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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设计法学专业教学大纲课程编号12014807课程名称毕业设计[法S]/(The graduationthesis)学分:10学时10周(课内实验0上机课外实践0)适用专业法学双学位修读学期第8学期开课单位公共管理与法学院法学系先修课程法学专业教学计划内所有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
一、毕业设计[法学]的性质、目的与任务本课程是一门实践性课程,需要学生运用所学专业知识综合运用才能完成选题任务通过本门课程的学习,进一步培养学生综合运用大学阶段所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本课程目的与任务具体包括
(1)检索与阅读中外文献资料的能力;
(2)独立思考,认真钻研,对方案进行论证、分析与比较的能力;
(3)开展社会调查,进行综合概括和理论总结的能力;
(4)表达研究结果和答辩的能力;
(5)提高科研能力和解决较为复杂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创新能力;
(6)提高综合素质,培养学生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本课程对应《法学专业本科指导性培养方案》()支撑的“毕业要求”是第
3、
4、
5、7项
二、毕业设计[法学]的选题选题由法学系组织完成,首先由指导教师根据法学学术动态和具体实践出题,交由学生选择每个设计题目项下有专门指导教师,学生自行选择题目和指导教师选题完成后,由指导教师联系学生,开始毕业设计指导工作具体做法如下
1、选题时间毕业设计选题主要来自教师的科研课题及学生自选的课题O毕业设计题目应提前向学生公布,且让学生尽快选定论题,通常是让学生在第七学期选报题目,第八学期正式开始写作
2、选题原则
(1)课题应符合法学专业培养目标和素质教育的要求,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有利于巩固、深化和扩大学生所学的知识,使学生得到全面训练;
(2)课题要紧密结合法制建设和司法实际,体现应用性、科学性和前沿性;3课题的难度要适中,不宜过大,应以中、小型课题为主,使学生经过努力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或者取得阶段性成果;4选题的分配采取学生自选与学院分配相结合的办法,选题一旦确定,一般不得中途更换;5毕业设计选题,原则上一人一题,尽量避免一题多做
三、毕业设计[法学I的指导
1、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必须是讲师及讲师以上、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参加过一定的科学研究工作,已正式发表过科研学术论文的教师不论在政治上、业务上,还是在道德品质上均应为学生树立良好的形象
2、在毕业论文指导过程中,指导教师要满腔热情、严格要求、循循诱导,培养严谨的治学作风
3、对学生做毕业论文既不能放任自流,撒手不管,又不能“抱着走”要注意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独立工作能力
4、指导学生了解所选课题的研究目的、意义,查阅有关文献,撰写论文提纲;指导学生按照论文的要求和格式,整理分析材料,撰写论文初稿,并提出修改意见,并督促学生改正答辩前,指导学生做好答辩的准备工作
5、指导教师要经常检查和督促学生,尤其是中期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提出指导性意见,对学生的不良做法和作风及时纠正,应帮助学生掌握好工作进度,以保证毕业论文如期、高质量完成要特别注意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发现不求甚解、抄袭和弄虚作假等问题,要严肃批评,责令改正
四、毕业设计[法学]教学环节和时间分配序号毕业设计论文主要内容周次备注1选题12毕业论文开题报告23毕业论文初稿44毕、也论文定稿25毕业论文答辩1小计10
五、毕业设计[法学]撰写规范和格式要求
1、学生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毕业论文写作,禁止抄袭他人文章论文所引资料的出处必须一一注明
2、学生应积极主动和导师进行联系和沟通选题确定后,在拟订论文提纲、论文结构安排、撰写初稿、定稿等环节必须征求导师意见
3、论文必须有理论分析及分析结论
4、鼓励论文理论结合实际,解决实际问题
5、论文必须按照《文法学院毕业论文基本要求》格式规范进行填写和装订
6、论文正文部分应依次包括以下内容目录、题目、内容提要、关键词、(以上内容译成英文)、正文、注释和参考文献等部分字数8000—12000字左右,题目及各级标题为黑体四号以上字体并加黑,正文采用宋体小4号字,注释采用尾注形式
7、正文最后定稿后,打印8份在答辩前两周内交指导教师
六、毕业设计[法学]检查毕业设计的检查工作采取双向检查,即学校和学院采取填表和座谈会方式进行检查、抽查;系里通过毕业论文手册学生填写情况予以检查
七、毕业设计[法学I答辩与成绩评定
(一)答辩组织工作
1、由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至少5人)组成论文答辩委员会;
2、毕业生应按规定时间将毕业论文及论文答辩申请等材料提交答辩委员会;
3、答辩委员会在收到论文后应确定主答辩成员和答辩秘书;
4、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应对学生的论文进行详细的评阅,并设计几个问题;
5、答辩秘书要将学生的答辩次序、答辩题目、答辩时间列表送各答辩委员人手一份,并公布
6、答辩前要召开答辩学生会议,宣布答辩工作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答辩工作程序毕业答辩工作按照学生报告、提问答辩\综合评分的程序进行
1、由学生介绍毕业论文情况,时间一般为10分钟,最多不超过15分钟
2、提问答辩提问范围以论文所涉及内容为限,主要目的在于进一步了解学生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论证有关结论和方法是否正确
3、各答辩委员就每个学生的答辩情况逐一做好记录,答辩后,查阅论文(设计)材料,参考指导教师评审意见,给出评定成绩
4、答辩结束后,答辩委员会要进行认真总结,提出今后毕业论文工作中的改进意见,并根据综合评定成绩并认真填写毕业答辩总结报告表,连同毕业论文工作总结、答辩记录一并交学院办公室存查
(三)成绩评定
1、毕业论文的成绩评定由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及答辩委员会依据毕业论文评分标准,按百分制分别打分,最后分别以30%、20%、50%记入总分
2、答辩秘书将总评分换算成“五级分”,按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3、指导教师、评阅老师及答辩委员会根据学生提交的毕业论文质量和写作、答辩过程中的表现分别写出评语
八、毕业设计[法学]主要参考书目毕业设计的主要参考书目由各个指导老师根据选题确定,要求外文资料不得少于2篇,中文资料不得少于10篇参考书目包括中外书籍、学术论文、硕士与博士毕业论文等
九、大纲编写的依据与说明
1、本大纲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精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
(2012)、教育部高教司《关于法学专业核心课程的说明》(2012年12月18日)、《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及《法学专业本科指导性培养方案》(版)编写,结合了法学专业和学校特点本大纲编写后作为教师授课、考试命题的依据
2、本课程是学生修完法学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之后,并完成规定学分,通过前述先修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能较好地运用所学法学知识分析和处理相关的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