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2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医学检验科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目的I加强科室医疗废物管理,规范医疗废物处置范围II本制度适用于医学检验科制度III
一、科主任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安全管理,防止医疗废物泄漏、扩散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
二、使用后的医疗废物不得出售给个体商贩、废品回收站或交由其他任何单位收集处理禁止科内工作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三、医疗废物应按照损伤性、感染性、化学性分类收集存放医疗废物严禁与生活垃圾混放
四、感染性废物是指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包括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传染病患者产生的垃圾等医疗废物塑料制品
五、损伤性废物是指能够刺伤或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包括医用针、玻璃试管等不与其他废弃物混放,用后置入利器盒
六、化学性废物是指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化学物品,如废弃的化学试剂、化学消毒剂等
七、盛装的医疗废物不得超过包装物或者容器的采用鹅颈3/4,式封扎,双层黄色医疗废物袋分层封扎,确保封口严实、紧密,并粘贴医疗废物标识盛装医疗废物每个包装物、容器符合要求,专用利器盒一用一废弃,做到日产日清
八、对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处置工作的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必要时配备防护用品(口罩、帽子、橡胶手套、防护服、胶鞋)
九、科室医疗废物应专职收集人员收集,将医疗废物放置暂时贮存地点对医疗废物进行双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种类、重量及数量、交接时间、双方交接清楚,交接人员分别签名,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十、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天,不得露天存放,并2有良好的照明设备和通风条件,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每次处理完毕,用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保持清洁500mg/L
十一、发现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应及时上报后勤保障科、感染防控科参考依据IV《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
1.380《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
2.发()号)201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