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年浙江省“硕师计划”教师聘用合同附件2020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学厅
[2014]5号)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农村学校教育甲方: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硕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师计划研究生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聘用合同
一、乙方愿意受聘到甲方所在市、县(市、区)中(小)学担任编制内正式教师聘期共计三年,从2020年7月至2023年7月
二、乙方持《2020年“硕师计划”研究生登记表》于2020年7月31日前到甲方办理报到手续,并由甲方帮助乙方办理人事档案、户籍、党团组织关系等转入工作
三、乙方在聘期内享受甲方编制内正式教师的一切权利,同时履行编制内教师应履行的义务
四、乙方在工作期间,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服从工作单位的工作安排,接受工作单位的管理,遵守工作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虚心学习,努力工作,充分运用所掌握的知识和技能为工作单位服务,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五、甲方负责对乙方政治、业务培养和日常管理,要热情关心支持乙方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定期了解乙方的思想政治表现和从事教育教学等情况,并予以指导和帮助督促乙方工作单位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六、甲方协助乙方工作单位做好对乙方进行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工作,并将考核意见(包括在学校担任的教学工作、其他工作,以及完成工作情况,注明是否通过年度考核)填入乙方《2020年“硕师计划”研究生登记表》
七、乙方在聘用期内,未经甲方同意和省教育厅批准,不得调离、辞职、出国等若乙方由于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在甲方所在市、县(市、区)原工作单位任教的,可由甲方调整到本市、县(市、区)域内其他中小学任教
八、其他约定(结合各地实际,由甲方与乙方协商后补充)
九、2020年6月,乙方需按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否则本聘用合同自动终止
十、若乙方在服务期内违反本合同,须向甲方交纳违约金(甲方为其支付的除基本工资以外的全部费用的两倍),并由甲方报请省教育厅和杭州师范大学取消其“硕师计划”研究生资格
十一、若甲方违反本聘用合同,乙方有权向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提出申诉,责成甲方执行本聘用合同,若甲方仍不执行本合同,须参照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二、本聘用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聘用期满为止本合同一式四份,省教育厅、杭州师范大学、甲方、乙方各持1份本聘用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诚信为本、友好合作的原则共同协商解决甲方(公章)乙方负责人签名:“硕师计划”研究生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