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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凤台县统计代理人员考核评分细则为切实加强全县统计代理人员管理,不断提升统计代理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根据《关于加强和规范统计代理人员工作管理的通知》(凤政办〔2021〕号)中对统计代理人员考核的要求,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对象县、乡镇(含经济开发区)统计代理人员
二、考核内容统计代理人员考核工作由选用单位负责,每年考核一次考核内容包括统计法治、基础工作、业务实绩、大型统计调查和其他工作等四个方面
三、考核办法实行百分制考核,由选用单位每年进行一次主要对选用人员在统计法治、基础工作、业务实绩、大型统计调查和其他工作等方面进行评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一)统计法治(20分)主要考核统计代理人员掌握和运用与工作相关的法律和规章制度知识的能力和水平,由选用单位进行考核评分统计法治考核分为四个档次
①优秀,得分20分;
②良好,得分15分;
③合格,得分10分;
④不合格,不得分
(二)基础工作(20分)主要考核统计代理人员参加各类统计会议(含统计培训)的参会情况和建立健全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情况,由选用单位进行考核评分基础工作考核分为两个方面
1、参加统计会议(含统计培训)(10分)县统计局将每年统计代理人员参会情况进行统计,反馈给选用单位各统计代理人员按时参加县局统计会议和统计业务培训的得10分,未按规定参加各项业务会议和培训的视其具体情况扣分(请假一次扣2分,无故缺席一次扣4分,扣完为止);
2、建立健全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10分)建立健全各项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指导和规范基层单位依法设置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管理制度,对统计资料进行分类管理,装订成册,妥善保管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不完整的扣5分,未按规定建立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的扣10分
(三)业务实绩(50分)主要考核统计代理人员统计报表的上报情况和统计信息、统计分析的撰写情况县统计局每年对统计代理人员此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统计,并将统计情况反馈给选用单位,由选用单位进行考核评分
1、统计报表(40分)
(1)数据真实性(10分)统计代理人员要保证采集的统计数据的真实性,采集的数据存在不真实的扣10分
(2)上报及时性(10分)统计代理人员按照县统计局确定的年定报报表上报时间上报各类报表每迟报一天扣2分,因迟报影响全县汇总的扣5分,扣完为止因各种原因必须重报的,以重报日期为准,逾期视同迟报
(3)数据准确性(10分)上报的数据要做到不重、不漏、不错,符合县统计局关于年定报数据质量的各项规定对上报的数据质量每发现一笔数据差错扣2分;每发现一笔重大数据差错扣3分;在规定的上报时间内,经查询后修改错误的,每笔差错扣1分;查询后在规定期限内未予答复的扣10分
(4)报表完整性(10分)按照统计报表的上报要求,要保证上报报表数据的完整性每缺少一项报表数据扣5分,扣完为止
2、统计信息和统计分析(10分)每月上报统计信息一篇,每季度报送统计分析一篇,全年上报统计信息不少于12篇,统计分析不少于4篇统计分析和统计信息文字要简明扼要,内容要真实可靠,主要反映所辖区域经济运行中一些热点和难点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字数一般在500字以上每缺少一篇统计分析扣2分,每缺少一篇统计信息扣1分,扣完为止
(四)大型统计调查和其他工作(10分)积极参与人口、农业和经济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协助乡镇统计机构开展普查业务,认真完成服务协议中约定的其他工作任务此项考核由选用单位负责考核评分,根据统计代理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酌情扣分,最多扣10分
四、考核标准统计代理人员汇总考核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81-89分为良好、65—80分为合格、65分以下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