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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备用钥匙使用指引1目的根据消防安全要求,公司在保卫部备存一套展馆各功能用房的钥匙为了规范备用钥匙的管理,特制订此指引2适用范围公司所有消防安全备用钥匙3权责
3.1保卫部负责本指引的执行
3.
3.保卫部负责各类钥匙的验收与移交
3.4保卫部负责备用钥匙的管理4备用钥匙的管理
4.1场馆所有的场所在监控室均应有备用钥匙
4.2新建或改造的各办公场所及功能用房的外门钥匙,工程部牵头验收后,应向消控室移交一套钥匙作为应急备用,备用钥匙由消控室负责管理
4.
3..消控室钥匙柜实行封存管理
5.备用钥匙的使用
5.1使用时机发生突发事件,如火情、喷淋漏水等紧急情况,需使用备用钥匙时,可向消控室值班员取用相应房间的备用钥匙
5.2使用权限正常情况下需使用备用钥匙的,应经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备用钥匙
5.3备用钥匙使用时应进行登记,消控室值班员要在备用钥匙使用登记本上认真登记使用日期、使用人、使用事由、使用时间、批准领导、归还时间等,并存档备查
5.4除紧急情况外,使用备用钥匙进入各功能用房,原则上应有人以上同时在2场6其他事项
6.1各部门办公场所或其它功能用房外门需更换或加装门锁时,应经工程部审核门锁更换或加装完成后,工程部应立即向消控室备存一套新锁钥匙
6.2原功能用房因改造不再设房门的,由负责实施改造的部门通知消控室,消控室及时撤销相应的备用钥匙
6.3因公司财务部门工作的特殊性,财务办公室钥匙不纳入备用钥匙管理范围(因紧急情况需破门而入时,保卫部可决定是否破门而入)7处理办法违反本管理办法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视情节追究相关部门和当事人的责任8记录表单《备用钥匙使用登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