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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货大楼物业部工作电气焊及喷灯工作防火安全制度根据《消防法》相关条款规定,依据本大厦实际情况防止因电气焊及喷灯操作人员违规、失误而发生火险、火灾加强电气焊及喷灯操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强化本大厦消防管理,特制定《电气焊及喷灯工作防火安全制度》
一、大厦区域内焊割作业应经工程部主管级以上人员批准,由保安部审核领取动火证方可作业
二、焊割作业要严格遵守操作程序,点火前要对各种器具进行安全检查,看是否符合要求,不准带故障操作
三、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清理周围易燃物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防护室内焊接要注意各种线路去向,五级以上风力不准进行空中焊割乙快瓶、氧气瓶不要放在作业点下部,应与作业点保持米以上水平距10离作业点要配备灭火器材,要有专人监护
四、乙快瓶、氧气瓶、电焊机要按规定安装、搬运、使用和保管焊割时,焊割地点与氧气瓶、乙快瓶保持米以上的距离,乙快瓶及氧气瓶不准进入建筑物10内(特别需要除外)
五、工作中暂时离开现场或工作完毕,必须切断电源,并仔细检查现场,清除火险隐患在隐蔽场所焊接时,操作完毕半小时后应进行复查,以防点燃其它物品
六、乙快瓶应按规定标准装置和更换电焊机应设专用地线,不得借路,导线不要与气瓶、油类或其它易燃易爆物品接触
七、严禁在下列场合或情况下进行焊接:杜绝火种场所,邻近有易燃易爆物品、煤气管道、可燃蒸汽等
1.密封未启盖的容器,或未经彻底清除干净而存有少量易燃物的容器
2.焊割不准与油漆工、木工等易燃操作工种同时或同部位交叉作业
3.场地未清除、无人监护、未准备灭火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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