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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民间借贷合同集锦篇8民间借贷合同篇1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我们可以用于出借人债权担保的形式有三种保证、抵押和质押不管是哪一种担保形式,担保人与权利人都应当签订书面的担保合同,作为借款合同的从属合同,明确约定担保的性质、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担保的范围等
1、明确担保的性质即明确是上述保证、抵押、质押中的哪一种,因为不同的担保形式其生效方式、效力强弱、实现方式都有所不同,具体不同之处在下文中详述
2、明确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即与主借款合同相对应,是针对某一个借款合同债权的担保,还是针对一段时间内某几个借款合同债权的担保,因为担保合同是借款合同的从合同,可能会因为主合同的效力瑕疵导致担保合同的效力出现瑕疵,所以明确担保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使担保合同与借款合同对应起来,能够减少在出现纠纷时,合同效力认定和担保的债权数额认定上的麻烦
3、明确担保的范围此担保的范围与2中担保的债权数额略有不同,因为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时,必然会出现一些必要的费用,甚至是违约金、诉讼费、律师费等的产生,都可以约定在担保范围之内所以,明确担保范围,尽量将可能出现的合理合法的损失都约定在担贷款方(签字)电话号码借款方(签字)电话号码保证方(签字)电话号码民间借贷合同篇5借款协议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住址贷款人(出借人)(以下简称乙方)住址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住址因甲方资金需求,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借款并担保协议,供各方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万元(大写元整)人民币
二、借款期限日,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借款利率及计收方法
1、如甲方按期归还乙方借款,乙方按月息%收取甲方利息,利息按月支付,支付利息时间为每月号
2、如超过借款期限甲方未按时、足额还款付息,乙方可立即宣布债权提前到期,甲方应无条件立即返还借款本息,同时,利息计算标准变更为自借款之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
3、如甲方未按期还款、付息,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含连带责任保证人)立即还款、付息,如导致诉讼的,因诉讼所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包含但不限于法院收取的保全费、乙方为采取诉讼保全而由担保公司或担保人提供担保物而产生的担保费等)、执行费及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全部费用(以下简称实现债权费用)由甲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对此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四、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将借款万元支付给甲方支付方式为转账支付万元,甲方指定收款帐号,开户行,开户名(甲方指定收款人);现金支付万元乙方按照上述付款方式、金额,将款项支付到甲方上述指定账号和将现金支付给指定收款人后,即视为乙方履行付款义务完毕
五、资金保证为保证乙方的资金安全和甲方按时、足额还款,担保方特为甲方向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的担保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实现债权费用等担保期限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六、争议解决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方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合同解决甲方年月日乙方年月日丙方年月日民间借贷合同篇6贷款人(甲方)住址:邮编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乙方)住址:邮编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及约束双方的借贷行为,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自愿、互利、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借款用途、金额、期限及利息
1.1借款用途
1.2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O
1.3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1.4利息利率为—%,按月计收,每月对日(与借款发放日同一日)支付
1.5因办理本次借款而发生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保险、鉴定、登记、公证等费用,皆由乙方独立全部承担第二条违约责任
1.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借款用途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已发放的借款,并且乙方应按借款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2乙方违反本合同其它相关条款时,若该条款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则乙方应按借款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3无论何种情形下,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全部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
3.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偿还本金或利息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已发放的借款,并且从逾期之日起乙方应每日按借款总额的
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5因乙方违约而产生的诉讼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服务费等实现债权的各种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甲方代垫费用和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第三条争议解决
4.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向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2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需履行第四条其他
5.1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2本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若有)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五条其他约定
7.甲、乙双方提供的住址为现住址,如发生变化必须书面通知对方如本合同发生争议,诉至法院甲、乙双方提供的现住址可作为法院的送达地址甲方乙方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收款收据今收到贷款人现金元(大写:)收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民间借贷合同篇7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确保年字第号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同意将其购买的而尚未付清余款的房地产抵押予乙方,作为到期还清贷款的担保甲方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为此,甲、乙双方根据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甲方购买的该房地产座落于建设面积M2,系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商品房,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号,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划拨)第二条甲方同意将上述房地产及其附着物之全部权益设立抵押权抵押给乙方第三条甲方购买房地产的价格为¥万元,甲方已交房款人民币(大写)万元抵押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第四条设立抵押之房地产担保范围为被担保债务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第五条抵押期限从借款开始至还清所欠款项为止第六条抵押期间,抵押物由甲方占管甲方在占管期间应当维护抵押物的完好,乙方有权检查抵押物的管理情况,甲方不得拒绝第七条抵押期间,甲方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抵押物转让、出租、再抵押、拆除、改建;不得改变其用途;未通知乙方,上述行为无效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相应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乙方同意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第八条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它债权的担保第九条除自然耗损外,抵押物发生损坏,甲方应当采取措施,负责保养和维修,以减少损失,其费用由甲方自负,并及时通知乙方因意外毁损或灭失,不能或不足以作为债务担保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增加担保以弥补不足或根据《保险法》的规定直接向保险公司行使求偿权第十条抵押物由于国家建设及其它政府行为而导致抵押物价值降低不足以作为债务担保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增加担保第十一条甲方应乙方要求需要保险的,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前为抵押物投保,并以抵押权人作为保险赔偿的第一受益人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自行撤销保险,在保险期限结束而本合同未结束时,应继续全额投保第十二条抵押关系中合同主体发生变更,本合同继续有效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合同主体享有、承担抵押当事人应共同到扬州市房产交易所申请办理合同变更登记手续合同条款有变化的须重新签订合同,并征得对方同意第十三条违约责任第十四条该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债务人如未能按主合同履行债务,乙方可按国家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处分抵押物在处分抵押物时,除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须先缴纳相当于土地出让金数额外,所得款项按如下顺序分配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二)扣缴抵押物应当缴纳的税费;
(三)偿还债权人的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及损害赔偿金;
(四)剩余价款交还甲方如果变卖原抵押物的价款不足偿还乙方债权本息或有关费用的,乙方有权追索应偿还部分第十五条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乙方有权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六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到扬州市房屋产权产籍监理处依法申请房屋他项权利登记,并领取《房屋他项权证》第十七条本合同全部条款履行完毕,甲、乙双方应在三十日内(港、澳、台地区或境外当事人在三个月内)到扬州市房屋产权产籍监理处依法申请办理房屋他项权注销手续第十八条本合同为单独设立抵押合同,本合同效力不受借款合同效力的影响第十九条甲方因工作调动,变更常住地址,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议定,本合同及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并经扬州市房产交易所登记监证后生效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及补充协议、附件一式份,甲、乙方各执份,登记监证部门份本合同补充协议、附件有,本合同及补充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地址法定地址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年月日年月日签约地点签约地点附件
一、本合同适用于个人与房地产抵押立契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议定后,可填入空白条款内或另外签订补充协议
三、本合同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
四、本合同格式解释权归扬州市房产管理局民间借贷合同篇8出借人,住市区身份证号码(下称甲方)借款人,住市区身份证号码(下称乙方)担保方住市区身份证号码(下称丙方)甲、乙、丙三方经充分协商,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定本合同第一条乙方向甲方借款万元人民币(用于),丙方对该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丙方并与乙方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第二条借款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共计月借款的实际出借日和还款日以借据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条借款利息在合同约定借款期限内按月结息(付息),月利率%o第四条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如超出期限则按日双倍计息第五条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甲方有权直接要求丙方偿还第六条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第七条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若乙方发现甲方出现不利于偿还借款的情况时,乙方可要求甲方提前偿还借款第八条本合同履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决第九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丙方签约日期20xx年xx月xx日保的范围之内,最大程度地实现担保的作用,维护债权人的权益当然,不同的担保形式所需注意的点也有所不同,下面一一详述
一、保证形式担保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是保证人以其资产信誉作为债权人债权实现的担保的担保形式,需要着重考量保证人的资产状况,其是否具备代主债务债务人履约的能力正是这个特点,使得在签订保证担保合同时,我们还需特别注意以下三点
1、确保保证人的主体适格因为保证人以自己的资产信誉作为担保,所以并非所有的机构、组织都是适格的保证人《担保法》对此有明确规定,未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未取得企业法人书面授权的分支机构等,不得为保证人
2、明确保证方式保证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保证,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即除特别情形外,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另一种是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只要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根据上述描述可以看出,连带责任保证对于债权人实现债权的担保更强也更有选择的余地,所以应尽量争取在合同中约定为连带责任保证,或者在合同中不约定保证方式,在争讼时,法院也会认定为连带责任保证的所以,债权人尽量不要在保证合同中将保证方式约定为一般保证,为自己实现债权增加麻烦
3、明确保证期间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保证期间,否则以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计算《担保法》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保证期间内行使权利,是一般保证的,应在保证期间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是连带责任保证的,应在保证期间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否则保证人将免除保证责任所以,债权人应当十分注意保证期间的时间节点
二、抵押形式担保抵押是指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法律规定的可以作为抵押物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但并不转移该财产的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这是在民间借贷担保合同中最常用的担保形式,它以确定的足额的财产为担保,所以相对来讲,也是对债权人的权利实现保障性最强的担保形式基于这个特点,在签订书面抵押合同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1、确保抵押人是抵押财产的真实所有人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查看财产的相关权属登记证明,查看抵押人是否是该财产的所有人,该财产是否有其他的权利瑕疵,譬如是否设立过其他的抵押,是否存在和他人间的权利争议等
2、确保抵押物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财产《担保法》第三十七条对不能作为抵押物的财产种类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此不再详述
3、争取办理抵押物的登记手续对于《担保法》第四十二天规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的,必须向相关部门进行抵押登记,抵押合同才生效对于其他财产作为抵押物的,无此强制要求,在抵押合同成立时即生效但建议尽量争取办理抵押物登记,只有登记才有公示效力,能够对抗第三人,并且能够在同一抵押物上有多个抵押权的情况下,确保一定程度的受偿优先权,最大程度地保障债权人的权益
4、明确抵押物是否办理保险为防止抵押物灭失的带来的损失,应当办理财产保险,受益人为抵押权人
5、明确办理抵押及其他相关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的承担问题因抵押登记产生的费用、因财产评估鉴定所产生的费用、因抵押财产保险所产生的费用等等,都应当在合同条款中加以明确
6、保底条款在合同中约定保底条款,若抵押物因存在未披露的他项权利或与他人的权利争议,导致抵押权人损失的,由抵押人赔偿损失;并明确在抵押物处分所得价款不足以抵偿所欠债务的,是否由抵押人承担相应的清偿责任等
三、质押形式担保质押也是以特定的财产作为担保,来保障债权人的权利,其与抵押相比区别在于质押物是动产或财产权利,且需要转移占有,即需要将质押物交付于质押权人质押形式在民间借贷中不常见,需要注意的是其以质押物的交付为生效要件,特殊的财产权利质押,如股票,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等财产权利作为质押物的,需要向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生效担保合同其实质还是一份民事合同,约束平等民事主体间的行为,所以除了上述需要注意的细节外,其他如送达条款等需要在合同订立时注意的细节问题同样适用民间借贷合同篇2甲方(贷方)____________乙方(借方)____________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借款协议第一条借款金额(大写)元人民币整第二条借款用途o第三条借款利息及其支付方式
1、利息以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日万分之计算
2、利息支付方式为o第四条借款期限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五条还款方式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返还借款本金,利息部分按第三条约定方式返还或者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提供给乙方合同约定的借款数额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方式返还利息及本金第七条保证条款乙方以为甲方提供抵押担保,如乙方到期不能还款,甲方可直接拍卖该抵押物并就拍卖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期提供借款的,按未提供部分的日万分之一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并可要求乙方支付已使用期间的利息
3、乙方逾期返还本息的,按应返还部分的日万分之一承担违约责任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其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年月日年月日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民间借贷合同篇3甲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乙方(出借人)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大写)贰拾肆万元整.
二、本借款合同收取利息及还款的方式为
1、自借款之日起至20xx年4月20号期间,不收取利息;
2、自20xx年4月20号起,开始分期还款,具体还款方式为每月20号之前向乙方偿还本金壹万元及当期应当归还的一万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4倍所产生的利息
3、本借款合同自20xx年4月20号起分24期完成,即至20xx年4月20号之前清偿完毕
三、保证条款
1、甲方自愿将其名下所有的,拥有自主产权的一套房产(房产证编号为),具体地址为抵押给乙方用于保证清偿本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
2、甲方如有发生超期还款或者该期还款数额不足本合同约定的情形时,乙方均有权选择就该抵押房产实现抵押权,用以清偿余下所有债权
3、甲方应当在20xx年5月1号前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如遇其他情形致使该房产不能办理抵押登记的,需向乙方提供其他动产或不动产自房产管理部门明确告知该房产不能办理房屋抵押登记之日起3日内就其他动产或不动产办理抵押登记
四、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未能如约清偿当期应当偿还的本金及利息的,每日按当期未能清偿的本金余额的1%向乙方支付延迟金
2、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的,视为违约,乙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甲方偿还所有债务甲方(签字)年月日乙方(签字)年月日民间借贷合同篇4贷款方借款方保证人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保证人,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本贷款为借贷双方和保证人共同协商的民间贷款;第二条本贷款用于借款方的个人经营活动;第三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整第四条借款利率为利息,即月利率为%,年利率%;第五条借款期限为壹年(二年月日至二O年月日),逾期按月利率%计算;第六条还款方式为到期本息一次结清即二年月日借款方一次性还给贷款方本息共计人民币(大写)万元整;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3、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4、保证人担保有向借贷双方追偿的权利,借贷双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第八条违约责任
1、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利息加收罚息、
2、贷款方中途不得收要本息,如违约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相同计算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本合同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