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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头镇周研婷工业项目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方案根据现行控制性详细规划,南头镇人民政府拟对位于中山市南头镇丰硕路号之一的周研婷低效工业用地进行改造,由周研婷进行自21主改造,采取局部改造的改造方式改造方案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一)总体情况改造地块位于南头镇丰硕路号之一,北至美力淇生活电器有限21公司,西至创新工场,东至丰硕路,南至诚信路,用地面积XE
1.928公顷(平方米,折合约亩)
19280.
428.92
(二)权属情况改造范围内全部属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工业,改造涉及的土地自年开始使用,改造涉及的土地已经确权、登记,现土地权2003利人周研婷通过转移登记得到,不动产权证号为粤()中山市不2021动产权第号
(三)土地利用现状情况改造地块现有栋建筑物,建筑物为年建成,现为产权人周22005研婷使用现有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已按规定办理规划报建2n
28.35等手续的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余平方米建筑无合法规
11128.3510000划报建手续,现状容积率作工业用途所用该地块目前未拆除现状
1.1,建筑物,改造前年产值为万元,年税收为万元经研究,认150060定属于低效工业用地改造地块不涉及闲置、抵押、查封、历史文化资源要素等情况
(四)规划情况改造地块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其中,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属建设用地公
0.6306顷(平方米,折合约亩),属非建设用地公顷
6306.
299.
461.2974(平方米,折合约亩);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属城
12974.
1119.46镇建设用地公顷(平方米,折合约亩);在《南
1.
928019280.
428.92头镇升辉北路以东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中府办函()2014330号)中,一类工业用地公顷(平方米,折合约
1.
828118281.
4627.42亩),规划容积率为建筑密度绿地率生产性建
1.0-
3.5,35-60%,10-15%,筑高度米(特殊工艺除外),配套设施建筑高度米;防护绿350S100地公顷(平方米,折合亩);道路用地公
0.
0558557.
730.
840.0441顷(平方米,折合约亩)
441.
210.66改造地块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管控要求
二、改造意愿情况改造范围涉及周研婷个权利主体,南头镇人民政府已按照法律1法规,就改造范围、土地现状、改造主体及拟改造情况等事项征询其改造意愿,改造主体同意将涉及土地、房屋纳入改造范围
三、改造主体及拟改造情况根据有关规划要求,改造项目严格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管控要求实施建设在详细规划中属道路和绿地等公益性用地部分,日后属地政府需按规划开发建设时,应无偿将用地交给属地政府使用改造项目拟采取土地产权人自主改造方式,由周研婷作为开发主体,实施局部改造改造后将用于生产智能化家电及家电配套产品、电子信息科技、新材料等产品,在符合详细规划的基础上,容积率不小于总建筑面积不小于平方米(含不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
1.6,
31087.080其中新建建筑面积不小于平方米,保留建筑面积平
19958.
7311128.35方米项目相关情况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中山市涉挥发性有机物项目环保管理规定》改造后年产值将达到万元,年税收将达到万元2500220
四、资金筹措改造主体拟投入资金万元,其中自有资金万元37203720
五、开发时序项目开发周期为年,拟分一期开发一期动工时间为年2202312月,拟投入资金万元,拟建建筑面积不小于平方米(含
372019958.73不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实施建设厂房、工业配套设施,保留0建筑面积平方米
11128.35
六、实施监管详见项目监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