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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深阳市防汛防旱应急预案防旱简本(2009年6月)
一、领导机构漂阳市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总指挥夏国浩副总指挥张培忠、倪为民、缪健民成员单位市府办、人武部、宣传部、农工办、监察局、公安局、发改局、建设局、财政局、经贸局、农林局、交通局、城管局、卫生局、教育局、安监局、气象局、供电公司、粮食局(供销总社)、水利(水务)局、民政局农村防旱和城市防旱实行一体化管理,各镇防旱工作由各镇防指具体负责,城市防旱负责人员由总指挥根据情况指派市防指办公室设在市水利(水务)局,由缪健民任办公室主任
二、旱情报告
1.市气象部门加强对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应急办”)、市防指办公室市水利部门加强对旱情的监测,相关情况及时向市应急办报告市应急办及时将旱情报市领导,供市领导决策(市应急办值班电话87269800,市防指办公室值班电话87222346)
2.市应急办、市防指办公室按照市领导要求,及时将旱情向各镇、市防指各成员单位通报,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
三、信息发布有关防旱抗灾、受灾及灾后处置情况的对外发布,由市委宣传部统一扎口信息发布前须由市防指核实,并经市领导同意
四、应急措施市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市的防旱工作,市防指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切实履行防旱工作职责
1.市人武部负责组织预备役民兵参加防旱抢险救灾和营救群众任务
2、市水利(水务)局承担市防指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旱的日常工作;及时分析旱情发展,优先保证人畜饮水,限制生产用水,提出节约用水的防旱工作方案,当好市政府防旱工作参谋;负责水工程安全,负责重要河网水利工程的防旱调度,确保水源安全;向上级争取流域水资源的调度分配,提出人工增雨的建议;统计上报灾情损失情况
3.市发改局负责协调防旱期间所需油料、电力等物资的供应;优先保证连续作业重点工程的用水
4.市经贸局指导工业企业的防旱工作,并监督企业节约用水情况;掌握企业的受灾损失情况
5.市教育局负责学校的安全防旱工作,确保在校师生人身安全
6.市公安局负责干旱期间的交通和社会治安工作确保防旱救灾车辆优先(特许)通行
7.市民政局负责全市旱灾的救助救济工作;协助做好灾民安置转移工作,安排灾民生活;负责掌握全市城镇受灾情况,及时统计上报;向上级积极争取救灾资金和物资
8.市财政局负责筹集和安排防旱经费,并负责监督资金使用
9.市建设局、城管局负责城区公用设施、民用设施和建筑工地的防旱救灾工作
10.市交通局负责干旱期内河航运的管理和调度,必要时协调公安部门依法实施内陆水上交通管制,优先运送防旱物资、设备,为紧急抢险和转移人员提供所需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协调做好船上人员的转移安置工作;及时提供交通系统旱灾损失情况
11.市委农工办、市农林局负责农业生产的防旱工作,指导农业生产节水工作;负责全市农业灾后生产技术指导;参加灾情调查和核灾,掌握全市农业受灾损失情况
12.市卫生局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预防疾病流行,组织落实好救灾医疗突击队;负责干旱期饮用水质的检验、检疫工作
13.市安监局负责监督干旱期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重要工程设施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14.市供电公司负责防旱抗灾用电供应的保障
15.市粮食局(供销总社)负责组织落实防旱救灾物资的储备供应,做好防旱期间有关物资的优先供应
16.市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及时提供气象信息和气象预报;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实施人工降雨作业
17.其它部门除认真做好本部门的防旱工作外,积极协同和支持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搞好全市的防旱抗灾工作
18.各镇防指具体负责辖区内的防旱抗灾工作
五、灾情统计及灾后重建
1.市防指、民政局做好灾情统计工作,制定实施灾后救助安置计划
2.各镇及有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组织开展灾后重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