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合同标题】上市公司聘请律师合同【合同分类】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甲方)就其发起设立股份公司发行上市股票之事,聘请—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办理本合同约定的法律业务,经双方协议,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律师(以下简称承办律师)具体办理
二、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下列业务担任发行上市之公司律师,审核、制作设立及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文件,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工作底稿,提供有关法律咨询,协助办理有关报批手续等
三、根据有关规定并经双方协商,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费一元人民币,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律师费用一元,余款于招股说明书刊登后募集资金到位之日起十日内付至乙方帐户—O
四、乙方责任
1.以律师团队方式为甲方提供服务,人力安排符合甲方要求及项目所需
2.承办律师必须依法行事,认真负责,保证在发行上市过程中排除法律障碍,避免法律风险,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按本合同规定完成委托内容每逾期一天,按甲方应缴金额设支付违约金;如逾期达七天以上,从第七天起加倍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索赔的权利
4.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对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及一切受托内容和受托成果承担保密义务,但甲方同意乙方以某种方式公开的除外
5.定期向甲方汇报项目进度,以便加强合作
6.除提供法律服务外,负有与相关审批、核准、监管部门沟通联系的义务
7.本着与甲方长期合作的愿望,致力于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服务
五、甲方责任
1.按本合同规定支付费用每逾期一天,按应缴金额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达七天以上,从第七天起加倍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索赔的权利
2.为项目完成所需,向乙方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材料,并对乙方提出的在交通、设备、人员等方面的合理要求予以满足
3.对乙方完成项目的方式,承担保密义务
六、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七、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一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地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址—地址—邮政编码____邮政编码____电话—电话—传真____银行帐号——月—日—年—月—日—年—签订地点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