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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舞阳县年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资金2020使用方案根据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财政部办公厅下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做好光伏扶贫促进增收工作的通知》(国开办司发〔2020〕3号)、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财政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豫扶贫办〔2020〕6号)、舞阳县委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做好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的指导意见》(舞脱贫组〔2020〕5号)文件精神,为积极化解新冠肺炎疫情对脱贫攻坚的不利影响,促进贫困群众就近就业,拓宽增收渠道,实现稳定增收脱贫,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舞阳县2020年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资金使用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加强贫困家庭劳动力就地就近灵活就业,积极创新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资金使用方式,拓展贫困户增收渠道、实现稳定增收脱贫
二、使用原则
(一)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资金使用坚持公开公正、动态调整、扶贫优先、公益使用的原则
(二)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净收益资金的80%优先用于各村为贫困劳动力因新冠肺炎疫情不能外出务工新设置的公益性岗位工资和参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劳务费用支出,也可用于对贫困户的示范奖励或因病、因学、因灾等收入下降或刚性支出大的贫困群众的补助,坚决杜绝“一分了之”的现象
(三)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净收益资金的20%用于光伏建设村集体经济收益,可用于对因病、因学、因灾等收入下降或刚性支出大的边缘户临时性救助、村内公益事业、产业扶贫等支出
三、80%资金分配使用范围
(一)用于公益岗位各乡镇要结合各行政村实际,扩大公益性岗位开发范围,吸纳有劳动力或半弱劳力贫困群众实现就地就近就业一是对于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外出务工的贫困农户,要结合疫情防控形势需要,积极开发疫情消杀、巡查值守、宣传疏导、联防联控等临时性公益岗位,增加劳务收入;二是各行政村村根据工作需要可持续开发保洁、绿化、防火、护路、护河、电站管护、护理老弱病残等公益岗位;三是根据贫困户个人意愿,可以一户多岗,杜绝一人多岗,扩大光伏扶贫受益范围四是80岁以上、二级以上(含二级)精神、智力、肢体残疾和因重大疾病失去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均不能纳入光伏公益岗位
(二)用于奖励补助鼓励各乡村利用光伏扶贫电站收益设立奖励补助资金,通过评先奖优等方式,激发贫困群众自主脱贫内生动力,提升群众参与村集体事务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积极性,让更多群众共享脱贫攻坚成果一是主要用于村内评选的爱心标兵、脱贫标兵、环境标兵、孝善标兵、公益岗位标兵、好媳妇等贫困户的奖励二是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于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等工作的非公益岗位贫困户网格员、群防群控工作人员等,可根据参与时间和工作量采取合适的补助标准,适当发放工作奖励性补助三是优先用于有劳动能力或半弱劳力的贫困户参与村内人居环境整治、基础公共服务设施维护、小型公益设施建设,采取利用光伏扶贫收益资金直接补助的方式增加劳务收入
(三)用于扶贫济困一是对因病、因学、因灾、因残、因突发事件、因产业失败、因就业不稳等造成收入来源不稳定的返贫风险户给予临时生活补助二是用于未脱贫户中因教育或医疗刚性支出较大、子女赡养能力较弱和收入来源不稳定低收入户的临时性救助
四、资金分配使用程序
(一)做好公益岗位人员选聘各行政村新开发各类光伏扶贫公益岗位,由各行政村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各乡镇对审批结果汇总后上报县扶贫办备案新开发相关公益岗位人员由各乡镇负责实行动态管理,以岗定人,以岗定酬,由各行政村同公益岗位人员签定用工协议,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工资实行差异化分配
(二)做好资金使用计划各行政村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制定本村2020年光伏收益分配使用计划,并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扶贫办备案
(三)做好资金的分配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电力公司要定期核算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情况,确定各乡镇分配资金县财政局及时将各乡镇分配资金拨付至各乡镇财政账户
(四)做好资金使用拨付各乡镇收到县级拨付的资金后,根据各行政村制定上报的村级光伏分配使用计划,通过“一卡通”银行账户及时拨付到贫困户,对资金的使用结果要进行公告
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专账光伏扶贫电站收益资金要实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
(二)强化监督各行政村收益使用计划制定以后,要及时向村民公示,同时收益资金使用结果要在村内显要位置进行公告,接受群众监督
(三)规范手续乡镇人民政府要指导各行政村规范资金使用程序,审核收入支出手续收益分配信息定期录入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确保收益分配规范、对象精准、过程可追溯各行政村要及时将收益分配使用方案、会议记录、公示公告、用工协议、奖励补助等材料形成完善规范的档案资料,分类存乡村两级级档案,作为各级核查和审计的依据,并长期留存
(四)严格监管乡村两级要加强对村级光优扶贫电站收益资金的管理,防止出现挤占、滞留、挪用、截留、冒领、贪污等现象,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