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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学教学大纲课程编号12014021课程名称商法学Theoryof CommercialLaw学分4学时64实验0上机0课外实践0适用专业法学建议修读学期第4学期开课单位公共管理与法学院法学系先修课程法理学、民法、民事诉讼法
一、课程性质、目的与任务《商法学》是法学本科专业教学核心主干课程之一,是法学本科专业必修课程本课程内容主要包括两大部分商法总论和商法分论,商法总论主要讲授商法基本理论,商法分论主要讲授商法各部门法的基本理论教学目标通过对商法基本理论以及商法各部门法基本理论的讲授,培养学生系统了解和掌握商法基本理论知识,并引导学生运用相关理论知识解决实践中的具体问题;通过讲授要求学生对本课程的基本理论知识有个全面系统理解和掌握,具体而言,在教的方面,着重基本理论的讲解和剖析,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力求重点突出,深入浅出;在学的方面,要求学生系统掌握本课程的重难点内容,学以致用,注重综合运用知识能力及创新能力培养本课程对应《法学专业本科指导性培养方案》支撑的“毕业要求”是第
4、
5、
8、9项
二、教学内容及学时分配本课程总学时数为64学时,其中理论教学为64学时,实验教学为0学时;课程教学共有八章,具体内容及学时安排等如下表所示教学难点学时实验上机课程内容备注重点☆要求△安排学时学时第一章商法概述4
一、商法概念、商法产生和发展A☆
二、商法本质、特征及基本原则A☆A教学难点学时实验上机课程内容备注重点☆要求△安排学时学时
三、商法与相关部门法关系B☆第二章商主体2
一、商个人C
二、商合伙A☆
三、商法人A☆A第三章商行为2
一、商行为概述B
二、典型的商事行为A☆A第四章商事登记2
一、商事登记的概述B
二、商事登记的范围、效力等A☆第五章企业法第一节个人独资企业法2
一、个人独资企业概述B
二、个人独资企业内部管理、解散清算B第二节合伙企业法4
一、合伙企业概述B
二、普通合伙企业法律制度A☆
三、有限合伙企业法律制度A☆第六章公司法第一节公司概述4
一、公司的产生与发展C
二、公司的概念和特征A☆
三、公司分类B
四、公司能力、住所及名称A☆A第二节公司的设立4
一、公司章程A☆教学难点学时实验上机课程内容备注重点☆要求△安排学时学时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B
三、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A A第三节公司资本6
一、公司资本概念和特征C
二、公司资本制度与资本原则A☆A
三、公司资本的构成B A
四、公司资本转让、增资及减资A☆A第四节股份和股票2
一、公司股份B
二、公司股票A☆A第五节股东和股权2
一、股东A☆
二、股权A☆A第六节公司治理结构4
一、股东会A☆
二、董事会A☆A
三、监事会B☆第七节公司合并与解散2
一、公司合并B
二、公司解散B
三、公司清算A☆A第六章证券法第一节证券法概述2・、证券概念、特征及分类B
二、证券法概述B
三、证券监督管理机构A☆第二节证券市场主体2教学难点学时实验上机课程内容备注重点☆要求△安排学时学时,、证券交易所B
二、证券公司A☆第三节证券发行和承销2
一、证券发行A☆A
二、证券承销A☆A第四节证券交易4
一、证券上市B
二、证券交易A☆
三、上市公司收购A☆A第五节证券法律责任制度A☆A2证券法案例辩析A☆A2第七章破产法第一节破产法概述B2第二节破产程序法4
一、破产程序的开始A☆
二、破产宣告A☆第三节破产实体法2
一、破产财产A☆A
二、破产债权A☆A
二、破产程序中的相关实体权利A☆破产法案例分析A☆A2教学基本要求A-掌握;B-熟悉;C-了解
三、建议实验上机项目及学时分配
四、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教学方法包括课堂讲授、课堂讨论、案例辩析和案例讨论等;教学手段采用多媒体教学课件进行课堂教学课程教学以课堂讲授为主,结合课堂讨论、案例辩析和案例讨论等共同实施
五、考核方式与成绩评定标准课程考核采用百分制课程考核成绩采用平时成绩+期终考试成绩相结合的方式,平时成绩占课程考核成绩的30%,平时成绩考核采用考勤、作业、课堂提问、讨论相结合的方式;期终成绩考核采用闭卷考试方式,期终考试成绩占课程考核成绩的70%
六、教材与主要参考书目教材《商法学》(第三版),赵旭东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年版主要参考书目
1、《商法》(第二版),王保树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2、《商法》(第六版),柳经纬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3、《商法学原理图解实例》(第三版),朱羿馄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4、《商法》(第四版),赵万一主编,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
5、《商法学》(第四版),范建、王建文著,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
6、《商法学》(第四版),施天涛著,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
7、《商法学概论》顾功耘,吴弘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2013年版
8、《企业与公司法学》(第七版),甘培忠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9、《证券法》(第四版),叶林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2013年版
10、《破产法学》,韩长印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版
七、大纲编写的依据与说明I本大纲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
[2012]4号)精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
(2012)、教育部高教司《关于法学专业核心课程的说明》(2012年12月18日)、《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及《法学专业本科指导性培养方案》(版)编写,结合了法学专业和学校特点本大纲编写后作为教师授课、考试命题的依据I本课程是法学本科专业教学核心主干课程之一,是法学本科专业必修课程本课程学习要求先修法理学、民法学和民事诉讼法学,法理学为商法的学习解决一般法学理论问题,民法学解决一般民商事活动中的实体问题,民事诉讼法学解决民事活动、经济活动、商事活动中发生的诉讼提供了程序保障本课程着重讲解商事主体以及商事主体从事商事行为所应遵循的商事理论与规则本课程为后续的经济法学、金融法学、市场管理法学等课程的进一步学习奠定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