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南昌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育扶贫工作责任状为切实做好教育扶贫工作,确保教育扶贫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享受资助政策全覆盖,根据教育扶贫相关工作职责,特签订此责任状
1.校长(园长)是教育扶贫工作第一责任人,学校报送的有关资助材料,校长(园长)必须签字成立学生资助管理机构,配备1-2名专(兼)职教师负责学生资助工作
2.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教育扶贫政策文件,对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残疾、低保、特困家庭子女就学情况认真核实,确保不遗漏
3.积极宣传教育扶贫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规定,设置固定的宣传栏,做到资助政策人人皆知
4.严把教育扶贫资助对象审核关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准确界定资助对象,确保学生资助信息真实、准确和资助流程公开、公正和规范
5、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及时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和留守儿童建立学籍信息,完善中小学、幼儿园资助信息系统
6、做好贫困学生的结对帮扶工作,为贫困学生、残疾学生和留守儿童建立“一人一档”,实行从学前教育开始的入学、转学、休学、升学、毕业、就业、资助和家庭情况的全过程跟踪,做到数据准确、信息完整,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7、档案管理规范,有专用场所,有专人管理
8、积极配合南昌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项教育扶贫工作
9、因教育扶贫工作失职或不到位造成的后果,愿接受组织和纪律的处理并承担相应的后果(此责任状一式二份,南昌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责任单位各执一份)发状单位南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签状单位(盖章):发状人(签章)签状人2017年月日2017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