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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甲方(出租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承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土地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1.租赁土地土地基本信息位置—荒地面积—四至说明—地上附着物—上述租赁土地(含地上附着物),以下称“土地”
2.租赁用途
2.
1.乙方承租该土地用于农业经营
3.
2.乙方不得改变上述用途
4.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含当日)至年月日(含当日)止
5.租金
5.
1.租金标准每年租金人民币(大写)元(¥元)
4.
2.租赁期限内,租金标准按如下方式进行调整从第二年(含)起,每一年在之前一年的租金标准上上调5虬
4.
3.付款方式按季度付款,具体付款节点为首期租金与押金共计¥—元,于一年一月—日前支付,对应—年—月—日至一年—月—日期间租金;第二期租金¥—元,于一年一月—日前支付,对应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租金;第三期租金¥—元,于一年一月—日前支付,对应—年一月—日至一年一月—日期间租金依此类推
4.
4.租赁押金
4.
4.
1.押金标准按L个月租金标准计算
4.
4.
2.付款时间与首笔租金一并支付
4.
4.
3.租赁解除或终止且乙方按约定交还租赁标的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
4.
4.
4.如有依据本合同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赔偿、违约金等,甲方有权从租赁押金中扣除履行过程中,如有该类扣除事项,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3个工作日内补足租赁押金
4.
5.甲方指定收款账号户名账号—开户行—
5.
6.发票如乙方要求甲方提供发票,则甲方应配合开具发票,但由此导致甲方承担的税费由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租金之外另行承担,由乙方在开具发票之前向甲方额外支付
6.其他费用租赁期限内,乙方使用租赁土地所产生和支出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7.交付与返还
6.
1.交付
6.
1.
1.甲方应于租赁期限开始时将土地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6.
1.
2.双方签署交接手续后视为交付完成;虽未签署手续,但乙方已经实际控制土地的,视为已经交付
6.
2.返还
6.
2.
1.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土地及其附属设施
6.
2.
2.甲乙双方验收签署交接手续后视为返还完成;虽未签署手续,但甲方或甲方安排的人员已经实际控制该土地的,视为已经返还
7.
2.
3.甲方对乙方返还的土地及附属设施有异议,但不影响正常使用时,或者双方有其他方面争议时,甲方仍应接收该土地,但甲方在接收土地之后仍可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索赔损失、费用等
8.转租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土地部分或全部转租、转借给他人(无论是否收取租金)
9.甲方其他权利义务
8.
1.甲方对所租土地拥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可以出租租赁土地
8.
2.甲方确认就本次租赁已经履行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民主议定程序及其他法律程序如因此导致租赁合同不能正常履行,视为甲方违约
8.
3.甲方有权对乙方租用的土地使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法合理地使用
8.
4.甲方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的土地
8.
5.甲方有权制止乙方实施的严重损害土地资源和土地上其他资产的行为
8.
6.甲方有权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提出新的租赁标准
8.
7.甲方应保证乙方在村内无偿使用通往承租地的道路
8.
8.甲方不得在租赁期限内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的自主经营管理权
8.
9.甲方不得在租赁期限内重复出租该地块在租赁期限内,如因租赁范围出现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若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受出租土地纠纷的干扰
8.
10.甲方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9.乙方其他权利义务
9.
1.乙方有权依法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合法利用和经营所租赁的土地
9.
2.乙方对其所租赁的土地有独立自主的经营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及其他纠纷均由乙方单独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9.
3.乙方有权在其所租赁的土地上建设与合同约定用途有关且合法的生产、生活设施,甲方及甲方所在村不收取任何费用
9.
4.乙方有权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土地进行基本改造,改造形成的资产如电网、水利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乙方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9.
5.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原租赁的土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9.
6.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向甲方支付租赁费用,并有权拒绝交纳除合同规定租赁费用外的任何其他非国家规定的费用
9.
7.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污染乙方所在村的土地、空气以及水源等,不得产生影响村民正常生活的其他污染
9.
8.乙方应遵纪守法,保护自然环境,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10.违约责任
10.
1.乙方未按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金额的5%(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
2.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仍拒绝返还土地的,乙方应承担土地占用费直至实际返还之日(但不再支付租金)土地占用费的标准为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的150%(百分之一百五十),按实际占用天数计算
10.
3.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或甲方代理人(包括无权代理人、代表甲方签约的人员)应向乙方退还乙方交纳的所有租金与押金、定金(如有),并另外向乙方赔偿相当于殳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10.
3.
1.甲方或代表甲方签署人员无权出租土地的;
10.
3.
2.代表甲方签字的人员无权代理的;
10.
3.
3.签约之时,该土地在事实上已经根本无法按约定用途使用,或已经无法出租给乙方使用的
10.
4.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当于2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10.
4.
1.乙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
10.
4.
2.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转租约定的;
10.
4.
3.乙方未按约定使用土地,并对甲方及本村村民造成严重损失的
10.
5.任何一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情形的,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本合同中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守约方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守约方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费用/违约金/罚款、调查取证费用/公证费、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维权费用以及其他合理费用
11.合同联系方式ILL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联系方式
(1)甲方联系方式联系人—地址—手机—微信:电子mailbox
(2)乙方联系方式联系人—地址—手机—微信电子mailbox
11.
2.通过电子mailbox及其它电子方式送达时,发出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
11.
3.通过快递等方式送达时,对方签收之日视为有效送达;对方拒收或退回的,视为签收
11.
4.上述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1L
5.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该联系方式仍视为有效,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n.
6.本联系方式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影响,始终有效
12.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租赁土地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3.附则
13.
1.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13.
3.本合同经各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以下无合同正文)签订时间年月日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乙方(签名)见证人(签名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