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盐泥处理合同甲方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依照《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盐泥处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价格乙方处理盐泥元/吨
二、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二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结算方式乙方采用先拉走填埋盐泥,并在下月初将上月应付款金额开具增值税发票交甲方进行财务结算
四、计量方式盐泥装车后,应在甲方厂区内的地磅上过磅,实际拉走填埋数量以过磅单为准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甲方负责在乙方拉盐泥时给予指挥协调,能保证及时装运、甲方负责根据生产情况,合理调度,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及时拉盐泥
1、甲方给予乙方厂区内必要的帮助2
(二)乙方责任3>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十万元(元)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乙方应根据甲方盐泥现场条件决定所派盐泥运输车的数量、吨位和车号,如有1¥100000更改必须提前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2、乙方拉盐泥时应使用能满足环保要求的运输车(使用无泄漏车厢汽车)并负责将运输车拨洒的盐泥及时清扫干净,做到车走场地清
3、乙方应听从甲方调度指令前来拉盐泥,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拉,应说明情况,但不能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
4、乙方拉盐泥必须在白天上班时间内进行在进入甲方厂区内拉盐泥时,应听从甲方调度人员的指挥,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5
六、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不能根据甲方的生产安排及时拉盐泥,不听从调度指挥、危害甲方安全生产或甲方利益的,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并给予每次壹万元(元)的罚款(从乙方的保证金款中扣除);情节特别严重的,如拉盐泥不及时造成甲方盐泥堆放场地满溢等情况,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从乙¥10000方保证金款中扣除);如屡犯不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二)从“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出发,为保障运输安全,乙方必须加强安全运输管理,维护双方利益乙方在进入甲方厂区内拉盐泥时如损坏甲方设备及有关设施,如路灯、路牙、围墙等,应按价赔偿
(三)甲方排放在现场的盐泥,乙方也必须负责清运;且乙方运输车拨洒的盐泥须及时清扫干净,做到车走场地清影响甲方文明生产的每次罚款叁百元(元)(从乙方保证金款中直接扣除)如屡犯不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00
(四)乙方无故不来拉盐泥,甲方连续两天联系乙方无结果,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八、本合同期满,由甲方另行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合作方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签字盖章后有效执行中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交由甲方所在地方法院进行诉讼
十、组成合同文件、本合同书;、招标公告;
1、中标通知书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