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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县年度乡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XX2022为了守住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就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简称衔接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简称统筹资金)乡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全部完成
二、基本原则2022年财政衔接资金、统筹资金安排的乡村建设项目主要考虑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和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建设,优先考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农村水毁基础设施建设,已开工项目的续建工程等
三、目标任务和时间要求同及告知项目所在地乡镇一在县、项目所在乡(镇)、村进行公告一落实监理一现场管理(设计交底、设计变更受理、现场决策)一验收(工程质量、工程量完成情况;验收结论)一(审计)结算一归档
(二)管理要求
1.执行合同管理制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咨询、设计、设备采购、施工、监理以及建后管护等各个项目建设环节,都要依法签订合同,围绕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加强合同管理
2.推行工程监理制使用财政衔接资金、统筹资金安排的乡村建设项目,原则上都要实行工程监理制
3.建立财政评审限时办结制加快财政投资评审,财政部门在收到项目实施主体提交的项目送审资料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送审资料是否满足要求以及需要补交的资料清单,并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补交所需材料财政部门在收到完整的评审材料后,原则上项目预算(含招标控制价)应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评审报告(不含核对和征求意见反馈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
4.执行项目公告公示制执行项目“县、乡、村”三级公告公示制度,公告公示内容参照《XXXX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X扶领发[2018)X号)文件执行县级公告公示由县级资金主管部门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公示,乡级公告公示由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在公开栏(墙)公告公示,村级公告公示由项目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在公开栏(墙)公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要保留公告公示原始材料及影像材料项目计划申报前,县、乡、村三级要进行公示;项目实施阶段,县、乡、村三级要先进行公告,项目实施单位要在项目现场进行施工公示;项目完工后,由项目实施单位设立项目永久公告碑,公告碑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及标准、实施地点、资金来源及规模、实施期限、实施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带贫减贫机制及监督举报单位及电话等,接受群众监督
5.实行联合验收制度凡属财政衔接资金、统筹资金安排的乡村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必须组织竣工验收实行预拨或按进度拨款的项目,应当组织阶段性验收不经过阶段性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予拨付项目进度款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由项目实施主体出具有关整改意见,待施工单位整改完毕后重新组织验收各项目实施部门要严格验收标准,对项目存在突出问题的,不得组织竣工验收,不得交付使用实施主体为县直部门的,由县直部门组织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代表、村委会干部、受益群众代表、项目监理等进行竣工验收;实施主体为乡镇人民政府的,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一名领导、业务站所工作人员、项目所在地村委会干部、受益群众代表、项目监理等进行竣工验收
6.严格项目调整程序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项目计划对于实施过程中确需进行调整的,必须书面报县人民政府或县委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批准
7.完善项目档案管理项目档案由项目实施主体负责归档、管理,每个项目单独建档立卷,统一编号,按照项目建设流程收集档案材料同时实施主体必须按要求在项目每个工作流程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收集整理好项目档案资料档案内容主要包括县直主管部门或乡镇实施项目申请报告、县级批复文件、项目公告公示材料、项目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书、开工令、资金支付申请、项目竣工验收申请、竣工验收表、项目移交单、项目管护责任书、项目报账结算材料、项目前中后相片、公告碑相片、实行工程质量保证金制度的项目复检报告等
8.实行全面绩效管理各项目实施主体是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建立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执行监控机制,定期对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项目绩效自评
9.建立项目后续管护制度项目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接收单位应在交通、水利、农业农村等县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根据不同类型的项目分别制定相应的管护制度,明确项目管护要求、管护人员职责、管护经费来源、安全制度等,确保项目资产正常发挥作用
七、加强资金管理
(一)强化建设资金的监管项目实施主体要依据各行业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设立财务机构或指定财务负责人及专职财务人员,按项目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建设资金专款专用,并按进度付款不得挤占、挪用项目建设资金,不得超标准或违规支付资金,不得拖欠工程款县财政局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按照报账制流程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实施主体负责核实报账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和建立台账
(二)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对项目工程进度或投资累计完成额,由项目实施主体负责核实作为核拨资金的依据项目实施主体应组织监理单位,及时对施工单位提交的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拨付一旦签订合同并进场施工,可预拨付项目资金的60%,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工程进度达到80%以上的工程项目,可拨付至应付该项目补助资金总额的80%的进度款;项目竣工验收并结算,施工单位按结算金额的3%缴纳项目质量保证金后,可拨付至结算金额的100%(项目质量保证金在交付使用满1年,经复检无质量问题后再按程序申请拨付)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项目实施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目标,加强对实施项目的监督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落实1名分管领导具体抓,配备2名以上项目管理工作人员,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切实做好项目实施管理工作
(二)明确主体责任按照资金“谁使用、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施主体为项目责任部门,承担项目实施主体责任、资金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资金使用支出主体责任原项目资金主管部门按规定做好项目资金监管(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原则上投向少数民族集聚区),项目实施主体按月将项目实施情况报原项目资金主管部门
(三)加强监督检查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审计局等单位,定期检查项目实施情况,从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到竣工交付使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下达整改通知,督促实施主体整改落实到位对于弄虚作假和整改不到位的项目责任部门,向全县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四)鼓励社会监督鼓励公民、社会组织、新闻媒体等利用项目公示公告、举报投诉等渠道,广泛参与项目监督各实施单位和项目法人要支持和配合社会各界对项目实施的社会监督,提高监管的社会化、民主化水平
(五)建立惩罚机制在项目建设和管理中,出现重大问题或达不到预期效益的,县政府对相关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年底绩效考评时扣减相应分数,并在来年安排资金时对资金额度予以扣减凡拖欠、截留、挥霍、挤占、骗取、贪污项目款的,责令限期归还,如数追缴,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统一安排经费除按规定提取项目管理费用于前期准备工作外县本级财政建立项目前期经费投入机制,保障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入,确保项目前期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安排必要的项目管理经费广东帮扶XX财政协作资金、政府债券资金等财政资金安排实施的乡村建设项目,参照本方案执行本方案未尽事宜或有与上级相关规定不一致的,按上级相关规定执行
(一)目标任务完善与优势特色产业基地密切相关的水、路等产业配套设施,以及与农村生活密切相关的小型公益性设施建设
(二)时间要求2022年提前批资金乡村建设项目计划任务要求在2022年10月31日前竣工,并完成项目的验收报账以后各批次资金乡村建设项目计划任务,要求在2022年12月20日前竣工,并完成项目的验收报账
四、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
(一)实施主体
1.单个人饮工程项目资金安排在100万元(含)以上的由县水利局负责组织实施
2.单个农田水利设施项目资金安排在100万元(含)以上的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实施
3.单个道路项目和桥梁项目资金安排在100万元(含)以上的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实施
4.单个人饮工程项目、单个农田水利设施项目、单个道路项目和桥梁项目资金安排在100万元(不含)以下的,公共照明项目,以及使用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衔接资金形成的并确权到村的村级公益性扶贫项目管护,由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5.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单个项目资金安排在200万元(不含)以上的,由县乡村振兴局负责组织实施;单个项目资金安排在200万元(含)以下的,由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6.财政衔接资金(以工代赈任务)安排的项目,由县发展改革局负责组织实施;财政衔接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安排的项目,由县民宗局负责组织实施;财政衔接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安排的项目,由县林业局负责组织实施
7.建设地点位于七冲保护区的项目,由七冲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8.2021年实施的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安排资金续建完善的,由原项目实施部门继续组织实施
(二)实施方式
1.由县水利局负责组织实施的人饮工程项目由县水利局负责项目的设计、政府采购(招投标)、项目实施、监理、验收报账等项目实施工作
2.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实施的农田水利设施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的设计、政府采购(招投标)、项目实施、监理、验收报账等项目实施工作
3.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实施的道路和桥梁项目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项目的设计、政府采购(招投标)、项目实施、监理、验收报账等项目实施工作
4.由县乡村振兴局负责组织实施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由县乡村振兴局负责项目的设计、政府采购(招投标)、项目实施、监理、验收报账等项目实施工作
5.由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的道路、桥梁、人饮工程、农田水利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公共照明及村级公益性资产管护项目由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项目的设计、政府采购(招投标)、项目实施、监理、验收报账等项目实施工作并由乡镇人民政府代替行业主管部门承担项目资金日常管理、支付申请审核等职责,除自治区有特殊规定外不再将相关材料重复报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同时对乡(镇)进行监督指导
6.由县发展改革局、县民宗局、县林业局负责组织实施的项目分别由县发展改革局、县民宗局、县林业局负责项目的设计、政府采购(招投标)、项目实施、监理、验收报账等项目实施工作
7.由七冲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的项目由七冲管理中心负责项目的设计、政府采购(招投标)、项目实施、监理、验收报账等项目实施工作
五、技术标准及补助标准一道路项目包括道路建设所必需的护坡等配套设施,重点修建10户以上自然村屯直接联网路或断头路、水毁道路等
1.技术标准村级硬化路新建村级硬化路原则上路基宽度不小于
6.5米,路面宽度不小于
4.5米,具体建设标准参照《XXXX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十三五”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X交规划函2017X号相关规定执行屯级砂石路原则上路基宽度不小于
4.5米,路面宽度不小于
3.5米,面层砂石厚度12厘米,压实砂石基层厚度10厘米;平面转弯半径不小于15米;最大纵坡10%以下;合理设置涵洞、边沟等排水设施和错车道;临崖、临水、急弯等危险路段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按照《乡村道路工程技术规范》GB/T51224—2017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相关规定,结合道路建设的实际需要以及实际地形进行设计、施工屯级硬化路原则上路基宽度不小于
4.5米,硬化路面宽度不小于
3.5米,面层水泥厚度18厘米,压实砂石基层厚度10厘米,平面转弯半径不小于15米;最大纵坡10%以下,两边培路肩宽各
0.5米;合理设置涵洞、边沟等排水设施和错车道;临崖、临水、急弯等危险路段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按照《乡村道路工程技术规范》(GB/T51224—2017)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相关规定,结合道路建设的实际需要以及实际地形进行设计、施工产业基地道路砂石基地路参照屯级砂石路标准执行,硬化基地路按照屯级硬化路标准执行
2.补助标准通过政府采购(招投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的,按中标标的文件确定工程造价;按“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的,按设计预算确定工程造价
(二)桥梁项目
1.技术标准原则上桥面净宽应与路基同宽,桥面净宽最低应不小于
4.5米按照《乡村道路工程技术规范》(GB/T51224-2017)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相关规定,结合道路建设的实际需要以及实际地形进行设计、施工
2.补助标准原则上按桥面(全宽)每平方米不超过
0.6万元预算通过政府采购(招投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的,按中标标的文件确定工程造价;按“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的,按设计预算确定工程造价
(三)人饮工程项目以巩固农村安全饮水为重点,采取新建、配套、改造、升级、联网等方式,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解决脱贫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
1.技术标准水质感官性状良好,无异色、无异味或异臭,水体清洁干净水量每人每天可获得的水量不低于35升方便程度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可折算成取水的水平距离不超过800米或垂直高差不超过80米)保证率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0%
2.补助标准通过政府采购(招投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的,按中标标的文件确定工程造价;按“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的,按设计预算确定工程造价
(四)农田水利设施项目
1.技术标准以设计书要求为准
2.补助标准通过政府采购(招投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的,按中标标的文件确定工程造价;按“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的,按设计预算确定工程造价
(五)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1.技术标准以设计书要求为准
2.补助标准通过政府采购(招投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的,按中标标的文件确定工程造价;按“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的,按设计预算确定工程造价
(六)公共照明项目
1.技术标准1灯杆6米,优质Q235钢材,上口径60mm,下口径130mm;法兰盘260*260mm,法兰盘厚度lOmm,表面处理,内外镀锌/喷塑,防锈防腐蚀处理,表面喷户外氟碳漆静电喷塑防腐处理;含地笼在内;允许误差0±5%2灯具主光源50w,含50颗灯珠,每颗灯珠为1WLED灯珠照明灯组,钢化比例结构坚固,抗震、防水、防雷,确保灯具能在严峻的室外环境下工作优质高亮度LED光源,进口每个普瑞芯片光效高、显色性高、无辐射污染,使用寿命为5万小时以上,光衰1万小时3%,功率40W/DC12v寿命50000小时以上;功率误差,允许0±5%3太阳能光伏板100w,多晶硅,正常光照每天工作10-12小时,可连续阴雨天15天以上保持正常工作,采用高效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采用高强度,高透光率的低铁、绒面钢化玻璃,增加阳光辐射量,透光率93%以上,功率误差,允许0±5%使用寿命25年以上,衰减率1510%具有抗风、防雹防腐等性能密封防水,高可靠性多功能接线盒,可适应各种复杂恶劣气候条件下使用4磷酸铁锂电池不低于60AH的锂电池阀控密封免维修电池太阳能专用免维护锂电池,体积小,放电深度高,寿命可达6-8年,适应温度-2065°Co采用微电脑可调智能防水控制器,具有光控〜开,时控关,延时和节能模式的设置,更有利于系统工作稳定,同时具有防过充过放保护防雷防短路等多种功能,防护等级IP68防水外壳防护等级IP
67.允许误差0±5%o
2.补助标准通过政府采购(招投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的,按中标标的文件确定工程造价;按领导班子“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的,按设计书确定工程造价
(七)扶贫项目资产管护
1.技术标准确保村级公益性扶贫项目资产(村屯道路、桥梁、人饮工程等)正常使用,持续发挥作用
2.补助标准管护项目需要进行项目设计的,通过政府采购(招投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的,按中标标的文件确定工程造价;按“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的,按设计预算确定工程造价不需要进行项目设计的,按本县同类服务价格进行补助,具体参照县公益性扶贫项目资产管护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六、建设流程及管理要求
(一)建设流程建立项目库一编制年度(批次)计划一县人民政府或县委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审批一施工图设计一(财政评审)一招投标(发包)一公告中标单位及发中标通知一签订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