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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解除租赁合同五篇解除租赁合同篇120xx年7月,沈女士在本市某小区购置了一套门面房,本来打算自己经营面包房的,可是由于资金等原因,无法经营于是沈女士就将该门面房先出租给俞先生,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该租赁合同约定,沈女士将其所有的一套门面房出租给俞先生,租期为三年,20xx年8月5日至20xx年8月4日止,月租金为9000元20xx年8月,该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俞先生打算继续租赁,沈女士也没有收回该门面房,但双方并没有另行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20xx年2月,沈女士找到了合作伙伴,打算收回出租给俞先生的门面房自己用,也就是要求解除其与俞先生之间的租赁关系,而且要求俞先生支付自20xx年1月1日起至交付门面房之日止的租金俞先生认为双方对给付租金的期限未明确约定,按照惯例是每年年底给付上年租金对于20xx年的租金,其应在20xx年年底前给付,现在还未到给付期限,沈女士就要求解除租赁关系,支付租金是没有道理,故不同意沈女士的要求双方协商不成,无奈之下沈女士起诉至法院评析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租赁合同,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对于不定期租赁,双方当事人均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在本案中,沈女士与俞先生之间的.房屋租赁期限届满后,作为承租人的俞先生继续使用租赁房屋,而且沈女士对此没有提出异议,虽根据法律规定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而且双方对20xx年8月后的租赁关系并未采用书面形式确定下来在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对租赁期限各自的陈述相互否认,且均不能提供证据,故法院应认定该租赁关系是不定期租赁;对于双方间的不定期房屋租赁关系,沈女士和俞先生均可以随时主张解除,故对沈女士要求解除双方间的房屋租赁关系的请求,法院应予以支持当然沈女士要求俞先生退还房屋应当给予合理的期限;俞先生也应支付相应的租金解除租赁合同篇2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甲方(出租方)石林乙方(承租方)宁夏万维实业有限公司甲乙双方原于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七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位于银川市兴庆区湖滨东街与丽景街相交处南面7号楼和5号楼第四层,总面积约为10200平方米现因情势变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就解除该房屋租赁合同达成以下条款
一、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以上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甲乙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二、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日内,将房屋移交给甲方移交前,乙方会同甲方验收房屋设施、设备及物品,验收合格后,乙方从承租的房屋内搬走
三、关于该租赁房屋的外装修费用,甲乙双方协商聘请有资质的单位,以该单位审定的结算价格为准,多退少补
四、乙方在管理使用该租赁房屋期间所发生的所有税费,包括:房屋产权税、土地使用税以及室内的装修、装饰费用等等,不再向甲方主张;甲方支付的室内装修、装饰费用贰佰万元,也不再向乙方主张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就该部分费用互不相欠
五、乙方应在移交承租房屋同时,将该房屋装修施工图纸以及其他与该房屋有关的图纸、资料等全部移交给甲方
六、乙方就该房屋的隐蔽工程,在租赁合同解除后甲方需要时,负有说明和配合的义务
七、如乙方按照约定,履行了本协议的全部义务,包括第五条及第六条的附随义务,甲方免除乙方所欠合同解除前的租赁费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身份证号年月曰乙方法定代表人年日月解除租赁合同篇3甲方乙方甲方与乙方于年月日签订了合字第号租赁合同,现因,使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协商,双方愿意解除位于(铺位)的租赁合同,并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责任,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特签定本协议,条款如下
一、乙方于20xx年1月16日前将铺位退回给甲方使用,如乙方不按时退租,每逾期一天,需向甲方支付伍佰元(¥
500.0)违约金,逾期达七天,甲方有权无偿收回铺位,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责,解除租赁合同,合同范本《解除租赁合同》
二、乙方必需于20xx年1月16日前在工商部门办完营业执照迁址或注销手续
三、甲方除向乙方退回所收共计柒仟元(¥
7000.0)按金外,还需支付共计柒仟元(¥
7000.0)作提前解约赔偿金,总合计壹万肆仟元(¥
14000.0)
四、双方再次证明,20xx年6月1日至乙方解约退租当日,租金为每月共计人民币贰仟贰佰元正(¥
2200.0),在此期间涉及金额不乎的甲方收款收据均不作实,以防产生纠纷
五、甲方于乙方退租当日,一次性结清应付金额,乙方以收据收款
六、乙方不得损坏铺位内设施和装修,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七、乙方退租当日,甲乙双方当面销毁所签《租赁合同》正本
八、20xx年1月16日起,在此之前双方所签定的所有租赁合同终止作废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人(签章)代表人(签章)年月曰解除租赁合同篇4甲方乙方乙方与甲方于20xx年7月10日签订了《z购物中心商铺租赁合同》,租赁甲方位于z市zzl8号z购物中心夹层(即M层)M-050号商铺,用于经营酸奶冰淇淋、咖啡、休闲饮品、小吃(品牌为“yoge valleyw)截止20xx年3月28日,乙方已累计拖欠甲方租赁费用合计
57184.10元(其中租金
13905.00元、管理费
17358.20元、推广费
1390.50元,电费
3555.20元,水费
122.50元,滞纳金
20852.70元)甲方依据租赁合同约定采取合理措施多次向乙方催缴,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支付有关费用,但乙方至今仍未缴交欠款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已逾期交付租赁费用达30日以上,且乙方于20xx年9月起擅自停止该商铺经营活动根据《z购物中心商铺租赁合同》第十六条之有关逾期交付租赁费用、擅自停止经营活动等约定,甲方已于20xx年3月xx日正式向乙方发出《关于解除租赁合同的函》为妥善处理,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确认按如下条款解除商铺租赁合同
1、甲、乙双方确认于20xx年—月一日正式解除双方签订的《z购物中心商铺租赁合同》;
2、乙方必须在20xx年—月—日前,自行将该商铺内的所有动产搬离后,将该商铺按现状交还甲方,办理相关交铺手续,该商铺之装修及所有附属设施/设备属甲方所有,甲方无须给予乙方补偿逾期,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将乙方遗留在该商铺的一切动产搬离,并收回该商铺
3、甲方同意在乙方办完交铺手续后当天退还其首月管理费押金
3453.20元、管理费保证金
6906.40元、诚意金
4600.20元、租赁保证金
10359.60元、20xx年8月管理费
518.00元,合计金额
25837.40本确认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按上述条款履行到位后,互相之间不存在任何责任纠纷若乙方不按上述条款履行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特此确认甲方确认乙方确认日期日期解除租赁合同篇5通知人贵我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租赁合同》,但贵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如下违约行为,根据口《租赁合同》第条/口《合同法》第条的规定,我方可解除《租赁合同》现我方决定自即日起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请贵方根据合同的约定,在接到本通知后日内腾退房屋、付清费用,并根据《租赁合同》第条承担违约责任特此通知通知人时间。