安全信息牌规范采用多种宣传形式展示实验室文化,宣传运行成效
(四)建设成效
1.教学科研成果积极参与教学改革,教学科研成果显著,人才培养质量高,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强
2.开放共享实验室对外开放率高,共享效益好
(五)安全管理
1.责任落实实验室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网络,有唯一明确的责任人;组织对本实验室危险源、风险点进行全面辨识,制定相应防范措施
2.规范执行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核与辐射设备、实验动物、消防等安全规范水、电、气管线布局安全规范各类型安全应急设施设备齐备有效
3.安全检查定期开展日常安全卫生检查,台账清晰,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
4.其他存在以下情况不得参评
(1)未及时整改隐患的实验室;
(2)近三年发生过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事件的实验室
五、评选程序
(一)学院推荐根据文明实验室创建标准,每个学院提名2至3个文明实验室(以具体实验室房间为主申报)每个实验室提交约2000字图文并茂的实验室简介
(二)学校评审文明实验室评选一般在每年6月与安全生产月同时进行,由国资处组织专家组对所报材料进行评审,并进行现场核查,评选结果报校创建文明校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统一公示
(三)发文表彰公示期结束,报校创建文明校园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结束后,向受表彰的文明实验室颁发证书,并进行宣传展示
六、复评程序国资处组织评审组每学年对文明实验室进行复评复评由各实验室提出申请,经学院同意,评审组进行复评复评合格后报校创建文明校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保留荣誉称号未通过复评的,取消文明实验室称号;未提出复评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文明实验室荣誉称号推荐对象在评选周期内出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文明集体创建管理办法》中第三章第九条包含7种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选资格本创建细则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