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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民间借贷合同集锦八篇民间借贷合同篇1甲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住址)乙方(放款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住址)甲乙双方因借款事宜,按照《合同法》、《民法通则》及其它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于年月日向乙方借款合计人民币元整(大写为)已于年月日全部还清,互不拖欠双方于年月日所立《借款协议》(no)作废
二、甲方因事由再次向乙方借款合计人民币元整(大写为)鉴于甲方之前借款均守信用,乙方按上述借款金额借给甲方每日利息为本金的%上述欠款及利息双方约定甲方务必于年月日付清给乙方
三、甲方应按约定及时还清欠款逾期未还清的,每逾期一天,按欠款金额的%计算罚息;逾期每超一个月,在上一个月罚息基础上加收%的罚息,直至还清为止
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方式返还利息及本金第七条保证条款乙方以为甲方提供抵押担保,如乙方到期不能还款,甲方可直接拍卖该抵押物并就拍卖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期提供借款的,按未提供部分的日万分之一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并可要求乙方支付已使用期间的利息
3、乙方逾期返还本息的,按应返还部分的日万分之一承担违约责任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其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代表人: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年月日年月日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民间借贷合同篇6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我们可以用于出借人债权担保的形式有三种保证、抵押和质押不管是哪一种担保形式,担保人与权利人都应当签订书面的担保合同,作为借款合同的从属合同,明确约定担保的性质、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担保的范围等
1、明确担保的性质即明确是上述保证、抵押、质押中的哪一种,因为不同的担保形式其生效方式、效力强弱、实现方式都有所不同,具体不同之处在下文中详述
2、明确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即与主借款合同相对应,是针对某一个借款合同债权的担保,还是针对一段时间内某几个借款合同债权的担保,因为担保合同是借款合同的从合同,可能会因为主合同的效力瑕疵导致担保合同的效力出现瑕疵,所以明确担保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使担保合同与借款合同对应起来,能够减少在出现纠纷时,合同效力认定和担保的债权数额认定上的麻烦
3、明确担保的范围此担保的范围与2中担保的债权数额略有不同,因为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时,必然会出现一些必要的费用,甚至是违约金、诉讼费、律师费等的产生,都可以约定在担保范围之内所以,明确担保范围,尽量将可能出现的合理合法的损失都约定在担保的范围之内,最大程度地实现担保的作用,维护债权人的权益当然,不同的担保形式所需注意的点也有所不同,下面一一详述:
一、保证形式担保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是保证人以其资产信誉作为债权人债权实现的担保的担保形式,需要着重考量保证人的资产状况,其是否具备代主债务债务人履约的能力正是这个特点,使得在签订保证担保合同时,我们还需特别注意以下三点
1、确保保证人的主体适格因为保证人以自己的资产信誉作为担保,所以并非所有的机构、组织都是适格的保证人《担保法》对此有明确规定,未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未取得企业法人书面授权的分支机构等,不得为保证人
2、明确保证方式保证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保证,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即除特别情形外,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另一种是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只要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根据上述描述可以看出,连带责任保证对于债权人实现债权的担保更强也更有选择的余地,所以应尽量争取在合同中约定为连带责任保证,或者在合同中不约定保证方式,在争讼时,法院也会认定为连带责任保证的所以,债权人尽量不要在保证合同中将保证方式约定为一般保证,为自己实现债权增加麻烦
3、明确保证期间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保证期间,否则以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计算《担保法》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保证期间内行使权利,是一般保证的,应在保证期间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是连带责任保证的,应在保证期间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否则保证人将免除保证责任所以,债权人应当十分注意保证期间的时间节点
二、抵押形式担保抵押是指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法律规定的可以作为抵押物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但并不转移该财产的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这是在民间借贷担保合同中最常用的担保形式,它以确定的足额的财产为担保,所以相对来讲,也是对债权人的权利实现保障性最强的担保形式基于这个特点,在签订书面抵押合同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1、确保抵押人是抵押财产的真实所有人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查看财产的相关权属登记证明,查看抵押人是否是该财产的所有人,该财产是否有其他的权利瑕疵,譬如是否设立过其他的抵押,是否存在和他人间的权利争议等
2、确保抵押物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财产《担保法》第三十七条对不能作为抵押物的财产种类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此不再详述
3、争取办理抵押物的登记手续对于《担保法》第四十二天规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的,必须向相关部门进行抵押登记,抵押合同才生效对于其他财产作为抵押物的,无此强制要求,在抵押合同成立时即生效但建议尽量争取办理抵押物登记,只有登记才有公示效力,能够对抗第三人,并且能够在同一抵押物上有多个抵押权的情况下,确保一定程度的受偿优先权,最大程度地保障债权人的权益
4、明确抵押物是否办理保险为防止抵押物灭失的带来的损失,应当办理财产保险,受益人为抵押权人
5、明确办理抵押及其他相关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的承担问题因抵押登记产生的费用、因财产评估鉴定所产生的费用、因抵押财产保险所产生的费用等等,都应当在合同条款中加以明确
6、保底条款在合同中约定保底条款,若抵押物因存在未披露的他项权利或与他人的权利争议,导致抵押权人损失的,由抵押人赔偿损失;并明确在抵押物处分所得价款不足以抵偿所欠债务的,是否由抵押人承担相应的清偿责任等
三、质押形式担保质押也是以特定的财产作为担保,来保障债权人的权利,其与抵押相比区别在于质押物是动产或财产权利,且需要转移占有,即需要将质押物交付于质押权人质押形式在民间借贷中不常见,需要注意的是其以质押物的交付为生效要件,特殊的财产权利质押,如股票,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等财产权利作为质押物的,需要向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生效担保合同其实质还是一份民事合同,约束平等民事主体间的行为,所以除了上述需要注意的细节外,其他如送达条款等需要在合同订立时注意的细节问题同样适用民间借贷合同篇7贷款方借款方保证人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保证人,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本贷款为借贷双方和保证人共同协商的民间贷款;第二条本贷款用于借款方的个人经营活动;第三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整第四条借款利率为利息,即月利率为%,年利率%;第五条借款期限为壹年(二O年月日至二O年月日),逾期按月利率%计算;第六条还款方式为到期本息一次结清即二O年月日借款方一次性还给贷款方本息共计人民币(大写)万元整;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3、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4、保证人担保有向借贷双方追偿的权利,借贷双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第八条违约责任
1、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利息加收罚息
2、贷款方中途不得收要本息,如违约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相同计算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本合同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贷款方(签字)电话号码借款方(签字)电话号码保证方(签字)电话号码民间借贷合同篇8贷款方(以下称甲方):姓名工作单位借款方(以下称乙方)姓名工作单位乙方提出的创业方案和项目,甲方已经审查批准,同意给予创业基金贷款(以下简称贷款),签订合同如下第一条甲方将贷款人民币元,发放给乙方,专用于帮助乙方创业第二条本款为无息贷款第三条贷款期限乙方对贷款使用期限为年,贷款期限自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计算贷款本金分两次发放,第一次从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内到位,第二次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个月内到位,每次发放金额各占贷款总额的5%签订合同年之日归还贷款本金如乙方不能按照期限归还贷款本金,将由担保方即丙方负责还款第四条乙方保证将贷款用于经甲方批准的创业项目(专款专用),在收到贷款个月内,开展项目运作;乙方每季度向甲方如实提供一次贷款使用情况报告或项目进展情况报告;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甲方可以委托项目所在地团委对项目进行监督、协调)乙方有按期归还贷款的义务,对项目运作经营负直接责任第五条甲方应在合同生效日起一个月内,按期按合同规定数额向乙方提供贷款甲方有对乙方的经营进行监督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丙方用其工资对乙方贷款进行担保,并对乙方的行为负连带责任第七条罚则如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开展业务,或是向甲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及其他资料不真实,或者有违反合同有关条款行为,甲方将向乙方发出警告在收到甲方警告后,乙方在个工作日内不能纠正时,甲方可要求乙方返回已发放的全部贷款,并要求乙方按商业贷款计算利息(时间自收到贷款之日开始计),并收取每天贷款总额千分之一的罚金如乙方在发生上述情况时拒不执行合同,甲方可依据情况,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且将由丙方承担归还贷款本金、商业利息和罚金,若丙方拒不执行,将接受经济、法律、行政的处罚第八条合同生效前提条件和生效时间本合同由取得甲方认可的财政全额列支事业单位人员即丙方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担保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合同自三方签署之日起生效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
(一)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未经甲方批准,不可延长贷款期限和更改经营项目,如违反合同规定,将按照合同第七条处罚
(三)甲、乙任何一方,如需变更本合同的条款时均应及时通知对方和丙方,并经三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四)甲、乙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和丙方,并就合同解除后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解除合同的前提条件是归还全部贷款本金
(五)在规定贷款时间内,乙方因不可抗力发生改变经营方式、出兑或停业等情形时,乙方应归还贷款本金,若乙方不能还款,应由丙方负责还款,违约责任见第七条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变更住所、通信地址时,应在变更后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其他两方,否则将按恶意违约处理,按第七条罚则处理第十条本合同后附担保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与担保合同相抵触时,由甲方负责解释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方各一份甲方(盖章)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乙方(盖章)代理人(签字)年一月―日丙方(签字)年—月—日
四、上述借款在甲乙双方订立本协议之同时,已由乙方给付甲方,不另立据
五、根据本协议的需要及双方发出的通知、往来联系的便利,双方在本协议确定的联络方式为双方有效的联系方式一方变更联络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职责
六、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任何纠纷,均应透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法院裁决
七、因解决本协议纠纷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诉讼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名乙方签名借款日期年月日附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注
1、说明本协议资料经甲乙双方达成合意后打印成文,经双方签名或盖章后即行生效
2、上述协议双方已各执一份签收人签收日期年月日民间借贷合同篇2甲方贷款人乙方借款人丙方担保人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元(人民币,下同)由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直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转入乙方下述指定账户银行名称银行账户银行账号
2、借款期限借款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借款利息每月1日,乙方按借款金额的*%向甲方支付借款利息利息由乙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转入甲方下述银行指定账户银行名称银行账户银行账号
4、借款担保三方经协商一致,同意选择下述第*种担保方式
1.1丙方为乙方向甲方借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两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罚息等;
4.2丙方以自己所的**财产为乙方向甲方借款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抵押或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罚息等;
5、甲、乙、丙方权利和义务
5.1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乙方交付借款本金;
5.2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利息
5.3乙方应按时偿还甲方借款;
5.4乙方应按时向甲方支付利息;
5.5乙方保证借款用做于**加工厂的注册资金;
5.6丙方按本协议约定为本协议项下借款提供担保
6、违约责任
5.1甲方到期不向乙方提供借款的,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日万分之十的违约金;逾期十日不支付,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按日万分之二十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
5.2乙方到期不偿还借款本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金的万分之十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十日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本金的万分之二十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
5.3乙方不按期支付利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金的万分之十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十日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本金的万分之二十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
6.4乙方违反借款用途,或将借款用于非法途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7、争议解决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8、其他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丙方年月日民间借贷合同篇3甲方(出借人)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乙方(借款人)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丙方(担保人)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乙方因资金周转需要,现向甲方借款,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达成如下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出借人民币(大写)小写¥.
2、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3、乙方承诺自借款之日起按月利率25%支付利息,借款到期日本息一并支付
4、乙方自愿承担因乙方逾期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导致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合理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
5、丙方自愿对乙方的借款及利息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保证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息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合理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
6、如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通过本合同签订地法院诉讼解决
7、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8、乙方、丙方应向甲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该复印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注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已向乙方实际支付上述借款,故乙方不再出具收据甲方(出借人)乙方(借款人)丙方(担保人)合同签订地时间年月日民间借贷合同篇4借款方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贷款方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担保方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借款方因需要,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担保人,经三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借款用途第二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元整(¥元)第三条借款利率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月利率为%o利息每月为元整(¥元),月付息一次计息元整(¥元)第四条借款时间和还款期限借款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借款方保证按本合同规定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即年月日前偿还利息元整;年月日偿还本金元整,月利息元整,共计元整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借款,逾期部分按月利率%计算利息第五条借款方承诺愿以本人名下房产及全部财产作抵押第六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3、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等情况
4、担保人自愿以本人名下财产担保,履行连带偿还责任第七条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每月10%利率收取利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每月10%利率收取利息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第九条其他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合同法》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要求变更方另补一个月的利息元作为变更合同补偿费用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贷款方、借款方、担保方各执壹份,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借款方(签字)时间年月日货款方(签字)时间年月日担保方(签字)时间年月曰签约地点民间借贷合同篇5甲方(贷方)_____________乙方(借方)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借款协议第一条借款金额(大写)元人民币整第二条借款用途O第三条借款利息及其支付方式
1、利息以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日万分之计算
2、利息支付方式为o第四条借款期限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So第五条还款方式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返还借款本金,利息部分按第三条约定方式返还或者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提供给乙方合同约定的借款数额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