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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推进“多规合一”工作方案淮安市是国家“多规合一”的试点市,是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导下探索完善市县空间规划体系,建立规划衔接协调机制,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多规合一”的设区市为加快推进“多规合一”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特别是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关于“多规合一”的总体要求,遵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以《淮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总体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为依托,统筹城乡、土地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探索构建市县空间规划体系,完善各类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监管制度,形成一个市县一本规划、一张蓝图
二、主要目标
(一)构建一张空间蓝图按照主体功能区战略的要求,在国土空间分析评价基础上,将行政边界和自然边界相结合,逐步推进中心城区、县城、乡镇的城镇、农业、生态边界及相关红线划定,消除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差异图斑整合优化相关规划的空间管制分区,实现各类功能分区统筹衔接强化政府空间管控能力,发挥空间规划对产业发展方向的引导作用、对产业布局的引导和约束功能到2016年底,形成三类空间边界清晰、重大产业布局明确、公共服务资源均衡的空间开发调控蓝图
(二)建立一个技术平台依托淮安市信息化建设队伍,以地理信息系统为基础,建立“多规合一”空间信息技术平台建立全市规划数据库,整合主体功能区(含三类空间)、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等规划空间数据统一空间坐标体系、数据标准、接口标准,建立健全信息平台网络访问机制,实现各职能部门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与信息平台的无缝对接保障空间信息共享2016年上半年,基本建成包含中心城区空间数据的信息平台,指导各县区开展空间信息技术平台建设,实现市规划馆空间技术信息展示台对外开放到2016年底,建成全市域空间信息技术平台,支持开展项目生成和审批的业务协同作业
(三)完善一套项目流程在现有的审批平台基础上,整合发改、住建、国土、规划、环保、商务、房屋征收等多个部门的审批事项,科学划分审批阶段、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精简审批材料、压缩审批时限完善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生成和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到2016年底,探索形成“一口录入、信息共享、并联审批”体系,实现政府统筹、部门协同、信息共享、同时推送、并联审批、注重监管的建设项目审批管理机制,完成建设项目报审模式、再造审批流程和“一表式”受理审批等改革
(四)确立一种协调机制协调机制主要为重大项目招弓I、落户、建设服务以“多规合一”空间信息技术平台为载体,建立重大项目落户技术审查机制通过技术审查的项目,在项目生成、审批过程中优先办理联合发改、国土、规划、环保等部门,建立会商机制对未通过“多规合一”空间技术信息平台审查的重大项目开展部门会商,对规划调整、容缺审批等提出会商意见建立“多规合一”项目决策机制,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项目,可以通过行政手段推动项目决策,开展各项工作到2016年底,各项协调机制建立运行并在重大项目管理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三、重点任务
(一)推动实现“四个合一”
1.推动计划与空间合一将总体发展战略和各领域发展任务与空间布局、空间管控相结合,改变将时序与空间、发展与布局相互割裂的状况按照区域背景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及未来发展潜力,科学谋划空间开发格局,提高市县空间利用效率和整体竞争能力推动《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向空间领域延伸和细化将淮安全域划分为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其中,城镇空间约占全市国土面积10%,城镇空间内的实际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城镇空间65%;农业空间面积约占全市国土面积62%;生态空间约占市域面积的28%按照主体功能定位的要求,明确各市县产业转型发展的总体方向和主要任务(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责任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委、商务局、统计局)
2.推动空间与空间合一推动实现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三类规划空间的合一,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实现交通、水利等各专项规划和各类空间之间的合一在完成城市(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基础上,以基本农田和其他自然边界基本完成城市开发边界的确认完成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红线规划冲突图斑比对工作9月份,形成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冲突图斑调整意见,并结合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开展图斑调整力争到2016年底前,全部完成冲突图斑调整工作(牵头部门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委)
3.推动技术标准合一推动各类空间规划在坐标系、比例尺、用地分类等关键技术标准方面逐步统一三季度,制定并出台《淮安市规划编制技术标准(试行)》,对各类空间规划编制的技术标准进行统一以国家2000坐标系为标准,实现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红线规划等涉及空间的规划图件坐标统一细分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城镇用地类型,有序推进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用地分类协调与统一逐步完善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比例尺衔接(包括市级、中心城区和县级规划)(牵头部门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环保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委)
4.推动规划与规章合一推动各类规划确定的边界、红线等空间要求与各类规章制度相统一,特别是国家、省市确定的产业政策要与规划空间确定的主体功能定位保持一致,避免产业政策冲击空间规划或空间规划制约产业项目落地对空间规划确定的重点开发区域,要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增强产业集聚能力,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对空间规划确定的农业产品主产区的区域,要围绕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积极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和其他非农产业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区域,要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发展适宜产业、生态经济(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责任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委、商务局)
(二)加快细化边界红线
5.完善生态控制红线以淮安市生态红线规划为基础,叠加开发建设现状和相关规划,开展生态红线边界调整三季度,完成中心城区生态红线边界的细化2016年底,完成全市域生态红线调整完善工作,并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进行深入衔接(牵头部门市环保局,责任部门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6.划定城市开发边界统筹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叠加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基本农田以及生态红线,协调城镇空间内的冲突图斑,按照近期2020年、远期2030年划定城市开发边界三季度,完成中心城区城市开发边界的细化,完成城市(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划定,并报请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委员会备案2016年底,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相衔接,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牵头部门市规划局,责任部门市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7.划定基本农田边界结合城市开发边界划定,考虑农业空间分布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划定基本农田边界(牵头部门市国土资源局、农委,责任部门市规划局、环保局、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负责)
(三)加快成果转化运用
8.加快“多规合一”空间信息平台建设以国家2000坐标系为基准,加快主体功能区规划、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红线保护规划和交通网络规划等多源空间规划数据的整合,协调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用地分类,建立坐标统
一、尺度协调、分类统一的综合空间数据库和空间规划管理信息平台建立健全空间数据库的网络访问机制,统一数据标准、接口标准、数据共享标准及网络互连方式,实现各职能部门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与信息平台的无缝对接,形成政府业务部门信息系统协同平台(牵头单位市规划局,责任部门市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发展改革委)
9.破解用地空间难题在“多规合一”工作中,确定淮安市最终建设用地规模及建设用地分布,并处理好近期2020年与远期2030年之间的关系根据阶段发展需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以五年为周期开展建设用地需求规模研究,立足既定的城市开发边界,落实建设用地布局范围,挖掘空间潜力,力争留足城市最大发展空间,实现建设用地动态调整(牵头部门:国土资源局,责任部门市规划局、环保局、发展改革委)
10.破解项目落地难题利用“多规合一”空间信息技术平台,严格管控项目落地对符合红线和边界控制要求的项目,开通绿色通道,加快项目审批进度,力争早日开工建设、投产达效对不符合红线和边界控制要求的项目,从招商环节起实行“一票否决”按照“一表式”受理审批改革的要求,优化组合现有审批平台,建设项目生成审批平台(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责任部门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成立淮安市“多规合一”委员会(名单附后),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各副市长任副主任委员,市发展改革委主任任秘书长,市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任委员,统筹协调“多规合一”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邀请国内知名规划专家、相关领域著名学者组成专家顾问组,对“多规合一”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多规合一”委员会与淮安市规划委员会、规划咨询委员会“三会合一”运作,涉及“多规合一”重大事项由委员会办公室提请“多规合一”委员会研究决定
(二)协调机制探索建立规划协商会商和“多规合一”的监督评估与调整机制对于各规划涉及的共同目标与重大问题,各部门要通过“多规合一”领导小组会议、部门联席会议、专题讨论会等形式参与研究,集体提出决策方案建立“多规合一”监督委员会,开展“多规合一”实施的联合监测,定期将实施及调整建议向“多规合一”委员会反馈,项目选址与规划布局不一致、存在较大争议的,由“多规合一”委员会专题讨论并提出处理意见
(三)注重试点开展规划期限调整试点,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等均以五年为重点,与五年发展纲要期限对应,着重编制近期建设范围和用途管制,五年后的其他规划建设区域为弹性区域,按照与发展规划同步五年滚动规划要求,分区分步推进中长期框架的细化和落实有序开展规划审批体制改革试点将规划管理从“部门集权”走向编制、审批、实施“三权分离”,将规划编制和实施的部门相分离城乡等各类专项规划由地方人大审核后报上级政府审批,土地利用规划由地方人大审核后报省政府审批,以利于推动多规的动态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