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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年度天门市在建工程项目工资支付情况2022联合检查方案为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建立健全我市根治欠薪工作机制,根据《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全覆盖夏季专项行动的通知》(鄂治欠办发〔2022〕2号)、《天门市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下达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天市监联办[2022)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对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工资支付情况进行联合检查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的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为重点,特别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国企项目,全面排查我市欠薪隐患,使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得到有效规范、欠薪案件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根治欠薪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时间安排2022年7月25日——2022年7月29日,采用“双随机一公开进行联合检查,对检查结果分类造册,逐个甄别,依法依规进行整治
三、抽查范围抽查对象从各行业主管部门上报的在建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一并检查该项目的建设单位、劳务分包单位抽查比例原计划抽查比例为全市建筑市场主体的
0.5%,因抽查对象均为在建工程施工单位,将抽查比例增加到100%,实行普查
四、抽查内容重点对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定情况的监管一是以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代替货币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行为二是未编制工资支付台账并依法保存,或者未向农民工提供工资清单的行为三是扣押或者变相扣押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银行账户所绑定的农民工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者银行卡的行为四是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开设或者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行为五是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或者未提供金融机构保函的行为六是分包单位未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编制工资支付表并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行为七是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的行为八是分包单位未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其劳动用工进行监督管理的行为九是建设单位未按约定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的行为十是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拒不提供或者无法提供工程施工合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的行为十一是施工总承包单位未依法清偿欠薪的行为十二是建设单位未依法清偿或先行垫付欠薪的行为十三是用人单位等未依法清偿欠薪的行为十四是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在建项目进行职权内检查
五、组织实施市人社局利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联合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发起联合抽查,下载打印检查表格,统一组织,一次性完成检查主要采取网络监测、审查书面材料等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必要时采取现场检查各部门的执法检查人员应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后20个工作日内,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湖北”将抽查结果录入并公示各联合抽查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违法行为,应及时立案查处,维护双随机抽查的严肃性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市人社局作为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的发起部门,应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要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合作,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二)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联合抽查工作中,各部门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要增强服务意识,积极开展法律宣传,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答疑解惑
(三)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联合检查工作要做好检查结果公示,及时录入抽查结果,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