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中等专科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XXXX定标准(试行)
一、基本条件参加认定的“双师型”教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文化素质,熟悉职业教育教学基础理论,遵守国家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掌握所授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了解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教学能力和教学业务水平每年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00学时(含实践教学);
3.热爱职业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4.具有较为扎实的专业实践能力和较强的技术服务、技术应用能力
二、“双师型”教师认定条件教学能力要求
1.
(1)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任职资格;
(2)下列条件至少满足一项a.取得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b.取得教师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三年;C.取得学士或以上学位;d.近五年获得县级以上教学业务荣誉证书.专业技能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2
(1)具有与所教专业相关的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或具有与所教专业相关的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
(2)近五年参加县级以上教学技能比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3)近五年指导学生参加校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4)近五年获得校级以上技能大赛指导教师奖;
(5)在企业(医院)从事专业技术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教师;
(6)获得相关专业执业资格(如执业医师、执业药师、护士资格证等);
三、以下几种情况不参加认定
1.公共基础课教师;
2.所教课程与其获得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专业方向不一致;
3.职业技能考评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