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北京电网输配电价表容(需)量电价电量电价(元/千瓦时)需量电价容量电价(元/千瓦•月)(元/千伏安•月)用电220分类35352201-1035220千1-10110〜〜不满千伏20千110千伏及以20千20千1千伏110千110千及以伏伏上伏伏伏伏上单工
0.
4100.
3900.
3200.275商0000制业两用
0.206部
0.
16600.1510514845323028电5制注
1.表中各电价含增值税、区域电网容量电费、对居民和农业用户的基期交叉补贴,不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上网环节线损费用、抽水蓄能容量电费
2.原包含在输配电价内的上网环节线损费用在输配电价外单列,上网环节综合线损率为
4.10%
3.原包含在输配电价内的抽水蓄能容量电费在输配电价外单列,第三监管周期各年度容量电费分别为
6.84亿元、
7.41亿元和
7.41亿元(含税)
4.工商业用户执行上述输配电价表,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用电继续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
5.本市工商业用电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征收标准为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
0.196875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0.62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
1.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