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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有关终止劳动合同模板篇9终止劳动合同篇1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单位编号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和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劳动者姓名,工作岗位身份证号码:入职日期—年—月—日;双方签订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限是—年—月—日至一年—月—日本单位工作年限(含依法合并计入的年限如组织调动等)—年—月现因(填写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原因的编号,见附后),定于—年—月—日,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签收人(劳动者签名)年月日年月日填写须知为保护处于困难情况下的劳动者不致因失业而丧失生活来源,法律对终止劳动合同的某些情形作了限制性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如果劳动者未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也无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也没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下列情形消失时终止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如《工会法》规定,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终止劳动合同篇7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兹有本单位职工,性别,年龄,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现住址劳动合同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或)o因,根据《劳动合同法》第条第款第项规定,本单位解除动合同因,根据《劳动合同法》第条第款第规定,该职工与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已经终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为年—月日该职工本单位工作年限为年个月,发给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大写)O特此证明(用人单位盖章)劳动者签名(盖章)年月曰年月曰有关说明
1、“劳动合同期限”请填写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2、“解除劳动合同”要在相关空格栏中写明原因本人意愿:
①自动离职
②因自动离职被除名
③因本人原因并由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非本人意愿
①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②因用人单位原因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3、终止劳动合同要在相关空格栏中写明是“劳动合同期满”还是“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请及时将档案移交就业服务机构办理有关手续,同时通知劳动者在本证明开具之日起60日内到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有关事宜终止劳动合同篇8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存根)第()号员工姓名所在部门劳动合同终止时间年月曰本通知发出时间年月曰通知方式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媒体公告()、其他()公司经办人本人已收到单位于年月日发出的《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接收人签名(送达凭证粘贴处)终止劳动合同篇9我单位同志,身份证号码,个人电脑号,因原因于年月日与我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特此证明用人单位(盖章);年月日提示;
1、用人单位必须如实填写好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如合同期满、自动离职、旷工除名、破产遣散等开除、除名、辞退、提前解约的主要原因一定要写清楚
2、失业人员从失业之日起六十日内,持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就业失业手册(临时合同工带上用工审批表)或流动人员就业证(农民合同工带上本人银行存折复印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的有关手续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系我单位员工,性别,身份证号码,年月起在我单位工作,已签订劳动合同现因(请选择如下其中一项打)□
1、协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单位提出)口
2、协商一致解除(由个人提出)口
3、劳动者单方解除口
4、劳动者试用期内解除口
5、用人单位裁员口
6、因用人单位违法,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口
7、因劳动者违法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口
8、因劳动者非过失性原因,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40条规定)□9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终止劳动合同范本系我单位员工,性别,身份证号码,年月参加工作,年月起在我单位工作,已签订劳动合同现因(请选择如下其中一项打“J”)口
1、劳动合同期满;口
2、劳动者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口
3、劳动者死亡或者失踪;口
4、用人单位破产;口
5、用人单位停业(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6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页共页
15151、本证明须用蓝色、黑色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涂改无效;
2、本证明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原因须严格对照附后表格的编号填写,失业原因选择编号“UB”的,必须附上详细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原因及编号见背面)
3、本证明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于劳动者提交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用人单位必须如实填写并及时办理停保手续,违者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本证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终止劳动合同篇2甲方名称乙方名称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年月日甲方同丙方签订了劳动合同,丙方作为劳务派遣工被派遣到乙方处工作,由于根据甲、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相关条款,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同意,自年月日起,解除甲方与丙方之间存在的劳动合同;
二、甲、乙方同意支付丙方工资薪酬和社会保险费用至年月日止,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甲、乙方同意支付丙方自年月日至年月曰,丙方同甲方存续劳动关系期间的经济补偿金、待通知金等共计元,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甲、乙、丙三方确认在签订本协议书后,终止劳动合同所约定的一切权利义务丙方自愿放弃因上述劳动合同履行及解除所产生的其他一切权利,并确认甲、乙、丙三方之间已不存在任何劳动争议或纠纷(包括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及解除后,三方应履行的所有义务等);
五、丙方承诺与甲、乙方劳动合同履行及解除等事宜就此终结,丙方不向甲、乙方提出其它任何异议或要求丙方不得以劳动合同的履行及解除为由,采用仲裁、起诉等方式主张权利;
六、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生效后,三方均不得反悔,违者将承担因违约而产生的全部经济责任;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丙方(盖章)乙方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终止劳动合同篇3《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该法第45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如果女职工正处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网友咨询我是一家投资咨询公司的文员,今年29岁,入职已经快6年了目前我正在怀孕,预产期是今年6月9日,但7月31日我的劳动合同就期满了,那时我正在休产假请问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想跟我续签劳动合同了能终止吗?律师解答您好,从您介绍的情况来看,您休产假期间会恰逢劳动合同期满,您不用担心,依据法律规定,公司不能在此时与您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该法第45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如果女职工正处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由此来看,您今年7月31日劳动合同期满时,因您正在休产假,所以合同应当续延至您哺乳期结束终止劳动合同篇4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就劳动合同终止一事,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签字之日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二、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及具体表现,依据劳动关系方面的所有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在本协议签字之日,乙方同意不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三、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终止劳动合同篇5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1合同期限已满定期的劳动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除非双方是依法续订或依法延期,否则合同即行终止;2合同目的已经实现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工作完成以后,或其他类型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的条款全部履行完毕以后,合同因目的的实现而自然终止;3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企业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对企业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以后,企业劳动合同就此终止;4当事人死亡劳动者一方死亡,合同即行终止;雇主一方死亡,合同可以终止,也可以因继承人的继承或转让第三方而使合同继续存在,这要依实际情况而定;5劳动者退休劳动者因达到退休年龄或丧失劳动能力而办离退休手续后,合同即行终止;6企业不复存在企业因依法宣告破产、解散、关闭或兼并后,原有企业不复存在,其合同也告终止劳动合同终止法定条件的范围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合同的终止,又称合同的消灭,是指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第一,在期满终止中,增加了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情形这种情形,是指劳动合同中约定,以某项任务完成的时间为劳动关系终结的时间点在一些法院的审判实践中,尚无因此类劳动合同终止引发的案件但随着社会经济持续发展,《劳动合同法》进一步贯彻落实,不排除今后发生的必然性应该说,这是一项前瞻性的立法第二,在条件终止中,《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中,虽然对约定条件出现时劳动关系终结没有明确规定,但这并不意味《劳动合同法》删除了该项规定《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是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不存在上位法和下位法的从属关系,是相溶互补的并列关系虽然《劳动合同法》未直接规定劳动合同可因约定条件出现而终止,但在第17条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中,规定了“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这里的“法律”当然包括《劳动法》有必要指出,《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
(二)项至第
(五)项,扩大了劳动合同终止法定条件的范围,具体包括
1.劳动者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该项规定较之“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终止,更符合我国国情一种观点认为,实施这一规定后,虽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因种种原因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如提前退休的特殊工种劳动者),在其仍具有劳动能力的年龄段内,与新的用人单位建立的关系已非劳动关系而属于劳务关系,这将不利于对劳动者权利的保护结合我国面临庞大就业群体的具体国情,从宏观分析,该种观点在目前历史条件下是否妥当有待探讨
2.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时终止该种情形下,劳动者已丧失了履行劳动合同法律意义上的主体资格,劳动合同应当终止履行需要指出的是,劳动者被宣告失踪期间劳动合同处于何种状态宣告期内是否应认定劳动合同中止?《劳动合同法》对此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审判实践中一般认为,认定该期间内劳动合同处于中止履行的状态,利于劳动关系的相对稳定和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3.用人单位履约能力丧失或者主体资格丧失导致劳动合同终止这类情形包括“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上述情形均意味着用人单位已无法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权利与义务,导致法定终止条件出现终止劳动合同篇6《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包括两类一类是法定终止,即劳动合同因期满而终止;另一类是约定终止,即劳动合同因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而终止《劳动合同法》对此进行了调整,取消了劳动合同的约定终止,规定劳动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现而终止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当事人不得约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即使约定了,该约定也无效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1、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期满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最主要形式,适用于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旦约定的期限届满或工作任务完成,劳动合同通常都自然终止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于退出劳动力市场的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已经通过养老保险制度得到保障,劳动者不再具备劳动合同意义上的主体资格,因此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只要劳动者依法享受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3、劳动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死亡,意味着劳动者作为自然人从主体上的消灭宣告死亡,是公民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该公民死亡的民事法律制度宣告失踪,是公民下落不明满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宣告其失踪并对其财产实行代管的法律制度当劳动者死亡、因下落不明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作为民事主体和劳动关系当事人,无法再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自然也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当然终止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破产,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并由人民法院宣告破产解散吊销营业执照是登记主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企业法人违反规定实施的一种行政处罚,对企业法人而言,吊销营业执照就意味着其法人资格被强行剥夺,法人资格也就随之消亡用人单位被责令关闭,是指合法建立的公司或企业在存续过程中,未能一贯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被有关政府部门依法查处用人单位被撤销是指企业未经合法程序成立,或者形式合法但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实体规定,被政府部门发现后受到查处按照《民法通则》、《公司法》以及《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消,意味着企业的法人资格已被剥夺,表明此时企业已无法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其权利和义务,只能终止劳动合同
5、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根据《公司法》规定,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等原因,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其法人资格便不复存在,必须终止一切经营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活动,原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也随主体资格的消亡而消灭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终止法律规定不可能包含现实生活中出现的所有现象,因此,《劳动合同法》将这一规定作为兜底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