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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中侨中心项目分包管理制度目的1为了加强对本项目分包的管理,使所选择的劳务、专业分承包方能满意本项目的工程范质量、进度、成本及平安文明施工要求,以确保整个工程的顺当进行2E适用于本项目须要分包的劳务和专业分包项目(含项目部干脆分包、三方合同、建设单位指定分包)项目部职责
33.1项目经理、执行经理负责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以下简称分包单位)的全面管理
3.2项目部技术部门负责项目部技术管理工作,审查分包单位报送的单位、人员资质,专业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施工进度支配、洽商变更,协作生产部门对分包单位的技术交底
3.3项目部生产部门负责组织项目部的日常生产活动,组织对分包单位的技术交底和平安交底工作,向分包单位下达生产支配,协调解决施工生产过程的产生各种问题
3.4项目质量部门负责项目部的质量管理工作,代表项目部组织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工作,督促分包单位对质量不达标的部位或工序整改
3.5项目部平安部门项目部的平安文明和现场保卫工作代表项目部检查指导分包单位的平安文明施工工作,督促分包单位平安文明施工不达标部位或工序的整改协作生产部门对分包单位的平安交底
3.6项目部材料部门负责工程的需用材料的组织和管理,审查分包单位材料供应支配,检查验收进场材料质量
3.7项目部预算部门负责分包单位工程审核现场收方签证、进度款和分包单位的结算分包管理制度4合同
4.
14.
1.1分包合同签定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包括的施工内容予以明确,如合同遗漏的项目或未包括在招标书范围内的,分包单位需提出书面报告,由项目部会同监理、业主协调解决
4.
1.2分包单位必需严格按合同要求的质量、工期、平安和文明施工进行施工
4.
1.3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需与项目部签订《分包协作协议》、《分包平安责任协议》及《分包文明施工承诺书》,否则不予进场
4.L4分包单位建管综合服务费分摊、保险费分摊、协作费等在分包协作协议中明确后,才能进场进场打算工作
4.
2.合同签字生效次日起3天内,分包单位必需向项目部报送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度支配,支配要具体列出各主要工序及持续时间,不得漏项;标准表格运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施工进度支配报审表〉〉(建设监理统一用表);同时报送〈〈工程开工报告〉〉进场的分包单位全部人员,统一到项目平安保卫部门签定集体、个人平安生产合同,接受平安生产书面交底分包单位必需持有资质证明(单位、人员资质),并报送复印件标准表格运用〈〈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建设监理统一用表);特种操作人员必需持有效的上岗证,并将复印件交项目部质安、劳资部门备案;分包单位所运用的施工设备必需报检,标准表格运用〈〈施工设备进/出场报审表〉〉(建设监理统一用表)刚好提出图纸会审要求,由项目部协调支配
4.
2.5因分包单位打算工作不充分造成建设单位对项目部罚款、书面指责或其他不良影响,除担当建设单位对项目部的罚款外,项目部对责任分包单位另处500元/次的罚款开工
4.3施工组织设计、进度支配经项目部、监理、业主审批通过后,由监理下达开工指令,正式开工分包方的开工日期以开工指令日期为准,实际施工中,如与分包单位相关联的上道工序比支配提前完成,那么分包方的进度亦相应提前,其他状况按合同中有关工期的约定执行施工中,项目部将依据现场实际状况和支配支配,向分包单位书面下达各工序的最迟开工时间和最迟完工时间,以便统一协调施工进度对分包单位的技术管理
4.
44.
4.1方案实施问题项目实施前,由项目部技术部门和生产部门对各专业分包的方案、工艺、程序、进度支配进行技术综合,优化出各分包工程的最佳组合与最佳方案,合理支配各分包单位的流水作业,原则上分层施工,如无法分层,则每层分段施工,避开因抢工作面造成的施工混乱、打乱仗而延误工期各分包单位应无条件听从项目部的总体支配如分包单位不听从项目部的总体支配,处3000元/次的罚款,并担当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4.
4.2涉及施工的冲突问题全部的施工图纸均由项目部组织各分包单位审核,由生产、技术部门列出各分包单位施工过程中应留意的重点,各分包单位参与编制各分包单位既相互交叉又互不干扰的预埋、预留管道孔洞的管线走向规划各分包单位在施工时,对于非图纸缘由产生的同其他单位的冲突,统一上报项目部协调解决;由于图纸缘由产生的冲突,书面上报项目部,由项目部会同监理、业主、设计院协调解决;每个分包单位在各工序施工前,须要土建或其他分包单位协作施工或应留意的事项,提前两天向项目部提出,以便协调处理,避开不必要的返工因分包单位自行处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分包单位担当,依据损失状况项目部另处责任分包单位500-10000元/次的罚款
4.
4.3工期问题各分包单位施工总工期、节点工期,应在进度支配中予以明确且严格按既定支配执行,同时和项目部支配的施工节拍与区域保持一样,以确保各单位同时施工时的有序、稳步施工,工期的延误除按合同规定执行外,项目部另处责任分包单位罚款5000~50000元/次
4.
4.4协作问题现场施工总平面由项目部统一管理,各分包单位不得擅自随意乱用材料堆场或堵塞道路全部垂直运输机械均由项目部统一布置与管理,同时组织协调好各分包单位的施工时间;错开运用垂直运输设施的时间,以确保垂直运输设施的有效、合理运用,发挥其最大运用效率施工现场建立用水、用电审批制度,分包单位须提前两天填报用水用电审批表,列明运用部位、运用时间及运用量送交项目部审批,以便做好统一协调管理,避开磕碰事务如发觉分包单位未经项目部批准用水用电,项目部将其行为视为偷水、偷电,按1000元/次进行罚款各分包单位必需配齐本专业的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标准图集,以便在施工过程中有据可查;负责具体施工的管理人员每日填写施工日记,记录当天施工的具体状况及存在问题分包单位依据本行业的现行标准或验收规范独立做好资料,在工程竣工时将竣工资料(包括质量保证资料、质量检验资料、质量评定资料)一式六份原件(用本行业的标准表格,黑色单面复写纸,黑色水心档案笔填写)移交项目部全部资料必需与施工日记及现场施工状况交圈对口,刚好、精确,不得作假;保证竣工验收时资料无问题,并帮助项目部进行档案验收对于须要办理隐藏验收或其他专业部门验收的工序,分包单位应在工序完成并自检合格后,书面报项目部,标准表格运用〈〈工程质量报验单〉〉(建设监理统一用表),须要质监站或其他职能部门参与的,在报验单上予以说明,由项目部复核后报送监理及业主审批及组织相关部门检查验收因未报验造成的损失由责任分包单位担当,项目部另处500元/次的罚款有关工作联系函,各分包单位的联系函一式6份原件报项目部;项目部以〈〈通用申报表〉〉形式向监理、业主报送未经项目部同意,分包单位擅自与业主、监理联系,罚款1000元/次对分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4.5本工程承包质量管理任务将主要是针对各分包单位分别负责的系统功能质量的监控,以及由此而形成的最终产品质量跟踪而绽开的在施工中,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管理
4.
5.1技术质量的管理分包单位的对本专业施工图进行细致审核,对发觉的设计缺陷、质量问题及冲突部位应刚好报项目部,由项目部会同监理、业主、设计单位重新修改,避开因设计引起的质量问题如分包单位发觉问题不刚好上报,或擅自变更设计,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分包单位担当,并按1000元/次进行罚款
4.
5.2材料设备质量管理分包单位选购的材料、设备等的品牌、产地、规格、技术参数必需与设计及合同中规定的要求一样,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必需退场,另处500元/次的罚款
4.
5.3进场材料的报检程序分包单位进场的材料、设备、构配件,必需在第一时间(24小时内)填报〈〈材料/设备/构配件报验单〉〉(建设监理统一用表),报项目部进行核实,无误后,由项目部报监理、业主进行核查,监理、业主书面同意后方可入库或运用材料、设备、构配件未报验进场并运用的,按500元/次进行罚款,造成损失的由责任分包单位担当
4.
5.4材料奢侈及损失处理各分包单位施工前必需充分熟识设计文件,严格按设计文件、规范、工艺标准及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施工,因未按要求实施造成材料奢侈或损失的,按材料实际奢侈和损失金额,除照价赔偿外,另处1000元/次的罚款
4.
5.5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首先,各分包单位应配备足够的现场质量管理人员,并将人员名单书面上报项目部项目部同样有专职质安员对分包商的过程质量开展面对面的监督与认可,同时分包商对施工质量实行“三检制”(自检、互检、交接检)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凡达不到质量标准的,项目部不予以签证付款并督促整改,对一些成品与半成品的加工制作,项目部亦将抽派人员赶赴加工现场进行检查验证分包单位未实行自检而造成验收不合格的,按500元/次对责任分包单位进行罚款成品、半成品爱护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及工程完工后,对产品的爱护进行系统管理,已完成并形成系统功能的产品,阅历收后,分包单位即组织人力、物力和相应的技术手段进行产品爱护,直至形成最终产品,并指派专人看护直至交付业主运用为止对于有意损坏施工成品、半成品的分包单位和个人,分别按其价值的10倍和3倍进行罚款,并负责复原原状;不能复原原状的由责任分包单位担当由此造成的损失对于无意损坏的施工成品、半成品,由责任分包单位负责修复或担当修复费用对分包单位的工期管理
4.6项目部对该承包工程工期目标的最终依据是合同工期,即在约定的时间内必需向业主交付最终产品,为此项目部技术、生产部门对总进度支配进行周密策划和严格管理,各分包单位的支配工期必需实现分包合同承诺的工期要求:在排总进度支配时,各分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员均共同参与,对项目部所排的支配进行论证、提出看法同时充分预料为实现预定支配可能产生的技术、质量,平安及施工进度等问题,事先制定方案,确保总进度支配的顺当实施
4.
6.2在总进度支配中标明各分包单位最迟应起先的时间及最迟应完成的时间,同时注明关键工序的节点工期
4.
6.3分包单位必需严格按经审定的施工进度支配组织实施,因分包单位自身缘由造成工期延误,由此造成的损失按分包合同执行,同时项目部将赐予500050000元罚款〜当状况有变更,确需调整进度支配时,必需经过双方协调,并得到项目部的同意,并报监理和业主签认对分包单位的平安及文明施工的管理
4.7本工程建筑面积较大,专业分包单位较多,为确保施工正常有序的进行,各分包单位应做到以下几点
4.
7.1从思想上和组织上把平安生产管理纳入我公司统一的平安管理体系之中,进场的管理人员与员工都要接受项目部的平安教化,并由项目部平安保卫部门制定统一完整的平安、保卫管理制度,如人员登记制、人员进出场制度、区域通行证制度、生活区管理制度、门卫制度等,分包商必需遵守,以确保施工现场平安、文明施工
4.
7.2分包单位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平安、保卫人员,对本方的材料库房、成品、半成品进行看护;分包单位的现场平安员名单须书面报项目部,其主要职责为监督本单位施工人员的平安生产,发觉违规、违章操作的(如机械操作、用电操作、高空作业等),必需予以制止并处理,项目部亦有专职平安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觉隐患或违章将予以肃穆处理
4.
7.3分包单位必需遵守合同中有关文明施工的规定,做到工完场清违反此款按1000元/次进行罚款分包单位教化并监督现场施工人员,不得在现场打架斗殴、赌博、喧哗嬉闹凡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按项目部治安管理方法处理严禁在现场随地大小便或在建筑物上乱写乱画,违者将予以重罚并清退出场;严禁任用不明身份的人员施工或留宿非本工程施工人员;居住在大楼内的施工人员不得生火做饭,宿舍保持清洁卫生,不得污染墙地面,垃圾集中入桶,禁止随地乱扔违者按平安文明施工管理制度进行罚款处理分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实行严格的平安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平安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单位担当非分包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担当责任和有关费用;分包单位应熟识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平安检查标准》(JGJ59-99)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平安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主动参与各种有关促进平安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平安与健康
4.
7.9分包单位必需敬重并且听从项目部现行的有关平安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含项目部各项罚款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4.
7.10分包单位必需执行下列平安管理制度
4.
7.
10.1平安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包单位必需执行项目部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平安技术方案分包单位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平安防护措施,须报项目部审批后方可执行,若变更原方案必需重新报批分包单位必需执行平安技术交底制度、平安例会制度与班前平安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4.
7.
10.3分包单位必需执行各级平安教化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有关人员上岗证书必需报项目部备案1)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平安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平安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2)分包单位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平安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平安技术培训、参与项目部组织的平安年审考核,合格者办理《平安生产资格证书》,持证上岗3)分包单位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平安教化,考试合格并取得“平安生产考核证”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假如分包单位的人员须要变动,必需提出支配报告项目部,按规定进行教化、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4)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需满意施工须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市级劳动部门颁发)和市级劳动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5)分包单位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化;6)分包单位必需执行一周平安活动一小时制度
4.
7.11分包单位必需执行项目部的平安检查制度(月度例行平安检查不少于二次)分包单位必需虚心接受项目部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平安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分包方担当;分包单位必需依据总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平安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4.
7.
11.3分包单位必需设立专职平安人员实施日常平安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4.
7.12分包单位必需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
4.
7.13分包单位必需执行平安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1)分包单位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需是国家正规厂家的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平安防护装置齐全、灵敏、牢靠2)分包单位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总包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运用;3)分包单位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项目部,接受专职部门的专业验收;分包单位必需按规定供应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以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需满意政府有关规定
4.
7.14分包单位须执行平安防护验收和施工变更后交接检验制度
4.
7.15分包单位必需执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对重要劳动防护用品的定点选购制度
4.
7.16分包单位必需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4.
7.17分包单位必需预防和治理职业损害与中毒事故1)分包单位职工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损害事故为工伤事故2)假如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单位应在1小时内,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项目部的项目主管领导,向其报告事故的详情由项目部通过正常渠道刚好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主动组织抢救工作实行相应的措施,爱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需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项目部为抢救供应必要条件3)分包单位要主动协作项目部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分包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方担当4)分包单位须担当因为分包单位的缘由造成的平安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5)假如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单位应主动协作项目部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分包方人员的,分包单位应干脆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分包单位支付,因不能主动协作项目部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自负
4.
7.18分包单位必需执行平安工作奖罚制度分包单位要教化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平安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赐予表扬和嘉奖,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赐予惩罚
5.
7.19分包单位必需执行平安防范制度1)分包单位要对分包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平安负责2)分包单位必需实行一切严密的、符合平安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全部工作场所的平安,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平安和健康的危急状况,并保证建筑工地全部人员或旁边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急3)分包单位的专业分包商和他在现场雇佣的全部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平安施工条款4)施工现场内,分包单位必需按项目部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供应足够和适用的照明,必要时要供应手提式照明设备;5)项目部有权要求马上撤走现场内的任何分包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平安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状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项目部的书面同意6)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需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平安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平安牢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7)对不符合平安规定的,项目部平安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平安标准,所须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8)凡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需按项目部指定的厂家购买如平安帽、平安带、平安网、漏电爱护器、电焊机二次线爱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扣件等9)分包单位应给所属职工供应必需的和有效的平安用品,如平安帽、平安带等,若必要时还须配戴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等的个人人身防护设备10)分包单位应在合同签约后15天内,呈送平安管理防范方案,详述将要实行的平安措施和对紧急事务处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平安管理条例,以报项目部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分包方的平安责任11)已获批准的平安管理方案及条例的副本,由分包单位编制并且分发至全部分包方施工的工作场所,业主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标语、警示牌等物品,具体由项目部确定;12)分包单位应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阅历的平安人员负责平安方案和措施得到实施
4.
7.20分包单位在施工现场应依据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配置相应数量的专职平安管理人员,特地负责施工现场平安生产的监督、检查以及因工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分包单位应赐予平安管理人员相应的权利,坚决贯彻“平安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分包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实行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平安、卫生、健康,在整个合同期间,自始自终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现场和居处,配有医务人员、紧急抢救人员和设备,并且实行适当的措施以预防传染病,并供应应有的福利以及卫生条件
4.
7.22分包单位必需遵守现场平安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项目部CI战略的要求,按项目部的规定执行,在施工过程中,对其全体员工的服饰、平安帽等进行统一管理违者按项目部相关制度进行罚款,屡教不改者(3次以上)项目部对责任人员清退出场
4.
7.23分包单位应依据项目部要求建立全工地有关文明平安施工、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管理和环境爱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必需依据要求,实行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防道路遗洒和垃圾清运等措施因以上措施不到位造成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罚款,由责任分包单位担当,项目部另处责任分包单位5000元/次的罚款对分包单位消防保卫工作管理
4.
84.
8.1分包单位必需细致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和当地政府、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平安管理规定及条例,分包单位应严格按项目部消防保卫制度以及项目部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别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项目部的平安检查,对项目部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分包方应在项目部指定的期限内马上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项目部的要求,项目部有权按规定对分包方进行经济惩罚惩罚按项目部相关制度罚款
5.
8.2分包单位须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保卫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分包单位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分包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难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分包单位独自担当,因此给项目部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负责赔偿,项目部对其进行惩罚惩罚按项目部相关制度罚款
6.
8.3分包单位应实行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阻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爱护工程四周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分包单位自行负责,并按项目部治安管理方法进行罚款,严峻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
8.4分包单位必需严格执行保安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切忌上班喝酒、寻衅闹事违者按项目部相关制度进行罚款工地例会制度
4.9因本工程的工期紧,质量要求高,并且分包单位较多,为了协调好工作,每周一晚1830分准时在项目部召开一次现场协调会
1.每周的协调会,各分包商本项目负责人及具体施工负责人必需按时到会,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无故不来或迟到者,将进行罚款处理,对迟到、早退者按100元/人/次进行罚款,对无故缺席者按200元/人/次进行罚款如因不参与会议而影响现场施工的,责任自负
2.全部分包商必需依据已审批的进度支配,排出每周工作支配,每周四报送项目部,在协调会将对上周工作、本周支配进行总结和协调
3.在每月第一周生产例会评比上月的先进班组和先进个人并赐予嘉奖,对评分处于末位的班组及负责人进行惩罚
4.假如每周一次的协调会无法满意施工须要,项目部依据实际状况支配增加协调会,届时临时通知各分包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